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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日报 2024年11月26日 星期一

公告专栏

《工人日报》(2024年11月26日 05版)

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4)浙0205破27号

本院根据债权人慈溪市神翼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的申请,于2024年11月18日裁定受理债务人浙江丰瑞智慧科技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同日指定北京德恒(宁波)律师事务所为该破产清算案件的管理人。浙江丰瑞智慧科技有限公司的债权人应在2024年12月31日前,向浙江丰瑞智慧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债权申报地址:宁波市海曙区月湖金汇小镇崇教巷17号;联系人:徐律师;联系电话:19883107857)申报债权。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分配方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讨论前补充申报,但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浙江丰瑞智慧科技有限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浙江丰瑞智慧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破产期间,有关浙江丰瑞智慧科技有限公司的民事诉讼,只能向本院提起。已经开始而尚未终结的民事诉讼或者仲裁依法应当中止,在管理人接管该公司财产后,该诉讼或者仲裁继续进行。对该公司财产的保全措施依法应当解除,执行程序依法应当中止,该公司的财产非经本院同意,不得查封、扣押、冻结或处置。本院定于2025年1月8日上午9时在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法院第十审判庭(地址:宁波市江北区清河路28号)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特此公告。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二十一日

 

公 告

内蒙古亨泰泽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张喜军):申请人曹学富(身份证号:1504031966****5411)于2024年10月向赤峰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2024年11月4日,赤峰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赤劳鉴工(2024)1223号《劳动能力初次鉴定结论书》,鉴定结论为:劳动功能障碍伤残等级十级;生活自理障碍等级为无生活自理障碍等级。如对本鉴定结论不服,可自接到本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内蒙古自治区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再次鉴定,申报材料由我局代收,联系电话:0476-5850223。2024年11月18日,你(单位)在通话中明确表示拒收本鉴定结论;2024年11月19日,我局工作人员到你(单位)注册地址直接送达,你(单位)不在注册地址;2024年11月20日,我局向你(单位)邮寄送达,被你(单位)拒收退回。因我局无法向你(单位)有效送达,参照《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规定,经上级业务部门授权,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该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

赤峰市元宝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公 告

天津西青区利多多骨汤麻辣烫店[注册地址/住所:天津市西青区大寺镇李庄子赤龙鑫园芦北路南侧17号,经营者:律勇]: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王春楼(女,35岁,身份证:1305331989****0545),《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确认通知》编号:S112011120241079根据《天津市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管理办法》(试行)分类目录与医疗机构诊断证明,经确认,该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为5个月,其中不稳定期为1个月,恢复期为4个月,自2023年8月18日至2024年1月17日。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

天津市西青区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

 

公 告

上海慧宇劳务服务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住所:上海市虹口区武昌路559号D楼119室,法定代表人:沈江龙]: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王长明(男,53岁,身份证:3206211971****6314),《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编号S212011120240766。根据《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GB/T16180-2014)标准,经天津市西青区劳动能力鉴定专家组鉴定,天津市西青区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核准,鉴定日期:2024年11月7日,符合伤残等级十级。用人单位或者个人对本级鉴定结论不服的,可在收到本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天津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

天津市西青区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

 

河南省永城市人民法院拍卖公告

河南省永城市人民法院定于2024年12月23日10时至2024年12月24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永城市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法院主页网址:http://sf.taobao.com/0370/10,法院账户名:永城市人民法院)公开拍卖朱桂芝名下位于河南省永城市东城区芒砀路与团结路交叉口状元府邸10号楼3单元903室。详细信息请登录上述网站浏览查询。有意者请按网站公布要求参加竞买。

联系人:李法官

联系电话:15938371468

联系人:刘法官

联系电话:15896960222

永城市人民法院

2024年11月26日

 

河南省永城市人民法院拍卖公告

河南省永城市人民法院定于2024年12月23日10时至2024年12月24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永城市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法院主页网址:http://sf.taobao.com/0370/10,法院账户名:永城市人民法院)公开拍卖莫秀光名下位于河南省永城市东城区东方大道北、芒山路西(不动产权证号:永房字第201505827)房产。详细信息请登录上述网站浏览查询。有意者请按网站公布要求参加竞买。

联系人:李法官

联系电话:15938371468

联系人:洪法官

联系电话:16637005968

永城市人民法院

2024年11月26日

 

河南省永城市人民法院拍卖公告

河南省永城市人民法院定于2024年12月9日10时至2024年12月10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永城市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法院主页网址:http://sf.taobao.com/0370/10,法院账户名:永城市人民法院)公开拍卖李赛名下车牌号为豫N3330W小型轿车。详细信息请登录上述网站浏览查询。有意者请按网站公布要求参加竞买。

联系人:李法官

联系电话:15938371468

联系人:刘法官

联系电话:15896960222

永城市人民法院

2024年11月26日

 

债权转让登报公告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转让方”)于2024年7月17日将其对宁在娟(身份证号:4521221969********)(以下称“债务人”)享有的债权(转让方基于保险理赔而享有代位求偿权,对应编号为:BDDY2104290008490254的保险单及编号:DY20190701001960-013的借款合同)及其担保权益,通过阿里拍卖平台公开转让,上述债权由刘灿英(“受让方”)(身份证号:4301241983********)于2024年7月23日竞得,双方于2024年7月29日签订《债权转让协议》,转让方将其对债务人合法享有的债权及相关担保权利,包括但不限于请求债务人支付理赔款、逾期保险费、滞纳金/违约金以及为实现债权所支付的其他费用等全部权利,一并转让给受让方。自本公告发出之日,由受让方合法取代转让方成为债务人的债权人和担保权利人,债务人直接向受让方履行相应合同约定的还款义务及相应的担保责任,现予以公告。

转让方: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益田路5013号平安财险大厦26、27、28、29、30、31、32、33、35、36、37、38、39层

联系人:陈经理

联系电话:020-85527292

受让方:刘灿英

联系电话:18520689566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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