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专栏
浙江省青田县人民法院公告
金乔平(户籍地浙江省青田县方山乡后金村20号):本院受理原告吴伟珍与被告金乔平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4)浙1121民初3268号应诉及举证通知书、民事诉讼风险提示书、离婚损害赔偿权利义务告知书、司法公正码告知书、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审判组成人员通知书和开庭传票等。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你的答辩及举证期限为15日,自送达之日起计算。本院决定本案于2025年1月21日下午14时30分在油竹法庭第一审判庭开庭审理。
公 告
周昶男:诸暨市辛密码针织有限公司定于2025年2月13日上午9时召开临时股东会议,会议地点:浙江省绍兴市诸暨市大唐街道路西社区唐谷新村972号,会议议题:关于公司解散成立清算组事宜,请准时出席参加。诸暨市辛密码针织有限公司联系人:于永杰,电话:13606854123。
诸暨市辛密码针织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29日
注销公告
凤城市城后幼儿园,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2210682MJ3204243Y,根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理事会决议,经业务主管单位同意,现申请注销登记。请与本民办非企业单位相关的债权债务人自公告之日起15日内向本民办非企业单位清算组申请处理债权债务,逾期不申请者视为放弃权利。
凤城市城后幼儿园
江西省乐平市人民法院公告
袁海文:本院受理原告梁德强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赣0281民初3904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 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西省景德镇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4)苏0411民初11317号
刘梨芬:本院受理原告张春琴诉被告何国兴、刘梨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民事裁定书、财产控制情况告知表、当事人权利义务告知书、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简转普口头裁定及独任审理告知书、开庭传票等相关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4)苏0411 民初11430号
宦伟:本院受理原告钱建平诉被告宦伟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当事人权利义务告知书、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转换程序口头裁定及独任审理告知书、开庭传票等相关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 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10时(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4)苏0411民初12186号
陈华荣:本院受理原告潘兴生诉被告陈华荣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变更诉请申请书、证据材料、当事人权利义务告知书、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转换程序口头裁定及独任审理告知书、开庭传票等相关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下午 14时(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4)苏0411民初11823号
张成林:本院受理原告丁阳椿诉被告张成林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当事人权利义务告知书、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转换程序口头裁定及独任审理告知书、开庭传票等相关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下午14时30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4)苏0411民初12310号
项月良:本院受理原告张金龙与被告项月良修理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材料、当事人诉讼权利和义务书、民事裁定书等。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本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25年1月16日上午9时30分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镇江市丹徒区人民法院公告
路诗海:本院受理原告丹徒区新城宏文五金经营部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原告提起的诉讼请求:1、判令你立即给付原告货款7093元并支付利息1000元;2、诉讼费由你承担。因以法律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副本、廉政监督卡及开庭传票等诉讼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下午2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矛调中心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云南省龙陵县人民法院公告
穆晓雪:本院受理陈云娇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云0523民初100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法定休假日顺延)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保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公 告
杭州博享奕程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本委已受理刘丹妮诉你单位[浙杭滨江劳人仲案(2024)7359号]关于二倍工资等争议一案。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申请书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通知书等。自本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委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定于2025年1月21日15时30分在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87号五号仲裁庭开庭审理。逾期不到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联系电话:0571-89520795。
杭州高新开发区(滨江)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徐州乐居固体废弃物处置有限公司一般固废处置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二次公告
《徐州乐居固体废弃物处置有限公司一般固废处置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已编制完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相关规定,现向公众征求意见。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及查阅纸质报告书方式和途径
(1)环评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网络查阅链接: https://www.js-eia.cn
(2)纸质报告书查阅及获取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闫工 15996882743
电子邮箱:804761349@qq.com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等,均可提出意见。
三、公众意见表:https://www.js-eia.cn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任何单位或个人若对本工程有意见和建议的,以公众意见表的方式,根据以上联系方式直接到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提出意见;或发E-Mail至评价单位。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本公示发布,10个工作日内均可提出公众意见。
以下证件挂失
本人遗失南昌绿地申博置业有限公司票据壹张,票据号:2015962,房号:二期9-455车位,姓名:陈诗,金额:130000元,声明作废。
罗海明于2024年11月6日遗失有效期限为2015.12.18-2035.12.18的身份证,证号:3624011989****1539,声明作废。自遗失之日起不承担被他人冒用而引发的一切法律责任,特此声明。
登报电话:132567205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