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专栏
行政执法文书送达公告
经本机关依法查明,铜仁市富民货运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20602795288473E):你单位贵DD7579车辆于2024年7月23日7时19分在重庆市秀山县官桥非现场存在载运可分载物品的超限运输(3轴车,车货总质量52.5吨)行驶公路的行为。违反《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二十七条第一款,依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本委于2024年11月1日对你单位作出:责令立即改正上述违法行为;罚款人民币13500.00元(壹万叁仟伍佰元整)的处罚。因其他法定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委员会行政处罚决定书》(秀交执罚〔2024〕2410672),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如果不服本处罚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向重庆市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依法向重庆市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的,本机关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如有疑问请联系:023-76865099。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委员会
行政执法文书送达公告
经本机关依法查明,高安市金剑汽运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983MA35Q23C1H):你单位赣CC1989车辆于2024年8月5日21时10分在重庆市秀山县官桥非现场存在载运可分载物品的超限运输(6轴车,车货总质量52.8吨)行驶公路的行为。违反《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二十七条第一款,依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本委于2024年11月1日对你单位作出:责令立即改正上述违法行为;罚款人民币1500.00元(壹仟伍佰元整)的处罚。因其他法定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委员会行政处罚决定书》(秀交执罚〔2024〕2410733),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如果不服本处罚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向重庆市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依法向重庆市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的,本机关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如有疑问请联系:023-76865099。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委员会
行政执法文书送达公告
经本机关依法查明,刘爽(身份证号:5222291998****1418):你贵DE1811车辆于2024年7月20日9时43分在重庆市秀山县官桥非现场存在载运可分载物品的超限运输(4轴车,车货总质量37.4吨)行驶公路的行为。违反《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二十七条第一款,依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本委于2024年11月1日对你作出:责令立即改正上述违法行为;罚款人民币3000.00元(叁仟元整)的处罚。因其他法定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委员会行政处罚决定书》(秀交执罚〔2024〕2410657),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如果不服本处罚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向重庆市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依法向重庆市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的,本机关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如有疑问请联系:023-76865099。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委员会
行政执法文书送达公告
经本机关依法查明,王飞(身份证号:5223261990****301X):你云D5T352车辆于2024年7月19日10时18分在重庆市秀山县官桥非现场存在载运可分载物品的超限运输(2轴车,车货总质量34.1吨)行驶公路的行为。违反《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二十七条第一款,依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本委于2024年11月1日对你作出:责令立即改正上述违法行为;罚款人民币8000.00元(捌仟元整)的处罚。因其他法定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委员会行政处罚决定书》(秀交执罚〔2024〕2410638),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如果不服本处罚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向重庆市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依法向重庆市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的,本机关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如有疑问请联系:023-76865099。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委员会
公 告
河北合康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本委受理刘富存诉河北合康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沧运劳人仲案【2024】第147号)。现依法向被申请人公告送达申请书副本、受理案件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通知书等法律文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书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0日内。开庭时间如下:2025年1月15日上午9时30分(沧运劳人仲案【2024】第147号)(地址:沧州市运河区政府院内,运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电话:0317-5297833)。请准时参加庭审,否则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闭庭后10日内到本委领取裁决书,逾期不领视为送达。特此公告。
沧州市运河区
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委员会
公 告
范俊武:本委受理邵晓明诉沧州东业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范俊武(沧运劳人仲案【2024】第199号)。现依法向被申请人公告送达申请书副本、受理案件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通知书等法律文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书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0日内。开庭时间如下:2025年1月14日上午9时30分(沧运劳人仲案【2024】第199号)(地址:沧州市运河区政府院内,运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电话:0317-5297833)。请准时参加庭审,否则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闭庭后10日内到本委领取裁决书,逾期不领视为送达。特此公告。
沧州市运河区
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委员会
公 告
沧州鸣坤商贸有限公司:本委受理杨婷婷诉沧州鸣坤商贸有限公司(沧运劳人仲案【2024】第167号),刘文贤诉沧州鸣坤商贸有限公司(沧运劳人仲案【2024】第185号),苑桐浩诉沧州鸣坤商贸有限公司(沧运劳人仲案【2024】第189号)。现依法向被申请人公告送达申请书副本、受理案件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通知书等法律文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书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0日内。开庭时间如下:2025年1月17日上午9时(沧运劳人仲案【2024】第167号),2025年1月17日上午10时(沧运劳人仲案【2024】第185号),2025年1月17日上午11时(沧运劳人仲案【2024】第189号)(地址:沧州市运河区政府院内,运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电话:0317-5297833)。请准时参加庭审,否则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闭庭后10日内到本委领取裁决书,逾期不领视为送达。特此公告。
沧州市运河区
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委员会
公 告
沧州市惠仁堂药店有限公司:本委受理于红兵诉沧州市惠仁堂药店有限公司(沧运劳人仲案【2024】第203号)。现依法向被申请人公告送达申请书副本、受理案件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通知书等法律文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书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0日内。开庭时间如下:2025年1月16日上午9时30分(沧运劳人仲案【2024】第203号)(地址:沧州市运河区政府院内,运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电话:0317-5297833)。请准时参加庭审,否则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闭庭后10日内到本委领取裁决书,逾期不领视为送达。特此公告。
沧州市运河区
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