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专栏
浙江省青田县人民法院公告
宋保林(户籍住址四川省资中县球溪镇大黑山子村1组54号)、范亚妍(户籍住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张家巷8号501):温州瓯海区泽雅瀚亚供应链管理服务部(个体工商户)与宋保林、范亚妍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且无法直接与你取得联系,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浙1121民初3018号应诉及举证通知书、民商事诉讼一审相关告知材料、司法公正码、诉状及证据副本、延长审限及举证期限通知书、告知普通程序独任审判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2024)浙1121民初3018号民事裁定书等。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内。本院于2025年1月24日9时在本院温溪法庭第一审判庭开庭审理。
浙江省青田县人民法院公告
徐宝珠(户籍所在地住浙江省青田县阜山乡朱岙村55号):原告罗海彬与被告徐宝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4)浙1121民初2339号民事判决书。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也可以在上述期限内向浙江省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在线提交上诉状。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浙江省青田县人民法院公告
毛旭星(户籍所在地浙江省青田县仁庄镇罗溪村53号):原告陈妹与被告毛旭星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4)浙1121民初2611号民事判决书。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浙江省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也可以在上述期限内向浙江省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在线提交上诉状。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浙江省青田县人民法院公告
陈叶建民(CHAN YE JIANMIN)(现已出境,具体地址不详):本院受理原告季碎燕与被告陈叶建民(CHAN YE JIANMIN)物件脱落、坠落损害责任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4)浙1121民初3284号应诉及举证通知书、互联网庭审告知书、民商事诉讼相关告知材料、“司法公正在线”应用告知书、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和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你的答辩及举证期限为30日,自送达之日起计算。本院定于2025年3月13日下午15时在油竹法庭第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浙江省青田县人民法院公告
严冰艳(住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龙江路2号):本院受理原告张海南与被告严冰艳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4)浙1121民初3347号应诉及举证通知书、互联网庭审告知书、民商事诉讼相关告知材料、“司法公正在线”应用告知书、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告知审判人员组成人员通知书和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你的答辩及举证期限为30日,自送达之日起计算。本院定于2025年3月12日下午15时在油竹法庭第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注销公告
凤城市博嘉幼儿园(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2210682MJ32039883),根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理事会决议,经业务主管单位同意,现申请注销登记。我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正、副本已遗失,声明作废。请与本民办非企业单位相关的债权债务人自公告之日起15日内向本民办非企业单位清算组申请处理债权债务,逾期不申请者视为放弃权利。
凤城市博嘉幼儿园
注销公告
萍乡市金融学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1360300513907177X)经研究决定,拟向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现已成立清算组。请有关债权、债务人自本公告之日起45日内向本单位清算组申报债权,逾期视为放弃债权。
萍乡市金融学会
南昌徽章厂招租公告
南昌市东湖区李家路38号出租店面80平方米,联系人:文蔚远13007214263。
江西省乐平市人民法院公告
洪国国:本院受理董有风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赣0281民初329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西省景德镇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芜湖市鸠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告
南京泓泰保安服务有限公司:经查,因你单位存在以下违法行为:你公司承接的芜湖祥生府物业保安项目拖欠关义国等人2024年8-9月工资。因你公司工商登记的地址已无人办公,其他方式也无法送达。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劳动保障监察询问通知书(鸠人社监询〔2024〕281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亳州市谯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海南天祥药业有限公司:本委受理谢银霞与你单位的劳动人事争议一案(皖亳谯劳人仲案〔2024〕74号)已审理终结,因无法联系你单位,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裁决书。请你单位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委(亳州市谯城区新华路1号劳动大楼东楼511房间)领取皖亳谯劳人仲裁〔2024〕74号裁决书,逾期不领取即视为送达。
当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告
安徽精凌建筑劳务有限公司:2024年9月12日,徐太平以你公司为用人单位向我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自述2023年10月21日在你公司承建的当涂县年陡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工作时不慎受伤。本局于2024年9月14日依法受理该申请,2024年11月12日做出《工伤认定决定书》。如你公司对本决定不服,可自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当涂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六个月内依法向当涂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因你公司拒收,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马鞍山(当涂)认定04356920240271号工伤认定决定书。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注销公示
参与丰城市桥东高速路口小微产业园厂房项目建设的农民工朋友:为切实保障大家工资按时足额支付,我公司按要求开设并使用了工资专用账户(账号:1508220129000220194;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丰城支行)。现该项目已竣工验收,我公司拟注销以上工资专户,如还有农民工朋友在该项目中被拖欠工资,请及时向我公司(联系方式:13870830108)或丰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监察局(办公电话:0795-6298339)反映,本次公示时间为30日。公示期满,如我公司和丰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监察局均未接到关于该项目拖欠工资的举报投诉,我公司将注销以上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
江西建工第一建筑有限责任公司
绍兴仲裁委员会公告
林茂:本委受理申请人绍兴永豪娱乐有限公司与你方合同纠纷一案[(2024)绍仲字第0577号],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仲裁申请书(副本)、变更仲裁请求申请书(副本)、答辩通知书、仲裁规则、仲裁员名册、仲裁员选定书、申请人提供的证据材料、权利义务告知书等仲裁文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选定仲裁员时间和提出答辩、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5日和10日。请于2025年1月16日来本委领取组庭、开庭通知书。2025年1月22日9时30分在本委柯桥仲裁庭开庭审理,如无正当理由不到庭将缺席裁决。本委地址:绍兴市柯桥区瓜渚东路289号6幢二楼,联系电话:0575-88616667。
登报电话:132567205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