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专栏
河北曲诺建筑劳务分包有限公司:本委受理王阳与你公司的劳动争议一案,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任劳人仲案【2024】第123号)申请书副本、受理案件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通知书等法律文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书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0日内。
开庭时间:2025年2月18日上午9时30分;地址:河北省任丘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308室;电话:0317-2222971。请准时参加庭审,否则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闭庭后10日内到本委领取裁决书,逾期不领即视为送达。
任丘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委员会
公 告
北京凌峰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李中风):本局受理投诉人刁石德等23人投诉你(单位)在内蒙古包头市大全新能源项目中拖欠340390元工资一案。我局于2024年9月6日立案。因无法与你单位取得联系,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上诉案件《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整改指令书》(包九原)人社监(2024)改字第2—405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包头市九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2月11日
公 告
常州启圣人力资源有限公司、李加伦:因邮寄给你们的工伤认定邮政快递被拒收,为充分保障你们的相关权益,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李加伦的《认定工伤决定书》(苏0413工认[2024]1688号)。公告期限为30日,公告期满视为已经送达。你单位如对本工伤认定决定不服,可自公告期满后六十日内向常州市金坛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向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0519-82886602
地址:常州市金坛区金坛大道150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505室
邮编:213200
常州市金坛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公 告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围场镇鸿雁艺术团:我委于2024年11月22日受理围劳人仲案【2024】第218号申请人王然、王泽谭、鞠奥等13人与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围场镇鸿雁艺术团拖欠工资劳动争议一案,因向你公司邮寄拒收,采取其他方式均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申请书副本、答辩(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通知书。申请人仲裁请求为:请求裁决被申请人支付拖欠上述13名申请人工资86,850.00元。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经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公告送达期间不计入仲裁期限内。本案定于公告期满后2025年1月14日上午9时在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行政中心正楼负一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庭开庭审理。如届时你单位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参加庭审活动,本委将依法缺席审理。特此公告。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公 告
于凤(身份证号:37102119700111****)、杨士德(身份证号:23012319980811****):根据我司与您签订《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保险销售从业人员保险代理合同》,现我司根据该合同第九条合同终止及相关事宜的相关规定,因您在合同有效期内,没有达到我司的保险营销员维持保险代理合同最低考核标准,故通知与您解除《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保险销售从业人员保险代理合同》。但因您长时间不来我司办理离司手续,现根据双方签订的《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保险销售从业人员保险代理合同》第九条第(三)款合同终止事宜的约定,现特登报公告:自该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您与我司签订的《保险营销员保险代理合同》即告解除。请您自《保险营销员保险代理合同》解除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到我司办理相关解约手续,逾期未办理的不影响双方保险代理合同的解除。特此敬告,自双方《保险营销员保险代理合同》解除之日起,您不得再以本公司名义从事任何相关活动,否则,一切后果由您承担,如对我司造成任何不利影响,我司将保留追诉的权利。办理解约手续地址:山东省威海市青岛北路-132号恒远国际大厦11楼、山东省威海市荣成市沿河南街99号楼(佳华财富广场写字楼)13层、山东省威海市乳山市唐山路45号孔记食府3楼、山东省威海市文登市环山路18-2号楼人民保险公司,联系电话:0631-5197901。
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威海中心支公司
2024年12月11日
公 告
张佳凯(身份证号:2301021989****1610)、刘秋雨(身份证号:2308821988****4945)、刘丽杰(身份证号:1427031979****3323)、闫妍(身份证号:2301061994****3720)、于美男(身份证号:2310831995****0721)、赵宇硕(身份证号:2301021996****5315):以上六人在工作期间长期未到岗,严重违反劳动合同的基本义务。拒不配合我司工作,我司依法解除劳动关系停止全部权利义务,中断社保。特此公告。
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市中心支公司
2024年12月11日
召回公告
本单位于2024年12月5日生产的红薯粉条(散装)(生产日期:2024年11月10日),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的食品安全风险检测中,因抽检不合格,现面向全国范围内实施主动召回。凡购买以上批次产品的消费者,凭购物小票在20个工作日内,到本公司指定的召回地点/购买该产品的经销商处,全额退货退款,并可获得1倍赔偿。
名称:河南振灿实业有限公司
住所:汝州市庙下镇薛庄村北200米路东
联系人:薛鎏淦 电话:19937550555
2024年12月11日
奇台县绿源鑫节水有限公司废旧塑料回收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
奇台县绿源鑫节水有限公司于2024年11月委托编制“奇台县绿源鑫节水有限公司废旧塑料回收利用项目”,现进行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请公众在5个工作日内提出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与建议。本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公众意见调查表及征求意见稿可在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平台(js-eia.cn)上查阅下载。
奇台县绿源鑫节水有限公司
奇台县田润丰滴灌带生产加工有限公司废旧塑料回收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
奇台县田润丰滴灌带生产加工有限公司于2024年11月委托编制“奇台县田润丰滴灌带生产加工有限公司废旧塑料回收利用项目”,现进行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请公众在5个工作日内提出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与建议。本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公众意见调查表及征求意见稿可在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平台(js-eia.cn)上查阅下载。
奇台县田润丰滴灌带生产加工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