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专栏
浙江省青田县人民法院公告
赵玉康(所在地浙江省青田县万山乡乌泥塘村上八奇4号):本院受理原告杭州余杭区乔司街道服装辅料店诉被告赵玉康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浙1121民初3289号应诉及举证通知书、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你提出答辩状及举证期限为送达后的15日内,逾期不提交证据的视为放弃举证权利。本院决定于2025年2月14日上午9时30分在本院船寮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浙江省青田县人民法院公告
李芳(户籍所在地浙江省青田县阜山乡朱岙村32号):原告厉金建巧与被告李芳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4)浙1121民初2973号民事判决书。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也可以在上述期限内向浙江省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在线提交上诉状。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浙江省青田县人民法院公告
浙江洲际游乐设备有限公司(住所地浙江省温州市永嘉县桥下镇上村村):原告浙江修江实业有限公司与被告浙江洲际游乐设备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4)浙1121民初2634号民事判决书、诉讼费结算通知书。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也可以在上述期限内向浙江省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在线提交上诉状。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太仓市人民法院公告
(2024)苏0585民初9159号
吴平儿:本院受理原告王国富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苏0585民初9159号民事判决书、上诉须知。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太仓市人民法院公告
(2024)苏0585民初10571号
王金霞:本院受理原告张明根诉你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法律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太仓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庭第二法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裁判。
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法院公告
朱大帅:本院受理原告李月云与被告朱大帅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苏0411民初9821号民事判决书、上诉须知。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盱眙县人民法院公告
芮洪波:本院依法受理原告付永芳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苏0830民初2740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壹份,上诉于江苏省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宜兴市人民法院公告
(2024) 苏0282民初12915号
朱敖达:本院受理的原告周国勤与你不当得利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4)苏0282民初12915号民事判决书、上诉须知。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上诉须知,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庐江县人民法院公告
张松山、张飞:本院受理(2024)皖0124 民初7739号原告安徽庐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皖0124 民初773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送达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
安徽省肥西县人民法院公告
(2024)皖0123民初7839号
牛波、笪文标:本院受理原告黄玉娟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4)皖0123民初783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山南人民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撤销公告
经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黑龙江监管局批准,大家财产保险有限责任公司黑龙江分公司阿城支公司于2024年12月16日起撤销。《保险许可证》自批复下发之日起失效并注销,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再以上述机构名义开展业务。现就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注销机构名称:大家财产保险有限责任公司黑龙江分公司阿城支公司
保险经营许可证号:000242230112
机构住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阿城区金城街恒盛新天地小区1号楼5号商服(二层)
大家财产保险有限责任公司
哈尔滨中心支公司
撤销公告
经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黑龙江监管局批准,大家财产保险有限责任公司依兰支公司于2024年12月16日起撤销。《保险许可证》自批复下发之日起失效并注销,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再以上述机构名义开展业务。现就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注销机构名称:大家财产保险有限责任公司依兰支公司
保险经营许可证号:000242230123
机构住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依兰县依兰镇五街通江路156号
大家财产保险有限责任公司
哈尔滨中心支公司
公告
浙江慧优科技有限公司:本委已受理罗怿仑等3人诉你单位关于劳动报酬等争议三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浙杭滨江劳人仲案(2024)4943-4945号裁决书。请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委领取裁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本委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87号。联系电话:0571-89520795。
杭州高新开发区(滨江)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绍兴仲裁委员会公告
绍兴玄居纺织品有限公司:本委受理申请人绍兴振驰纺织品有限公司与你方买卖合同纠纷一案[(2024)绍仲字第0568号],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仲裁申请书(副本)、答辩通知书、仲裁规则、仲裁员名册、仲裁员选定书、证据材料、权利义务告知书、送达地址确认书等仲裁文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选定仲裁员时间和提出答辩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0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请你方于2025年2月7日来本委领取组庭、开庭通知书。2025年2月18日9时30分在本委第二仲裁庭开庭审理本案,如无正当理由不到庭将缺席裁决。本委地址:浙江省绍兴市凤林西路8号职工之家大楼15楼,联系电话:0575-886151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