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专栏
北京中体国职体育服务有限公司:本委受理李娇娇请求你单位劳动争议一案(京延劳人仲字〔2025〕第94号),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申请书副本、答辩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出庭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0日内,此案定于2025年2月25日上午9时在北京市延庆区高塔路57号本委第三仲裁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本委将依法作缺席裁决。
北京市延庆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4)甬仲字第408号
黄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362522200207073027):申请人宁波梵希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黄诗的服务合同纠纷一案,本委已立案受理。案件经审理,本委已作出裁决。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甬仲字第408号裁决书。此裁决自作出之日起即发生法律效力,请你自公告之日起十日内来本委领取裁决书,逾期视为送达。本委地址:浙江省宁波市江澄北路487号宁兴财富广场A座八楼
联系电话:蔡婷婷 0574-87284633
宁波仲裁委员会
(2024)甬仲字第373号
上海晟宸泽广告传媒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6MA7G4TG66D):申请人宁波天祺科技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上海晟宸泽广告传媒有限公司的服务合同纠纷一案,本委已立案受理。案件经审理,本委已作出裁决。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甬仲字第373号裁决书。此裁决自作出之日起即发生法律效力,请你自公告之日起十日内来本委领取裁决书,逾期视为送达。本委地址:浙江省宁波市江澄北路487号宁兴财富广场A座八楼联系电话:杨露 0574-87657499
宁波仲裁委员会
(2024)甬仲字第195号
京道(宁波)影业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12MA2822B8XD):申请人吴涛与被申请人京道(宁波)影业有限公司的投资合同纠纷一案,本委已立案受理。案件经审理,本委已作出裁决。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甬仲字第195号裁决书。此裁决自作出之日起即发生法律效力,请你自公告之日起十日内来本委领取裁决书,逾期视为送达。本委地址:浙江省宁波市江澄北路487号宁兴财富广场A座八楼 联系电话:蔡婷婷 0574-87284633
宁波仲裁委员会
南京中康未来科技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李勇诉你农村建房施工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皖0322民初395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五河县人民法院
工伤认定举证通知书送达公告
临沂恒顺建筑安装劳务有限公司:2024年11月6日,贾俊德向我局提交向你单位主张权益的工伤认定申请,2024年11月18日我局依法受理。申请人贾俊德称:2024年6月18日起在你单位分包的驻城某部队营房建设工程从事焊接工作,2024年6月23日14时30分许在焊接小方管时不慎从脚手架上坠地致伤,事故发生后被送至桔园镇镇中心卫生院治疗,诊断为:右胫骨远端粉碎性骨折、右外踝粉碎性骨折、左跟骨粉碎性骨折,认为属于工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九条第二款和《工伤认定办法》第十七条关于“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之规定,我局电话联系被你单位拒接,2024年11月20日向你单位邮寄举证通知书被签收后退回,11月29日再次向你单位邮寄举证通知书被你单位拒收。为保障你单位的合法权益,现本局公告送达,如你单位对申请人贾俊德身份、上述事故事实、双方存在劳动关系等权利和义务有异议,在公告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我局提交答辩意见和证明材料。你单位若拒不举证或逾期举证的,将承担举证不能的责任。我局将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九条和《工伤认定办法》第十七条之规定,可根据申请人提供的证据或者调查取得的证据,依法作出工伤认定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程序法》第一百零六条规定,本工伤认定举证通知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
联系地址:城固县民主街137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联系电话:0916-7216181
城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2月24日
公 告
四川省胜齐建筑劳务有限公司:你单位与蒲伟平工伤认定一案,现初次鉴定结论书已出,因你单位拒收。故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三十八条规定,因无法直接、邮寄等方式送达的,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初次鉴定结论书》南充市劳鉴2024年2085号,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如对本鉴定结论不服,可以自收到本鉴定结论书之日起15日内向四川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再次鉴定。特此公告。
营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2月24日
仲裁公告
李发荣:我委受理的余有永与你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仲裁庭作出(2024)银仲字第0417号裁决书,裁决:一、被申请人李发荣自本裁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申请人余有永支付房屋租金11700元、物业费935元、天然气费用261.05元、垃圾处理费及水费305.49元;二、申请人余有永的其他仲裁请求不予支持。本案仲裁费682元、公告费200元,均由被申请人李发荣负担。申请人余有永已预交的仲裁费不予退还,由被申请人李发荣连同上述裁决款项一并支付给申请人余有永。因通过其他方式无法与你取得联系,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裁决书。限你自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到银川市民大厅D区二层204号房间领取裁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银川仲裁委员会
公 告
鲜悦甄选(杭州)供应链有限责任公司:本委已受理赵文静诉你单位[浙杭滨江劳人仲案(2024)6067号]关于劳动报酬等争议一案。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申请书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通知书等。自本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委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定于2025年2月20日15时30分在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87号五号仲裁庭开庭审理。逾期不到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联系电话:0571-89520795。
杭州高新开发区(滨江)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以下证件挂失
淄博路杰道路运输有限公司鲁C99357道路运输证鲁交运管淄字370322808333号丢失,声明作废。
龙口市东江王小胖烧烤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370681MA3QMX7U6Q)食品经营许可证副本JY23706810091790丢失,声明作废。
上海忠以贸易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2MA1GD3FG9U)公章丢失,声明作废。
泰康人寿辛晓执业证02000637130080002017018439丢失,声明作废。
江西道富能源有限公司遗失法人章,法人:郭成启,编号:3603020615451,声明作废。
镇江市丹徒区鑫鑫典当有限公司遗失典当经营许可证正、副本,经营许可证编号:32215A10008,声明作废。
张顺清遗失坐落在江西省丰城市拖船镇张家村张家组的房屋不动产权证,证号:赣(2020)丰城市不动产权第0218375号,建筑面积:155.02平方米,声明作废。
本人遗失南昌绿地昌南置业有限公司收据壹张,票据号:20190123602,房号:诚意金,姓名:吴印连,金额:965136元,声明作废。
本人遗失江西赣江新区绿地申赣置业有限公司开具的票据壹张,票据号:08006337,房号:康悦小区1A-2#-2-602,姓名:马奔、贾士昱,金额:649456元,声明作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