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专栏
关于送达李九六认定工伤决定书的公告
青海雷腾劳务服务有限公司:李九六以你单位为工伤责任主体于2024年10月28日向我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我局于2024年10月28日依法受理,2024年12月11日作出《认定工伤决定书》(编号:金义工决[2024]03250),认定李九六所受伤害为工伤。因我局按照《浙江省行政程序办法》第六十六条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向你公司送达该决定书,现向你公司公告送达《认定工伤决定书》(编号:金义工决[2024]03250)。根据《浙江省行政程序办法》第七十一条之规定,本次公告期限为十个工作日,公告期限届满,本决定书即视为送达。如对本工伤认定决定不服的,可自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60日内向金华市义乌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6个月内向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特此公告。
联系地址:义乌市望道路300号一楼5号工伤认定窗口。
联系电话:0579-85435198
义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2月26日
关于送达周训兵认定工伤决定书的公告
青海雷腾劳务服务有限公司:周训兵以你单位为工伤责任主体于2024年10月9日向我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我局于2024年10月9日依法受理,2024年12月11日作出《认定工伤决定书》(编号:金义工决[2024]03248),认定周训兵所受伤害为工伤。因我局按照《浙江省行政程序办法》第六十六条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向你公司送达该决定书,现向你公司公告送达《认定工伤决定书》(编号:金义工决[2024]03248)。根据《浙江省行政程序办法》第七十一条之规定,本次公告期限为十个工作日,公告期限届满,本决定书即视为送达。如对本工伤认定决定不服的,可自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60日内向金华市义乌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6个月内向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特此公告。
联系地址:义乌市望道路300号一楼5号工伤认定窗口。
联系电话:0579-85435198
义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2月26日
关于送达周光义认定工伤决定书的公告
青海雷腾劳务服务有限公司:周光义以你单位为工伤责任主体于2024年10月9日向我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我局于2024年10月9日依法受理,2024年12月11日作出《认定工伤决定书》(编号:金义工决[2024]03247),认定周光义所受伤害为工伤。因我局按照《浙江省行政程序办法》第六十六条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向你公司送达该决定书,现向你公司公告送达《认定工伤决定书》(编号:金义工决[2024]03247)。根据《浙江省行政程序办法》第七十一条之规定,本次公告期限为十个工作日,公告期限届满,本决定书即视为送达。如对本工伤认定决定不服的,可自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60日内向金华市义乌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6个月内向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特此公告。
联系地址:义乌市望道路300号一楼5号工伤认定窗口。
联系电话:0579-85435198
义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2月26日
泸州市江阳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泸州市江阳区云曼养生会所:本委受理的吴小勤与你单位确认劳动关系一案(泸江区劳人仲案〔2024〕370号),因无法联系你单位,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文书,请于本公告发出后到本委领取仲裁申请书(副本)、答辩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通知书、仲裁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公告发出之日起三十日视为送达。你单位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十日内。本案于2025年2月8日9时在泸州市江阳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开庭审理,地址:泸州市江阳区学院西路297号行政服务中心314室,联系电话:0830-3702113。无正当理由不到庭的,将依法缺席裁决。特此公告。
泸州市江阳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4年12月26日
浙江省温岭市人民法院公告
(2024)浙1081破95号
本院于2024年12月24日根据陈禹锦的申请,裁定受理温岭东盛国际大酒店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指定浙江晓法律师事务所为破产管理人。温岭东盛国际大酒店有限公司的债权人应在2025年2月5日前向温岭东盛国际大酒店有限公司管理人(通讯地址:台州市路桥区路桥大道157号发达大厦4层;联系电话:15727895327;联系人:项勇)书面申报债权,说明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是否系连带债权,并提交有关证明材料。逾期未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分配方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讨论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温岭东盛国际大酒店有限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尽快向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温岭东盛国际大酒店有限公司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清算义务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向管理人提交其占有和管理的财产、印章和账册、文书等所有资料,因怠于履行义务致无法进行清算的,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定于2025年2月10日上午10时00分在浙江省温岭市人民法院第十八审判庭召开。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参加会议的债权人请携带相关身份证件。特此公告。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浙江省乐清市人民法院公告
(2024)浙0382破97号之一
本院于2024年12月24日裁定受理温州漕运贸易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指定温州华誉企业清算事务所有限公司为该案的管理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有关规定,债权人应于2025年2月8日前,向温州漕运贸易有限公司管理人书面申报债权(申报地址:浙江省温州市龙湾区上江路198号新世纪商务大厦A座1002-6室;联系人:刘文向、李安琦;联系电话:17276158645、15313869621)。说明债权数额和有无担保,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逾期未申报的,依法处理。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定于2025年2月14日上午9时在浙江省乐清市人民法院第七法庭召开。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公 告
大连鑫融包装制品有限公司:本局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大甘人社监催字[2021]0705号《大连市甘井子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强制执行催告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望你单位自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来本局(大连市甘井子区山东路5号206室)领取上述文书。
大连市甘井子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河南省永城市人民法院拍卖公告
河南省永城市人民法院定于2025年1月26日10时至2025年1月27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永城市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法院主页网址:http://sf.taobao.com/0370/10,法院账户名:永城市人民法院)公开拍卖河南省永城市东城区光明路南、雪枫路东(房产证号:永房第00033449号)1层、2层、3层房产。详细信息请登录上述网站浏览查询。有意者请按网站公布要求参加竞买。
联系人:李法官
联系电话:15938371468
联系人:夏法官
联系电话:16637005995
永城市人民法院
2024年12月26日
河南省永城市人民法院拍卖公告
河南省永城市人民法院定于2025年1月13日10时至2025年1月14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永城市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法院主页网址:http://sf.taobao.com/0370/10,法院账户名:永城市人民法院)公开拍卖河南省永城市西城区中山东街路北(永房权证:西城区字第201004000号)房产。详细信息请登录上述网站浏览查询。有意者请按网站公布要求参加竞买。
联系人:李法官
联系电话:15938371468
联系人:程法官
联系电话:18623885680
永城市人民法院
2024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