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工网讯 (工人日报-中工网记者刘旭)近日,《抚顺市劳模创新工作室联盟三年行动方案(2020-2022)》(以下简称《行动方案》)出台,这一《行动方案》目标任务具体、责任主体明确、保障措施有力,与劳模创新工作室联盟初创时相比,抚顺市劳模创新工作室联盟升级了。
辽宁省抚顺市劳模创新工作室创建活动始于2015年,现有国家、省、市级劳模(职工)创新工作室70家。然而,各个创新工作室基本是各自为战,作用基本体现在本企业。2018年9月,抚顺市总工会成立了劳模创新工作室联盟,意在汇聚各路人才,搭建更大平台,让这些能工巧匠在振兴抚顺老工业基地方面发挥更大作用。
联盟活动基地设在沈阳工学院,设有成果展示厅、科创工作室、实验室、洽谈室等。成员来自50家企事业单位,共120人。一年多时间,帮助企业完成技术革新、技术攻关、工艺流程改进等43项。
然而,联盟经过一年多的运行也发现存在一些问题,如联盟成果转化归属和分配问题,培训、攻关、咨询、帮扶等活动的酬劳问题等,影响了创新工作室联盟的发展。此次出台的《行动方案》,对创新工作室联盟的发展及贡献酬劳等问题都进行了一定探索。
比如“目标任务”,明确为3方面:教学实训、咨询服务、研发转化,每项任务都有具体指标,逐年递进,同时明确责任主体。在研发转化方面,设立主要目标:2020年以试点项目为重点,在合作攻关过程中不断探索和积累经验;2021年以示范项目建设为重点,完善创新工作室联盟的运行管理制度、分配制度等;到2022年底,确保研发课题、攻关改造、工艺流程改进达到100项以上,促进15项以上科技成果落地转化,力争取得3项国家级科技成果、10项省级科技成果、国家专利15项,参与市级以上技术项目研发100项。责任主体由劳模创新工作室联盟研发转化部承担。
《行动方案》明确,联盟要积极争取国家资助和政府配套经费以及社会经费的赞助,切实加大各级工会对群众性经济技术活动资金的支持力度。抚顺市总将每年设专项资金50万元,用于教学、资料、研发费等,确保劳模创新工作室联盟顺利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