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工网讯 (工人日报-中工网记者李丹青)记者从人社部获悉,天津、山西、吉林、上海、福建、山东、河南、广东、广西、四川、西藏等11个省(区、市)的38个地市近日正式启动了职业技能电子培训券试点工作。
职业技能电子培训券是依托电子社保卡,为符合条件的劳动者发放的具有认证、结算、管理等功能的电子券。劳动者通过电子社保卡领取电子培训券并扫码使用。持有电子培训券的劳动者在参加培训时,不用事前个人垫付资金,省去了事后报销环节。
此外,培训机构通过使用电子培训券,可以实时掌握学员的个人基本情况、学员学习技能课程及学习进展情况,还可以实时完成与政府部门的培训资金结算。政府部门通过电子培训券平台,可以便捷精准地对政府购买培训服务的培训机构、培训项目、学员情况、培训质量,以及培训资金使用情况等进行有效监管。
下一步,人社部将总结试点工作经验,不断优化电子培训券功能,逐步扩大实施范围,方便劳动者学习技能,助力培训机构和人社部门提高服务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