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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是一次解放思想、与时俱进的重要会议。这次会议及其形成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突出了改革的主旋律,将对中国未来社会发展产生深远影响,对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具有重要意义。
“改革是由问题倒逼而产生”
实现经济可持续发展需要改革。“以重大问题为导向,抓住关键问题”进行研究思考,是《决定》的鲜明特点之一。《决定》立足国内外发展环境和改革的历史经验,直面前进和发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寻找破题之策。从实践出发,发现问题倒逼改革。改革开放35年来,中国经济高速发展,已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就拿西安市来说,1978年,西安的地区生产总值仅有25.35亿元,财政收入只有6.73亿元。改革开放35年,各项经济指标以几何级数增长,快速跨过一个又一个台阶。2012年西安的地区生产总值达到4369.37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11.8%。西安的国内生产总值已连续14年以13%以上的速度增长,非常之快。但是,从经济发展的规律来讲,长期保持高速度的增长,资源、环境等支撑条件难以为继,因此,通过深化改革,转变发展方式,调整经济结构成为必然选择。
解决社会发展中积累的矛盾需要改革。《决定》指出:“我国发展进入新阶段,改革进入攻坚期和深水区”。 当前,中国的发展面临一系列突出矛盾和挑战。比如:社会分配不公,贫富差距加大,中国的基尼系数达到0.4,已超出国际警戒线;城乡发展不平衡,在享受公共产品服务方面不平等;环境污染加重,各地雾霾天气频现,影响到了人民的正常生活。发展中积累下来的这些问题,只有通过深化改革才能消除。
人民群众对美好新生活的期待呼唤改革。中国仍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中国社会的主要矛盾仍然是落后的社会生产力与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之间的矛盾。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人民的温饱问题基本解决。但是,人民对教育、就业、社会保障、医疗、住房、生态环境、食品药品安全、社会治安、司法公平正义等民生问题有了更高的要求和期盼,希望过得更好和更有尊严,更有幸福感。如果说35年前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解决了人们的生存和吃放问题,那么,这次全会就是解决过得更好的问题。
“突出全面深化改革”
在《决定》中59次提到改革,44次提到制度,30次提到深化,改革的味道非常浓厚。在改革的推进上,“不是某个领域某个方面的单项改革”,而是注重全面整体推进;“不是头痛医头脚痛医脚”,而是打改革的组合拳,标本兼治;不是零敲碎打、修修补补,而是“更加注重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通过坚持“五位一体”整体推进的改革思路,“加快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民主政治、先进文化、和谐社会、生态文明”。全会决定中涉及的改革面非常之广,包含了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党建、财税、国防、科技、行政、司法、执法、教育、医疗、卫生、编制、人事等方面的改革内容,是一次完全、深刻、系统、全面的综合改革配套,是党的改革理论与实践的新发展、新突破。
“紧紧依靠人民推动改革”
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是我们党一贯坚持的发展理念。《决定》中明确提出“紧紧依靠人民推动改革”,突出人民的主体地位,彰显了马克思主义政党的人民观、发展观。我们党以马克思主义的辩证思维和历史观为指导,坚持“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这一根本观点。《决定》中频繁出现了“人民”二字:多次提到以增进人民福祉为改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明确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的方向;在改革中“尊重人民的主体地位,发挥群众的首创精神”,确立了紧紧依靠人民推进改革的思想;在文化建设中,“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凸显了人民是历史的创造者的神圣地位;在社会事业发展方面,提出“解决好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更好地满足人民需求”;把“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作为发展的最终目标,彰显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执政理念;首次阐述了“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摆正了国家与社会、国家与人民的关系,使国家事务中的单一主体调整为以人民为本的多主体共同治理的新体系,具有划时代的意义。真正体现了人民当家作主的要求。
总之,全会《决定》中改革理论的发展和创新,表明我们的党进一步成熟并走向强大。党敢于直面困难和问题,以解决现实问题为导向,体现了党对经济社会发展规律的认识达到了一个新高度;以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为目标,体现了党对执政规律的认识和执政自觉达到了一个新境界;以增进人民福祉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体现了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提升到了一个新水平。
(作者系市社科院副院长、博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