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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山殇,中国痛
——由江苏昆山中荣公司爆炸事件引发的对工人权益保护的忧与思
宜冰 乐水
//www.workercn.cn2014-12-31来源:中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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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年8月2日发生在江苏昆山中荣金属制品有限公司粉尘爆炸事件,造成75人死亡、185人受伤,尴尬地“刷新”了1987年哈尔滨亚麻厂特大麻尘爆炸事故保持27年之久的粉尘爆炸事故“死伤纪录”。虽然国务院事故调查组已经认定这是一起重大责任事故,责任主体是中荣金属制品公司,主要责任人是企业法人代表、董事长吴基滔等人,但如果仅仅从“重大责任事故”出发,沉溺于只是追究一个企业在其中的责任,无疑低估了这起重大责任事故的“悲剧意义”。事实上,中荣公司爆炸事件因其所处区域的经济发展水平、公众思想观念以及劳动执法程度等特殊因素影响,对于观察研究劳动关系状况乃至检视中国工人权益保护政策措施,都是一个不可多得的“标本”。

  中荣公司爆炸事件是一面镜子,折射出诸多企业中普通工人的伤与痛

  改革开放之前,昆山只是一个温饱型的农业县,工业基础薄弱。1978年昆山GDP仅为24188万元,人均GDP也只有466元。经过30多年的高速发展,2013年昆山GDP高达2920.08亿元,人均GDP已超过6万美元,可谓“富可敌国”。一连串的“桂冠”也足以印证昆山取得的经济成就——连续五年排名福布斯中国大陆最佳县级城市第一,连续九年位列全国中小城市综合实力百强县市榜首,实现台湾电机电子工业同业公会“大陆综合实力极力推荐城市”五连冠,等等。可以说,昆山已经成为中国经济版图上一颗璀璨的明珠,光鲜亮丽,引人瞩目。不难想象,如果全国2800多个县(市、区)中有一半能够达到昆山的发展水平和经济总量,中国将会是不折不扣的经济总量世界第一的国家。但是,如果支撑GDP总量第一的“主力军”都是诸如中荣公司这样的“无良企业”,那么,如此光鲜的GDP就绝对是“灰色的GDP”甚至是“带血的GDP”,非但没有任何值得骄傲的资本和理由,反倒会让人为之汗颜和蒙羞。

  按理说,在昆山经济如此发达的地区,不论是企业的劳动保护条件、工人的权利意识,还是劳动执法的力度和效率、工会组织维权的作用发挥等,都处于相对较好的水平,虽说对于一个有上百万人口、数千家企业的城市,要做到不发生任何死伤事故绝无可能,但也绝不至于发生死伤如此严重的悲惨事件。我们看到,也许是在最不应该也最不可能的地方发生如此重大责任事故,充分说明工人权益保护普遍处于一种不尽如人意的状态。如果说这样的重大责任事故发生在经济发展相对滞后且闭塞的欠发达地区,人们还可以找出太多的理由,“说服”自己这只是不具有普遍性的个例,但是,当其和昆山这样如此开放发达、光鲜亮丽的“名片式城市”联系在一起的时候,任何“说服”自己的理由都可能是自欺欺人。

  面对中荣公司爆炸事件,人们很容易会追问,在昆山还有多少像中荣公司这样劳动条件如此恶劣的企业?类似的情况在中国的其它一些地方会不会是一种普遍现象?举重以明轻。既然发达到已经没有太大发展压力的昆山,工人的权益状况都处于如此让人不寒而栗的境地,那么那些还在承受着巨大发展压力的落后地区,工人的权益状况又该不堪到何种地步?甚至说,是不是在发展的压力之下,哪怕昆山式“一箩筐”通知、“家常便饭”的层层检查,这样“走形式”的执法监管都要“省掉”?

  检视中荣公司在工人权益保护方面存在的问题来比照各地,哪一个仅仅是个案偶发,而不是普遍存在的现象?比如,长期超时劳动、工作环境恶劣、安全隐患重重、劳动报酬低廉、社保水平不高,等等。以超时劳动为例,自2008年年底国家统计局建立农民工监测调查制度以来,国家统计局之前发布的4次年度监测调查报告显示,2009 -2012年,每周工作时间超过劳动法规定的44小时的农民工所占比例分别为89.8%、90.7%、84.5%、84.4%。另据国家统计局最新发布的《2013年全国农民工监测调查报告》显示,外出农民工月从业时间平均为25.2天,日从业时间平均为8.8个小时,而且周工作超过44小时的农民工比重高达84.7%,比2012年还有所上升。这样的统计数据说明,超时劳动既是一种普遍现象,又呈现出进一步恶化的趋势。从这个角度看,以外地农民工为用工主体的中荣公司,其爆炸事件发生在周六早晨这一“休息时间”,也就不难理解了。

  再以粉尘车间最容易罹患的尘肺病为例。应该说,粉尘爆炸尤其是机械加工车间的粉尘爆炸是要有相当“苛刻条件限制”的,其中最为重要的一个条件就是粉尘浓度要达到较高水平。从爆炸这一结果反推,中荣公司的生产车间粉尘浓度长期严重超标。这意味着那些没有在爆炸现场的工人们即便幸运躲过一劫,日后的尘肺病也是他们无论如何都躲不过的另一场“灾难”。而尘肺病的痛苦程度,一点都不亚于在爆炸中被严重烧伤的工人们。从某种意义上讲,尘肺病晚期的确诊书,几乎等同于“死刑判决书”,现实生活中,不是常常看到,一些罹患尘肺病的工人,最终由于难以承受的身心痛苦和生活挤压,不得不选择“自我了结”吗?

  推而广之,我们不妨看一组触目惊心的数据。据2013年1月17日《工人日报》报道,据卫生部数据,我国有约1600万家企业存在有毒有害作业场所,约2亿劳动者在从事劳动过程中遭受不同程度职业病危害。其中,尘肺病发病率高居职业病之首。卫生部资料显示,截至2010年底,全国累计报告职业病749970例,其中尘肺病676541例,占比90.21%,病死率超过20%。但有关专家调查发现,能够做职业病诊断并在疾控中心登记的,仅为尘肺病患者的10%~20%。这是多么让人不寒而栗的统计数字!

  既然为数不少的工人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都得不到充分的保障,那么,体面的劳动报酬、健全的社会保障等对于他们来说就更是一种奢求。以工人特别是农民工享有的社保权益为例。从个案看,据2014年8月25日《南方都市报》报道,一位19年前到广东东莞打工的女工吴景玉,如今年届50,被现在就职的工厂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为由通知离职。但是,“被退休”的她由于在19年的工作经历中仅有5年缴纳社会保险费,根本无法按月领取养老金。而且,把大好的青春年华全部奉献给“第二故乡”的她,也没有了返回故乡的现实可能。事实上,这样的情况是一种非常普遍的现象,很多在城市打工的外来农民工,由于社会保障权益的缺失,在年老体衰不能再打工后可能要面临一无所有、老无所依的困境。前不久,广东东莞裕元鞋厂由于少缴、欠缴工人社保费用引发的大规模工人停工停产事件,不也从一个侧面折射出工人特别是农民工社保权益得不到切实保障窘境吗?从宏观层面看,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农民工监测调查报告显示,2013年全国农民工总量已达26894万人,外出农民工为16610万人。农民工早已成为我国产业工人的主体,更是企业生产一线的主力军,全国有多少苦累脏差的工作任务靠他们完成,有多少主导行业靠他们的劳动支撑?然而,现实中我们看到,尽管近五年外出农民工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的参保率呈持续上升趋势,但是2013年外出农民工参加这五项保险的比重仅仅达到15.7%、28.5%、17.6%、9.1%和6.6%。可以说,能够被社会保险制度惠及的农民工还是少数,而且这还不包括为数不少的企业都是按照最低标准为农民工缴纳的社保费用,这些农民工未来生活保障水平之低可以想象。或许有人会提出,农民工参保率低,是因为很多农民工只注重眼前利益而看不到长远发展的需要,自己不愿意缴纳社保费用。这注定是一种本末倒置的论调,之所以一些农民工主观上有放弃社保权益的意愿(事实上这既是权益又是法定义务,个人是没有放弃权利的),恰恰印证了他们收入水平的低下,扣除保险缴费对于他们当下的家庭生活影响举足轻重。对于眼前面临种种生活困境的农民工,是该指责他们没有长远意识,还是应该反思是什么让他们做出这样的无奈选择?

  对此,工人特别是农民工的收入水平是更有力的佐证。近年来农民工工资出现一定程度的稳步上涨,但平均月收入也只有2609元,这还被不少人特别是一些企业经营者视为人工成本快速上升的“洪水猛兽”。但是,扣除物价波动因素,再考虑很多农民工的工资上涨与劳动时间的不断延长有着直接因果关系的因素,事实上农民工的工资水平处于基本没有上升甚至有所下降的状态。在农民工工资绝对数量不断上涨的同时,隐现的是一些农民工相对贫困程度的加剧。中荣公司不就是最典型的例证吗?所谓“高工资”对本地人没有任何吸引力,而这些外地的农民工拿到的“高工资”不过是以长期超时劳动和身体健康严重受损作为代价换来的。

  从这个意义上讲,不管有没有中荣公司爆炸事件的发生,工人的权益状况普遍处于一种不尽如人意的水平是不争的事实。只不过,中荣公司爆炸事件,更像一面铮亮的镜子,以这样一种异常残酷的方式折射出工人们普遍的、如影随形的伤与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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