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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关心工人的健康和生命吗?除非社会有一种外在的压力迫使他不得不这样去做
毋庸置疑,中荣公司爆炸事件首要的责任主体是中荣公司,正如国务院事故调查组的认定,中荣公司存在厂房设计和建设违规、生产工艺线路过紧过密、未按照规定配备防尘除爆装置、企业安全生产制度和措施既不完善又不落实等突出问题,而正是这些问题直接导致车间内粉尘浓度超标并且遇到火源后爆炸。
但是,这起爆炸事件难道仅仅是中荣公司的责任吗?事实上,对于资本而言,逐利是其与生俱来的本性。资本对利润的追逐,总是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做大利益增量,另一方面减少逐利成本。从资本的角度讲,减少逐利成本最为便捷的方式就是压低工人工资,降低用工成本,尽可能将劳动力再生产的费用控制在最低水平。于是,我们注意到,在包括中荣公司在内的很多企业中,劳动安全卫生方面的投入一而再地降低,甚至到了明知问题多多、隐患重重,但基于逐利之考量仍然不愿意、也根本顾不上解决的程度。可以说,在很多地方一些企业安全生产问题不是危言耸听,而是时刻在威胁着工人的生命和健康。不是吗?在爆炸事件发生前夕,中荣公司不是早就感觉到了问题的严重,但在赶订单、逐利润的兴奋之中,还是把本应解决的安全隐患问题扔在了脑后。
这正如马克思指出的那样,“工厂主根本不想保护工人的生命与健康,而只是想方设法逃避工人在工作中所损失的胳膊和腿足,不愿意承担他们的活机器的损耗费”。这充分说明,在保护工人权益方面,寄希望于资本的“良心发现”、主动作为,无异于与虎谋皮。资本之所以敢于像脱缰的野马一样肆无忌惮地任意践踏工人的权益,恰恰是因为应当约束资本的力量没有真正发挥应有的作用,这正如恩格斯曾经一针见血指出的,“资本是不关心工人的健康和寿命的,除非全社会迫使他去关心”。
在市场经济中,迫使资本关心工人健康和生命的力量应该来自方方面面。首先,应该来自法律的约束。马克思说过,“法典就是人民自由的圣经”。对于广大工人来说,健全完善的法律就是他们最好的“保护伞”。可是,当下我们的劳动法律还有诸多不完善之处,既存在已有的一些法律缺乏具体可操作性的弊病,又有一些保护劳动者的重要法律迟迟无法出台的问题,难以对工人权益保护做出全面、细致、深入的规定。该有法律约束的地方没有法律约束,资本的胆子就会越来越大,甚至可以不顾工人的生命和健康。
其次,应该来自政府的劳动执法监察。保护工人的生命健康,政府应该有所作为。政府的执法监督越到位,资本无限追求利润的本性就会越收敛,因为严格到位的执法监督会让资本放任的本性付出更多利益损失的代价,这必然使得资本进行自我约束。可是,在这场事故中,我们看到的是,在江苏昆山一个台商的眼里,国家的安全生产法、劳动法、职业健康安全卫生条例等都可以不发生效力。企业和工人之间的关系就是简单的雇佣关系,他出一份钱,买一份力,对工人既没有生命保障又没有职业健康可言。人们不禁要问,这样的台商为何敢于如此放肆,问题究竟出在何处?徒法不足以自行。显然,问题就出在了已经制定的法律没有得到严格的执行,从而“架空”了法律。因此,就目前中国的实际情况来看,虽然立法还不尽完善,但至少已有的法律还可以对劳动者的生命安全、身心健康以及各项权益起到底线保护,但问题是,这些已有的法律规定在一些地方、在一些企业为什么没有得到很好的贯彻落实?我们看到,在一些地方,本应处于居中监管的政府,总是在促进经济发展的名义之下,将屁股完全坐在资本一边,对资本肆无忌惮的违法行为熟视无睹,或者仅仅以走过场的方式象征性地“检查一下”、“督促一下”。在经济水平高度发达、资本已经不太稀缺的昆山,劳动执法监察尚且被国务院事故调查组批评为走形式,我们不敢想象,在工人权益保障水平更差的其它地区,有的政府部门和资本又是怎样的沆瀣一气呢?从这个意义上讲,目前的中国,面对诸如中荣公司爆炸事故,最最应该检讨的不应该是当地的政府吗?事实上,当今的中国,对于工人权益的保护,政府的检查督促和严格执法比健全劳动立法问题更紧迫、更重要。
再次,应该来自工会组织的制衡。保护工人的生命和健康,维护工人的权益,工会是有责任的。在发展市场经济过程中,工会应该成为资本的制衡力量。因为,哪怕政府的劳动执法监察力度再大,也总会有力不从心的无奈以及鞭长莫及的盲区,这是监管力量和被监管对象在量上的严重不对等使然。这种情况下,就需要工会作为工人利益的代表者和维护者,适时对资本的逐利本性形成制衡,既保护工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又为工人争取更多合情合理的利益。毕竟,工会组织就是为了维护工人的权益而生的。可以说,哪里的工人权益受到侵害,哪里的工会就应该站出来讲话,为保护工人权益抗争,就应该像邓小平希望的那样,“使广大工人都感到工会确实是工人自己的组织,是工人信得过的、能替工人说话和办事的组织,是不会对工人说瞎话、拿工人的会费做官当老爷、替少数人谋私利的组织。”工会要为工人说话办事,最重要的也是首先应该做的就是保护工人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把职工的安全需求作为第一选择,督促企业按照以人为本的理念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在这方面,近年来社会舆论对工会的期待也越来越高!工会责无旁贷,应该同样有所作为。
还有,应该来自有良知公民的呼吁和支持。每个逝去的生命背后都是一个不幸的家庭。若干年前,美国诗人惠特曼写下这样的诗句:我们在这里注目低首,沉潜我们的内心,感知逝者对我们的叮嘱——莫要忘却这苦难赐予的痛楚,它让我们更明白生命的价值。面对中荣公司爆炸事件中75名逝者和185名伤者,任何一名有良知的公民,都不应该置身事外、熟视无睹,而是应当尽己所能地谴责资本的这种近乎谋财害命的行为,呼吁我们的社会给予可敬可爱但权益又没有得到有效保护的工人更多关爱和支持。每一个有良知的人都应当出于良知的驱使关注类似的事件,不要做冷漠的旁观者,要做感同身受的参与者,因为公众的参与是可以改变工人的命运的,也是可以保护工人的生命、健康和应有权益的。不然,就会如马丁路德金的那句名言所揭示的,“历史将会记录,在我们这个社会转型期,最大的悲剧不是坏人的嚣张,而是好人的过度沉默。”公众的沉默必然会放纵资本,下一次事故损害的也许就是你或者你的亲人。
面对中荣公司爆炸事件,面对一起起侵害工人权益的恶性事件,面对一些工人艰辛的境遇、低廉的待遇、糟糕的生活,全社会都应该反思,工人们为这个国家付出了那么多,我们又为他们做了些什么?他们的境遇有我们熟视无睹、冷漠旁观、无所作为的推波助澜,面对逝者,每个公民都是有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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