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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国企党委主体责任的路径
诸骏生
//www.workercn.cn2017-12-22来源:学习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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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党委主体责任,是党章赋予各级党委的重要职责,是全面从严治党的“牛鼻子”。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国有企业党建工作会议上强调:加强国有企业党的建设,是各级党委的重要政治责任,国有企业党委要履行主体责任。这一重要讲话,具有很强的战略性、思想性、针对性和指导性,为新时代国企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指明了方向。

  准确把握国企党委主体责任的内涵要求。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是由党组织、党委、党委书记、班子成员等要素构成的有机整体,各要素之间明晰责任,理清责任链条,拧紧责任螺丝,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共同推动全面从严治党正常运转。这是一个纵横交错的责任体系。横向看,既有党委领导班子集体责任,又有党委书记第一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纵向看,下级党组织要对上级党组织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其中,党委作为本单位管党治党的责任主体,承担着领导主体、落实主体、工作主体和推进主体的作用;党委书记是第一责任人,既挂帅又出征;既管自己,又要管班子,带队伍。

  国企党委履行主体责任面临的挑战。当前面临的挑战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一是认识不清。将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和生产经营对立起来,忽视国企的政治责任;或把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简化为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或把党的建设狭隘地理解为党员教育管理等。二是责任不分。企业各治理主体责任不清,党组织议事决策前置未落实制度安排;或把党委主体责任同化为党委书记主体责任;或是党委书记第一责任人职责未得到全面、正确履行。三是能力不强。缺乏必要的党建学习要求和培训保障;党务干部配置不齐不强,队伍缺乏活力;落实主体责任方法途径单一,党建工作切入点不准等。四是考责不力。对党委的主体责任考评标准形式化、机械化,缺乏针对性和有效性;或是考而不用,流于形式;或是责任追究对象标准不具体,忽略对“一岗双责”班子成员的追责;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现象依然存在,很难起到警示作用。

  落实主体责任的着力点。一是切实增强主体责任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为自觉。二是把党的领导融入企业治理。坚持把加强党的领导和完善企业治理统一起来。扎实推进将党建工作写入企业章程,有效推动党组织领导作用的组织化、制度化、具体化。有效维护党委在企业各级治理结构中的领导地位。三是建立党建工作责任机制。制定党建工作的责任清单、任务清单、负面清单以及制度清单,同时健全责任传导机制和完善考核评价机制。四是抓住“关键少数”。抓实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政治理论研修以及双重组织生活会等,着力克服党员领导人员本领不足、本领恐慌、本领落后的问题。五是建强基层党组织。基层组织活力,是党建工作的成效体现。坚持一切工作到支部的导向,推动基层党组织工作与生产经营管理有机结合,以党支部互助行动、党内主题活动、党组织共建等形式,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加强对基层的服务支撑,保障党组织活动经费,加强专职党务干部配置和兼职党务干部激励。六是严格监督执纪问责。坚持发现问题、形成威慑不动摇。把监督放到党的建设大局中统一谋划、统一部署、统一推进,实现巡视全覆盖、规范化、见实效。促进各级党员领导干部恪守“平常时间能看得出来,关键时刻能冲得出来,危难时刻能豁得出来”的政治担当,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向纵深发展。

  (作者系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副总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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