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背景
3月9日,在总工会界别小组讨论时,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研究员孙承业委员讲述了一个耐人寻味的故事:某大型跨国企业8年前设立了一个独立机构——健康服务部,员工职业健康、劳动力管理是这个部门的“主责主业”,就是对职工健康状况进行及时干预。运行5年后,企业管理层发现,2016年企业员工平均请假天数从前一年的6天减少到3天,健康保险费率也有所下降,企业为职工健康的投入,早已被获益抹平了。
代表委员们注意到,近年来,有关部门和各地在职业病防治方面做了大量工作,职业病危害的源头治理和专项整治力度不断加大,急性重大职业病危害事件得到有效遏制,劳动者的职业健康水平得到了稳步提高。但同时,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老问题”尚未解决,“新问题”又产生了。
值得关注的是,职业病危害仍是我国重大公共卫生和社会问题。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统计,2017年,全国共报告了26756起新发职业病病例。其中,职业性尘肺病22701人。同时,还有职业性耳鼻喉疾病人群、职业化学物中毒人员、职业性眼病等报告病例。
与此同时,伴随职场工作压力增大,职业紧张诱发了负面情绪,乃至心理障碍、心理疾病。由中国科学院心理研究所主持完成的中国首个心理健康蓝皮书——《中国国民心理健康发展报告2017~2018》显示,有48%的受访者认为社会上人们的心理问题严重。
“一个拥有身心健康员工的企业,才是真正充满活力的。关爱劳动者职业健康,就是保护生产力。”代表委员们呼吁,将保障民众基本职业健康与职业病防治权利,纳入全方位健康保护之中。
“在轨道交通和地上地下综合建设带动下,城市地下空间开发规模增长迅速。与此同时,给地下空间施工建设者们带来了巨大挑战。”上海建工集团股份公司副总工程师王美华委员,向人们展示了一个鲜为人知的“地下劳动场面”——在相当于10层楼高的地下空间里,挖掘机轰鸣着释放出浓重的柴油味,工人们满头大汗在噪声粉尘中爬上爬下。
“施工效率低,作业环境差,安全风险大,劳动强度大……”王美华委员疾呼:关注地下空间开发建设中施工作业人员的职业健康安全保障。
关注职业危害的不仅是王美华委员。今年全国两会上,江苏省人民医院院长唐金海代表和全国总工会书记处书记张茂华委员不约而同提交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职业病防治工作的建议”的提案。
唐金海代表用了江苏省的一段数据来说明职业危害的严峻性——据不完全统计,仅江苏省存在职业病危害的企业就约有33万家,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劳动者达1500万人之多。
“一是企业生产经营规模、模式发生很大变化,一些企业的职业健康法治意识淡薄,职业病防护措施落实不到位;二是劳动用工制度不健全,流动性强且大多没有签订用工合同、没有参加劳动保险;三是部分地区片面追求发展,忽视职业病防治,监管部门执法不严;四是劳动者自我防护意识、职业病防治知识缺失。”唐金海代表掰着手指头罗列导致职业病危害多发的4条原因。
张茂华委员在调研中也注意到,职业病源头防控机制执行不够,防护设施规定落实不到位。比如,一些新建、改(扩)建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没有按法律规定开展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工作。有的地方和部门存在职业病危害的建设项目没有执行有关规定,导致从源头控制和减少职业危害因素产生的关口失效。
王美华委员则发现,目前,环保部门及建设主管部门对建设工程环境控制仅局限于施工场界外,对于场界内影响作业人员职业健康的环境并没有明确的规定。同时,作业环境人性化技术标准制定相对落后,我国在地下空间施工中的安全风险管理方面,始终未构建一套相对完善的法律法规体系,无法将工程施工中的风险管理地位和重要性准确定位出来,致使地下空间开发建设过程中关注施工作业人员工作环境的人性化设施配置标准低,一些深层地下空间的登高设施能简则简,安全风险大。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成立后,原安监部门承担的职业安全健康监管职责划入卫生健康的部门,这无疑对卫生健康系统提出了挑战。“各级政府应将职业病防治工作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会同有关部门设立高规格的职业病防治协调议事机构,细化责任分工,落实各部门职责,借鉴环保督察的方式加强监督管理。”唐金海代表建议,将职业卫生工作继续纳入安全生产考核范畴,作为对各级党委政府考核指标的核心内容。
“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中,应提高职业病危害新建项目的准入门槛,同时,对职业病危害严重行业进行集中攻坚,推动危害严重的小微企业限期关闭退出。”张茂华委员建议,实行职业病危害预评估报告“前置审批”制度,职业病危害预评估报告未通过卫生行政部门审批的,不得批准项目建设。
强化用人单位的主体责任,研究制定职业病防治工作与企业经营者薪酬管理考核办法;及时掌握职业病危害现状,开展重点行业专项治理;加强职业卫生监管能力建设;完善和规范职业病防治技术服务支撑体系;加大职业健康促进和宣传教育力度,普及职业病防治知识……代表委员们希望,职业病防治能够引起更多关注,发动全社会共同解决。
“加强职业病防治工作,既是维护劳动者健康权益的现实需要,更是加快推进健康中国战略的必然要求。”张茂华委员表示,从依法治国的战略高度重视职业病防治法治建设,出台《职业病防治法》并制定配套规章,建立能够充分反映职业病防治客观规律、维护职工根本利益、功能完备的职业病防治法律体系。
(本报北京3月10日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