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学习时政看点工事全总工会评论权益视频财经企业就业民生国际军事理论汽车健康人物书画摄影旅行文化公益教育娱乐体育

理论

工运

获得高温津贴是权利不是福利

2019-06-26 07:44:01  来源:检查日报

  夏至已至,全国迎来高温酷暑天气,高温津贴再度成为关注焦点。记者梳理28个省份的高温津贴制度发现,上海、安徽、江西等9个省份已上调高温津贴,其中,江苏、浙江、上海3地的高温津贴达到全国最高标准,为300元/月(6月24日《新京报》)。

  人社部等四部门联合修订的《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规定,日最高气温达40℃以上停止室外露天作业;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35℃以上高温天气室外露天作业及不能采取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到33℃以下,应发放高温津贴。但是由于缺乏相应的处罚机制,法规精神并没有得到强有力的贯彻。在有的地方和单位,高温作业保护、高温停工、中暑算工伤、高温津贴等劳动者本应享有的权利形同虚设。对于不少劳动者来讲,40℃以上高温停止室外露天作业,35℃以上获取高温津贴仍然是一种奢望。

  有调查显示,大多数机关与大型企事业单位为员工发放了高温津贴,但一些中小型私企没有发放高温津贴。同时,高温津贴数额差距很大,每月从数十元到上千元不等,一些企业甚至拿西瓜、绿豆汤敷衍劳动者。

  那么,我们到底该如何保护劳动者的高温权利呢?虽说现在大多数城市建立了纳凉工程,但是户外劳动者并没有闲暇享受这些清凉政策。面对滚滚的热浪和劳动者的防暑降温需要,我们不能寄希望于用人单位的利润血管里自动流淌道德血液。出台高温规定,提高高温津贴标准,也未必就能帮助劳动者兑现高温津贴,落实高温停工权利。

  “徒善不足以为政,徒法不能以自行”,加强高温劳动保护,提高高温津贴标准,出台规定更要严执法。既然《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早已生效,高温津贴已经被要求纳入工资总额,劳动者获取高温津贴是应有工资权利而不是一种福利,相关部门就要提高法规制度的执行力,如果有单位克扣高温津贴,当以拖欠工资论处。相关部门一方面要主动到一线了解、查处违反高温劳动保护的用人单位,督促用人单位高温天气停工,另一方面要认真受理劳动者举报、投诉,做到件件有回音,严格依法依规处罚违规单位,对于侵犯劳动者高温权利的用人单位,可以考虑将其列入信用黑名单,请媒体曝光,增加其违规成本,促使用人单位尊重劳动者的高温权利,把高温法规制度打造成一把利剑。此外,公共机构、公共场所与经营场所也要主动免费开放空调设施,方便劳动者与市民纳凉避暑,体现应有的社会责任担当。在政府、企业、社会的合力之下,共度高温天气。如果有关部门执法缺乏刚性,对违规用人单位不能形成威慑力,对高温津贴的重视只剩下“以通知落实通知,以文件落实文件”,保护劳动者的高温权利或许会成为一句空话。

编辑:迟语洋

书库

工运

访谈

文献

新闻日历
关于我们 | 版权声明 |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84151598 | 网络敲诈和有偿删帖举报电话:010-84151598
Copyright © 2008-2022 by www.workercn.cn. all rights reserved
扫码关注

中工网微信


中工网微博


中工网抖音


工人日报
客户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