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要优化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顺应治国理政观念和社会治理方式的转型,特别是职工队伍分层结构和劳动关系的变化。不断深化群团组织改革创新,依法有序适度承接公共职能,更好地参与社会管理,提供公共服务。
深化群团组织改革,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内容。各级工会要坚持党的领导,优化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顺应治国理政观念和社会治理方式的转型,特别是职工队伍分层结构和劳动关系的变化。不断深化群团组织改革创新,依法有序适度承接公共职能,提升工会干部的管理素质和工作能力,更好地参与社会管理,提供公共服务。
工会依法有序承接并有效行使公共职能,既是各级党和政府对工会的信任和重托,又是工会联系和服务职工的职责和手段。一方面,各级工会要围绕治国理政和党政全局,深入开展各种形式的技能竞赛,不断提升职工队伍的整体素质,团结引领广大职工为我国高质量发展建功立业;积极宣传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和工匠精神,充分彰显工人阶级的时代风采;用好党委政府和法律赋予的资源和手段,认真做好维权服务工作。另一方面,积极投身以改善民生为主的社会建设,参与社会事务管理和基本公共服务,努力为职工提供普惠性公共产品与服务,探索工会帮扶机制和社会救济制度的对接,把农民工和劳务派遣工吸收到工会中来,不断提高网络平台从业人员的组织化程度,以劳动关系和谐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推动理论政策研究和创新实践活动,不断释放深化改革的政策红利和市场空间,推动产业工人队伍建设和工会改革“双轮驱动”,与党和国家机构改革优化协同高效,共同优化我国劳动法治环境。
工会承接公共职能的前置性条件主要有三点。一是于法有据。完善公共服务体系需要提升服务质量和降低成本,完善劳动保障政策和社会公共政策,为履行公共职能夯实法理基础。要深入调查研究和科学系统论证,广泛征求社会民意和专家建议,既要加快社会经济关系和劳动关系立法进程,完善社会事务管理和公共服务保障制度,将协调劳动关系纳入社会法治化轨道,不断提高公共政策和决策部署的可行性,以及社会管理制度措施的可操作性。要科学界定社会公共职能的政策边界,明确社会组织管理和公共服务内容,明确工会履行公共职能的权力义务。把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作为第一要务,为职工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保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科学性系统性前瞻性,坚持法理先行原则完善理论政策研究和法律制度体系。
二是党政授权。要理清社会公共职能的实施范围和权限边界,完善履行公共职能的法理基础和制度保障,形成适宜工会承接公共职能的管理制度和社会环境,围绕加强社会治理和提升社会治理能力主题,开列工会参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清单,优化各级工会干部的素质能力和知识结构,不断提升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能力和水平。只有明确授权工会承接公共职能,形成社会公共政策预期和顶层制度框架设计并重,明确工会承接适宜其承担公共职能的路径程序,才能有效凝聚社会共识并形成深化改革的制度合力。合理分配政府职能和社会组织承担的职责义务,每项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的释放和转移,形成依法授权和有序让渡的社会契约关系,有效稳定市场秩序、社会预期和就业心态,实现改革动机、过程控制和实施效果的统一,从而保证工会承接的公共职能适当有效,始终在依法履行公共职能中有效传承和规范运行。
三是社会认同。工会依法有序承接政府转移出来的公共职能,有助于增强各级工会组织的社会公信力和管理权威性。加强承接公共职能的业务能力培训,是提升工会干部依法履职的重要环节。各级党委政府要加强社会法制宣传和公民素质教育,加快转变政府部门职能和创新公共管理方式,增加公共政策透明度,建立政务公开制度和社会管理融合的信息平台,营造各级党政和社会组织各司其职的制度环境。各级工会要在党委领导和政府部门支持下,树立并切实贯彻五大新发展理念。带领广大职工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有效凝聚工会组织承接部分公共职能的社会共识,在参与社会管理中提高公共服务的覆盖面,不断提升社会对依法协调劳动关系的信任程度,推动企业和职工构建利益共同体和命运共同体,更好地完成职工“娘家人”的职责使命。
(作者单位:江苏省总工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