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工会肩负着重要的政治责任,要自觉服从服务党和国家应对突发事件的工作大局,贡献工会智慧。切实履行工会维权服务的基本职责,使职工群众在突发事件中获得实实在在的安全感。加强突发事件应急工作机制建设,把握工作主导权。
自2003年我国颁布实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以来,我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体系框架逐步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能力不断提高。新形势下,工会作为党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和纽带,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的应急工作水平要不断改进提高,职责作用要不断增强,更好地发挥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过程中的重要作用。
牢牢把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的政治责任
坚持党的领导,是做好突发事件应急工作的政治保证。在应对突发事件的历次战斗中,我们党都以非凡的担当与果敢的行动,彰显出党的领导这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正因为党的领导具有全面性、系统性和权威性,才能够快速、统一、高效应对和处置突发事件,在应对突发事件的风险挑战中保持政治定力与执行力,团结带领全国人民万众一心、众志成城、共克时艰。
在突发事件中工会肩负着重要的政治责任,要自觉服从服务党和国家应对突发事件的工作大局,贡献工会智慧。工会干部要提高大局意识和职工意识,增强应急处置实践本领,走在职工群众前列,走在应对突发事件的第一线。各级工会在党的领导下,积极有序地将应急工作落实到广大职工群众中去。坚决防止“四风”特别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把更多精力投入到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第一线。
落实维护职工群众生命健康的基本职责
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是做好突发事件应急工作的基本原则,各级党政干部要“坚守岗位、靠前指挥”,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在突发事件应急工作中,工会要抓住职工群众的生命健康问题,为职工群众排忧解难。要自觉深入到基层职工中,成为应急冲锋的战斗堡垒,把执行党的应急部署总体要求与服务职工群众的应急实效行动统一起来,协同做好突发事件应急工作。
切实履行工会维权服务的基本职责,使职工群众在突发事件中获得实实在在的安全感。在突发事件中及时开展职工心理疏导,消除职工的焦虑恐慌情绪。了解职工群众的实际情况与所需,及时反映职工诉求,特别是关系到职工生命健康和基本民生的问题,解职工之忧。关心关爱突发事件应急工作中的一线职工,落实职工的安全防护措施和待遇保障,及时开展形式多样的慰问和服务。指导相关企业做好劳动用工、工资支付,妥善处理突发事件造成的劳动关系问题,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帮助在突发事件中遇到实际困难的职工及其家属,着力提升工会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和实效。
完善引领职工发挥主力军作用的重要职责
工会工作要适应新形势下突发事件呈现的新情况新特点,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加强突发事件应急工作机制建设,把握工作主导权。工会突发事件应急工作应做到常态化、实效化、制度化。建立突发事件预警机制,制定有效应急预案,规范应急处理的原则、程序、内容和标准,明确各级工会相关部门和人员的具体责任。规范应急请示报告机制,做到重大职工突发卫生事件、重大公共卫生问题及时请示报告,迅速响应。健全工会突发事件舆情宣传机制,及时发布权威信息,加强突发事件中对职工的思想引领。完善应急联动机制,凸显工会统一领导、上下联动、网络健全、覆盖广泛的组织优势。强化应急资金保障机制,设立应急专项经费,规范应急慰问金和慰问物资等专项资金使用和发放标准。
根据互联网时代的新变化,要以改革精神不断创新工会应急机制和应急手段,引领职工发挥在突发事件应急工作中的主力军作用。改革创新是新时代工会工作的发展动力,面对新情况和新任务,要有力有序推进改革,通过全面深化改革推进突发事件应急工作取得新进展。创新网上工会应急工作机制,实现线上线下同时满足职工需求,依托信息化手段,拓展线上宣传平台和载体,实现全方位、多渠道、人性化的舆情引导。线下积极落实应急举措,眼睛向下、面向基层,做好应急资源向基层倾斜,着力扩大应急服务的覆盖面,提升应急保障水平,增强应急工作中工会组织的凝聚力。团结动员各行各业职工特别是与应急工作密切相关的一线职工,有序参与应急处置工作,积极投入到应急药品的生产工作、医疗科研的攻关工作、交通、通信、物流等服务保障工作之中。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引领工人阶级充分发挥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社会安定团结的力量,高质量、高效率地完成施工和生产任务,保障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秩序,保持生产生活平稳有序,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作者单位:中国劳动关系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