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劳动力流动呈现市场化、社会化和多元化的特点,实现劳动力合理、有序流动,要将工作着眼点放在完善民生保障机制。重视实体经济发展,夯实社会性流动的经济基础;完善户籍制度改革、档案服务管理,畅通劳动力的区域流动;优化公共财政资源配置,把握民生发展的优先次序。
劳动力的社会性流动是不断提升劳动者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的重要途径。党的十九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对促进人才、劳动力合理有序流动工作高度重视。2019年底印发的《关于促进劳动力和人才社会性流动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明确了劳动力、人才合理有序社会性流动体制机制改革的具体要求。
新形势下劳动力社会性流动的新特征
劳动力作为基本生产要素,对我国改革开放取得的伟大成就做出突出贡献。大规模人口迁移成为中国经济发展和城镇化进程的典型特征之一,作为改革的见证者、践行者、推动者与受益者,劳动力流动人口规模由小到大,描绘着生机盎然的中国经济发展图景。2010年~2018年,中国流动人口规模一直保持在两亿人以上,其中相当一部分是农民工群体,2018年外出农民工数量约占流动人口总数的71.64%。
新时代背景下,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进入新的结构调整期,加上“一带一路”倡议的践行推动着国际产业转移,劳动力跨区域流动将进一步加剧。当前,我国劳动力流动主要有四大流向:乡城流动、内地落后城市向沿海发达城市流动、传统经济部门向新技术新型经济部门流动以及劳动力跨国流动。劳动力流动呈现市场化、社会化和多元化的特点,具体表现在,一是横向流动速度加快,纵向流动趋缓。2019年国家发改委提出新型城镇化建设重点任务,进一步深化户籍制度改革,为劳动力在城乡、区域间流动松绑,加快了小城市的城镇化率,为城镇发展注入活力。二是劳动力流动成本较高。劳动力流动不是举家迁移,家庭成员分隔两地,交通成本、抚养负担和心理成本不断增加。三是劳动力流动去向的多元化。我国大力鼓励和引导非公经济发展,市场在劳动力资源配置中起基础性作用,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实行双向自主选择,逐渐打破行业和所有制界限,就业方式更加多元,尤其是数字经济、网络经济和平台经济已成为中国转型升级的新引擎,创造了更高质量、更加多元的流动机会。
把完善民生保障机制作为促进劳动力社会性流动的重要抓手
实现劳动力合理、有序流动,关键在国家治理过程中,将工作的着眼点放在完善民生保障机制,综合施策、多管齐下,采取分步推进实施路径切实破解劳动力社会性流动的困局。
重视实体经济发展,持续调整经济结构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发展吸纳就业潜力大的领域,夯实社会性流动的经济基础。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推动下,经济高质量发展要求产业结构持续升级,中低端产业产能过剩仍需继续排解,应顺应新形势加快就业结构调整步伐。近些年,我国网络经济的迅猛发展催生了大批高新技术产业,创造了大量相关就业岗位,国家应加大政策支持、资金投入力度促进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加强对劳动者就业技能培训,吸纳新业态从业人员就业。
以户籍制度改革、档案服务管理完善为突破畅通劳动力的区域流动。我国户籍制度对劳动力流动产生了深刻影响。户籍制度承载着薪酬待遇、教育、就业机会、医疗和福利保障等一系列隐性职能,成为阻碍劳动力在城乡、区域和不同所有制之间自由流动的重要因素。应加快松绑城市落户条件,完善超大特大城市积分落户政策,确保常住人口享有与户籍人口同等的基本公共服务。大力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引导城乡各要素双向流动。同时,在互联网政务服务环境和大数据背景下,政府应更新服务理念,有效利用信息技术,构建全国统一的档案管理平台,实现电子档案与纸质档案有机结合,提升档案服务管理能力,方便查阅、检索和追踪劳动者档案信息,减少档案管理的繁琐性,进一步提升精确性和便携性。
优化公共财政资源配置,把握民生发展的优先次序。首先,合理划分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的财政支出责任,建立长效的成本分担机制,提高基本公共服务的质量和保障水平。其次,充分发挥社会救助的兜底民生保障作用,确保底线公平。应加强立法建设,切实发挥社会救助的兜底性保障作用,逐步实现从注重满足基本物质需求为主的温饱型救助,拓展为包括医疗、教育、就业、住房、法律援助和心理疏导在内的综合救助,确保起点公平。聚焦脱贫攻坚和对特殊群体开展兜底救助,科学制定低保标准,实现精准扶贫与社会救助有效衔接。再次,增强城乡社会保险制度的公平性和流动性。养老保险体系需要适应统筹城乡、就业一体化和人口流动等要求,加强不同层次养老保险制度之间的衔接,简化区域间的转移接续手续;在医疗保险领域,落实异地就医结算破解人口流动瓶颈;失业保险领域,强化失业保险支持参保职工提升职业技能,增强就业稳定性。最后,加大基础教育的财政投入,通过教育的均衡发展,提高劳动力人力资本水平,促进社会性流动。教育是实现社会阶层流动、阻断贫困代际传递的最有效手段,应重点关注留守儿童和随迁子女受教育问题,公共资源进一步向贫困农村地区、边远地区和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倾斜。
(作者单位:首都师范大学管理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