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积极落实援企稳岗政策,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助力企业复工复产,成为打赢这场全球疫情防控阻击战的“牛鼻子”,也是当前我国社会经济和谐稳定发展的迫切需要。这就需要企业决策者在处理疫情期间及后期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方面防止“次生”灾害的出现,未雨绸缪,顺势而为,通过劳资双方共同努力弥补疫情带来的损失,取得战“疫”胜利。
首先,树牢底线意识,护航劳动关系和谐稳定,构建以集体协商为基础的柔性劳资协商机制。根据企业实际存在的问题相机抉择,采用不同的协商沟通方式,倾斜保护包括保护弱者和倾斜立法两个维度,就是以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为出发点,通过立法对企业与劳动者之间的权利义务进行倾斜性配置,维持他们之间的利益平衡,努力凝聚起战胜疫情强大合力,打造中国特色劳动关系“稳压器”。相较于西方国家提倡的“个人主义”,中国的传统儒家思想、集体主义精神深入人心,这为集体协商提供了良好的文化环境和适宜的扎根土壤。在这种“和合文化”下,能“落地”、好“落地”的中国特色集体协商机制可以得到顺利的施行,并受到企业和职工的积极响应。在面临新冠肺炎疫情这种重大突发性事件时,可以视情况精简协商程序,提升集体协商的灵活性和可操作性,减少协商周期,使集体协商机制在企业平稳“扎根”,有效缓解劳资矛盾,维护劳动力市场的稳定。对于个别职工的待遇支付问题、权益保护问题等,企业要加强与此类职工的沟通、协商,充分听取劳动者的意愿,并妥善安排。对于全体职工的劳动标准等问题,启用集体协商制度。打好各种协商机制的“组合拳”,提高沟通协商的效率。
其次,积极探索特殊时期推进集体协商提质增效的新路径,让集体协商成为企业与职工凝心聚力发展、共商共建共享的有效平台。鉴于疫情时期的特殊性,有关部门应进一步放宽企业裁员率标准,掌握企业复工状况,结合实际帮助企业做好各项疫情防控工作,全力支持和有序推动企业复工复产;要加大服务力度,梳理评估企业的实际困难,并积极向有关部门提出针对性帮扶支持政策、建议和服务项目,引导受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经营困难的企业,通过多种方式稳定劳动关系;要打造“安全防护抗疫情,稳岗就业促发展”的就业服务平台,运用现代科技,为协商沟通提供技术支持,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形式,通过电子邮件、OA系统、腾讯会议等形式,采取调整薪酬、轮岗轮休、缩短工时等方式稳定工作岗位,尽量不裁员或者少裁员。符合条件的企业,可按规定享受稳岗补贴。对因疫情影响而不能按期到岗的职工或企业不能开工生产的,企业应主动与职工沟通,就远程办公、带薪年休假、企业自设福利假等进行协商。鼓励符合规定的复工企业就错时上下班、弹性工作制等用工措施与职工进行协商。对承担政府疫情防控保障任务需要紧急加班的企业,在保障职工身体健康和劳动安全的前提下,企业与工会和职工协商,可适当延长工作时间应对紧急生产任务。让集体协商成为企业和职工凝心聚力,共渡难关的载体。
再次,在协调稳定劳动关系方面,要高度关注受疫情影响无法按时返岗、企业停工停产、企业需要开展灵活用工等劳动关系的协商处理。协商因受疫情影响企业在工作时间、工时制度、调整薪酬福利、社保缴纳、工资支付方式、年休假和福利假及其他各类假期的使用、劳动安全卫生及女职工权益保护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问题上的具体操作办法和措施。对新冠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在其隔离治疗期间或医学观察期间以及因政府实施隔离措施或采取其他紧急措施导致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职工,企业不得与职工解除劳动合同。
最后,为确保集体协商取得实效,要求建立以职工参与率、知晓率、满意率和企业认可率为导向的集体协商质效评估体系。把质效评估工作纳入“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劳动关系和谐园区”“模范职工之家”创建内容,助推集体协商工作提质增效,不断提升职工满意率和企业认可率。引导职工合理预期工资福利增长趋势,围绕双方普遍关心的、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劳动关系相关事项,开展应急、应事、一事一议的灵活协商,突出集体协商效能。做到“真协商、真签约、真履行”,助力企业健康持续发展。
总之,在疫情防控背景下,树立“适度”倾斜的劳动法保护理念,进行审慎而灵活集体协商效能的制度安排,不仅是特殊时期复工复产的需要,也是真正实现劳动立法公平和劳动关系和谐稳定的应然选择。企业和职工是唇齿相依、休戚与共的命运共同体,企业的发展,离不开职工的拼搏奋斗;职工权益的落实和个人的成长,离不开企业的良性发展。经济社会是一个动态循环系统,深受劳动关系影响。我们要努力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作者单位:中国劳动关系学院劳动关系与人力资源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