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8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新时代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意见》,提出健全可持续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让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要求从社会保障体系方面发力,完善覆盖全民的社会保障体系。企业年金是我国多支柱养老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意见》明确提出要大力发展企业年金,这对进一步完善我国社会保障体系具有重要意义。
2000年,“企业补充养老保险”正式更名为“企业年金”,至此,我国初步确立了由基本养老保险、企业年金和商业养老保险共同构成的三支柱养老保障体系,其中,作为第二支柱的企业年金被认为是我国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的重要任务和目标。当下,企业年金制度应向有利于解决主要矛盾的方向努力,实现高质量、可持续发展,在《意见》指引下,突破现阶段面临的发展瓶颈。
首先,企业年金制度的覆盖率不高。制度的覆盖对象主要是大型国有企业,中小企业很少被覆盖进来,近些年制度覆盖面几乎固化,发展速度缓慢;其次,企业年金制度的养老保障功能没有得到充分发挥。世界银行建议,如要保持职工退休后生活水平与退休前基本一致,养老金总替代率应在70%以上。我国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替代率并未达到,缺口急需作为第二支柱的企业年金来抵补,但我国企业年金的替代率一直不足5%;最后,企业年金制度第二支柱的重要地位没有得到全面体现。相对于基本养老保险来说,企业年金制度的参保人数和积累基金规模都非常小,企业年金的参保人数不足全国城镇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的7%,这与其在养老保障体系中第二支柱的定位不符。
因此,应进一步结合《意见》对企业年金制度的要求,重新进行审视、规划、设计和改革,实现企业年金制度的可持续发展。
塑造兼顾公平的制度价值理念。科学合理、适合国情的制度价值理念选择优于制度设计,合理的制度设计优于技术方案的选择。我国在建立企业年金制度初始阶段,为了尽快扩大覆盖面,一直强调以效率为核心的价值理念。以效率为核心容易导致忽略制度的公平性,制度的发展也将不可持续。所以,企业年金制度的发展应当以社会主义公有制为前提,同时结合当前经济发展水平和企业年金制度发展阶段,将制度的价值理念从以效率为核心,逐步向兼顾公平的方向调整。
优化企业年金制度顶层设计。社会制度一旦确立,就具有很强的路径依赖,如果对制度进行深层次改革,将导致较大的变迁成本。所以,企业年金制度的顶层设计既要立足于全局,又要着眼于长远,既要适应现实需要,又要具备灵活的动态调整机制,避免制度僵化,从而实现制度的可持续发展。
多途径提高企业年金制度参与率。当前,我国企业年金制度的覆盖面不高,如果不采取有效措施来提升参与率,制度的作用将得不到充分发挥。只有提高了参与率,让更多职工从中受益,企业年金制度第二支柱的定位才能得到体现,多支柱的养老保障体系才能得以完善。提高中小企业参与率应当成为制度改革的核心,从多方面采取措施加大支持和激励力度。例如,继续降低社会保险费、提高税收优惠力度、降低制度参与门槛、制定灵活的参与政策,以及提供丰富的可供选择的集合年金计划等。
除了要从制度层面进行优化以外,引导企业年金制度向可持续方向发展,还需要从技术层面与实践层面提供支持。可以通过构建一个科学的评价指标体系,动态反映企业年金制度在某一阶段或某一地区的发展状况,再进行纵向与横向的对比分析,找到制度发展中的症结,进而有针对性地解决问题。目前,我国还没有比较完善的企业年金制度评价指标体系,可以在充分调研国外企业年金制度评价指标体系基础上,根据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内在要求,结合现实经济发展水平,构建能够体现公平性、保障性和重要性等可持续发展目标的评价指标体系,促进企业年金制度的可持续发展。
(作者单位:中国劳动关系学院经济管理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