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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性别平等与妇女发展的国际交流合作
中国积极履行性别平等与妇女发展的国际公约和文书,广泛开展妇女领域多边、双边的交流合作,加强与各国妇女组织的友好交往,注重对发展中国家妇女提供技术培训和物资援助,在推动全球性别平等与妇女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认真履行妇女领域国际公约和国际义务。积极签署和批准相关国际公约和国际文书,认真履行公约所载义务,在法律、政策和规划制定中体现《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公约》的精神和原则,持续消除对妇女各种形式的歧视,依法保障妇女人权,积极推动性别平等。2003年和2012年分别提交执行《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公约》履约报告,2006年和2014年接受联合国消除对妇女歧视委员会的审议。2013年接待联合国人权理事会法律和实践中对妇女的歧视问题工作组访华。积极落实《北京宣言》和《行动纲领》及千年发展目标,将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中国妇女发展纲要,努力实现各项目标。截至2014年底,提前完成减少极端贫困与饥饿、消除教育中的两性差距、降低孕产妇死亡率等目标。
积极参与和推动全球及区域性别平等事业。高度重视与联合国机构的联系合作,支持联合国在性别平等和妇女发展领域的积极举措。推动联合国人权理事会通过中国倡议提出的“纪念第四次世界妇女大会暨《北京宣言》和《行动纲领》通过20周年”主席声明。参与联合国妇女署规章制度和行动规划的制定,加大合作力度。积极承办和举办第四次世界妇女大会后续行动的相关会议、妇女与减灾、妇女与可持续发展等国际会议。积极促进区域性别平等,与联合国亚太经社会在亚太地区开展“提高解决性别问题能力、实现联合国千年发展目标”项目。结合担任2014年亚太经合组织东道主,主办妇女与经济论坛。在东盟与中日韩(10+3)框架下,主办东亚性别平等部长级会议。
广泛开展妇女领域的双边交流与合作。将性别平等作为国家交流机制的重要议题,在中美、中法、中俄等国家交流机制中,举办不同主题的妇女论坛、研讨会和中外妇女文化周等活动,进一步增强相互间的友谊与互信。20年间,中国妇女领域的国际合作项目涉及妇女与健康、妇女与经济、妇女与教育、妇女与决策管理、妇女与环境、妇女与婚姻家庭、反对家庭暴力、减贫减灾等诸多领域。近10年,仅全国妇联就争取了百余个国际合作项目。在南南合作中注重对亚非拉发展中国家妇女的技术培训和物资援助,创办中外妇女交流与培训中心或派专家前往指导。近年来,中国向亚洲、非洲、拉丁美洲国家妇女提供多批小额物资援助,帮助她们改善工作和生活条件。
妇女和妇女组织参与国际事务更加活跃。2015年,中国有女外交官1695人,占外交官总数的30.7%,其中,女大使12人、女总领事19人、女参赞132人,分别占同级外交官的7.9%、24.4%和30.4%。中国妇女组织积极参与联合国有关性别平等与妇女发展重要公约的审议活动,担任联合国《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公约》委员会委员,在《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公约》《北京宣言》和《行动纲领》等国际公约和文书执行情况的审议中,撰写和递交非政府组织影子报告,并就性别平等与妇女发展的相关议题开展形式多样的交流对话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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