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名马克思主义哲学家和教育家,武汉大学原校长、人文社会科学资深教授陶德麟先生于2020年5月24日在武汉逝世,永远离开了我们,永远离开了他所钟爱的马克思主义哲学研究与教学事业。
陶德麟,字佛元,笔名茀原,1931年10月31日生于上海,祖籍湖北黄冈。1953年毕业于武汉大学经济系并留校任教,历任哲学系主任、研究生院院长、校长。陶德麟为我国马克思主义哲学研究与教学,为推进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化、时代化、大众化,作出了巨大贡献,是我国马克思主义哲学研究领域最前沿的、最有影响的前辈学人之一,被誉为德高学范的“学界泰斗”和“哲学宗师”。
哲学探索之路
陶德麟出生于一个书香世家,幼年未上小学,在家由父母和学者陈炳文、杨相霖先生授课,学会了文言文和旧体诗词写作,表现出过人的天赋,16岁时就能写一手老练的文言文和古典诗词,中学期间研读过艾思奇的《大众哲学》和毛泽东同志的《辩证法唯物论提纲》等著作,开始接触马克思主义。1949年考入武汉大学经济系,除专业学习外,他也选修了一些哲学类课程,自学了《资本论》第1卷。1953年大学毕业后,他留校任哲学系教师,并兼任李达的科研助手达13年之久。几十年后他谈到自己的经历时说:“李达老师是我的恩师和引路人。”
“文化大革命”前,陶德麟除协助李达同时撰写论著外,还在哲学系从事教学和科研工作。他在《哲学研究》1956年第2期上撰文批评当时被视为权威著作的苏联罗森塔尔、尤金所著《简明哲学辞典》中“同一性”条目释文的错误,受到国内外学术界的重视和毛泽东同志的肯定,后来《简明哲学辞典》作者也接受批评并作了改正。此后10年中,他先后在《红旗》《人民日报》《哲学研究》《新建设》等报刊上发表了30篇哲学论文,在学术界崭露头角。
1961年8月,李达接受毛泽东同志委托主编《马克思主义哲学大纲》的任务,指定由陶德麟执笔。在李达指导下,经过4年努力,他于1965年冬完成了38万字的上卷《唯物辩证法》送审稿。正当他继续编撰下卷《唯物史观》时,“文化大革命”爆发,陶德麟被打成“黑帮分子”,被送到农村“劳动改造”达8年之久。
1978年,他全身心地投入了反对“两个凡是”的理论斗争,在克服重重阻挠后应邀参加全国性的“理论与实践问题哲学讨论会”并作大会发言。在讨论会期间,他向中国社会科学院提供了毛泽东同志当年给李达的三封论及理论问题的信,经中国社会科学院报请党中央批准在《哲学研究》首次发表,对当时促进理论是非的澄清起了重大作用。尔后,他在《哲学研究》《光明日报》等报刊上发表系列论文,系统论证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批驳“两个凡是”,在学界内外产生重大影响,为我国新时期的思想解放作出了突出理论贡献。与此同时,他遵李达遗嘱修订《马克思主义哲学大纲》上卷,以《唯物辩证法大纲》的书名出版,被认为代表了当时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教科书所达到的最高水平;他主持编纂出版了四卷本《李达文集》,并较系统地探讨了李达在传播马克思主义理论和马克思主义中国化事业中的杰出贡献,把李达思想研究推进了一大步;他受聘为《中国大百科全书·哲学卷》“总论”和“辩证唯物主义”部分副主编,撰写了多项重要条目释文;他还主持编写了多种马克思主义哲学教科书,为新时期我国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教材建设作出了重要贡献。
20世纪80年代以后,陶德麟在继续深化对真理和真理标准问题探索的同时,就“双百”方针的理论基础,坚持和发展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理论和方法,生产力标准、“三个有利于”标准及其与实践标准的关系,人道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道德原则,马克思主义哲学与中国传统哲学的关系,哲学与科学的关系,科学精神与人文精神的关系,社会稳定,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当代论域,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化的学理根据和方法论前提,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大众化的关系及实现途径等一系列重大理论问题进行了创造性研究,成就斐然。
进入21世纪以来,陶德麟虽年届古稀,但仍然文思敏捷,笔耕不辍,论著迭出,尤其是在继续推进李达所参与开创的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化事业、深入研究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化、时代化、大众化的学理根据和方法论问题方面倾注了满腔热情和大量心血。
陶德麟的学术探索硕果累累、成就卓著,先后出版由他执笔并修订的《唯物辩证法大纲》《辩证唯物主义与历史唯物主义》《中国当代哲学问题探索》《哲学的现实与现实的哲学——马克思主义哲学及其中国化研究》《陶德麟文集》《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化:历史与反思》《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化的理论与历史研究》《实践与真理——认识论研究》等著作20多部,发表学术论文200多篇。他的这些论著不仅以其精深的学理研究为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发展作出了突出贡献,而且充分展现了一位当代马克思主义学者心系民族兴亡的担当意识、“为万世开太平”的理论情怀以及为追求真理而不懈探索的精神品格。
哲学思想贡献
陶德麟继承和发扬了李达注重对马克思主义理论的整体性研究和理论联系实际的优良学风,把研究重心放在马克思主义哲学基础理论和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化方面,既爱智求真又有强烈的现实关怀,对一系列重大理论问题进行了深入探索,实现了多方面的理论创新。
对真理标准问题的探讨
“文化大革命”刚结束时,“两个凡是”的错误方针阻碍着拨乱反正,中国向何处去的问题仍然没有解决。《光明日报》特约评论员文章率先鸣炮之后,1978年7月中国社会科学院召开了全国性的“理论与实践问题哲学讨论会”,陶德麟应邀作了题为《关于真理标准的几个问题》的大会发言,并在《哲学研究》1978年第10期发表同名文章,以极大的理论勇气旗帜鲜明地批驳了“两个凡是”的错误方针,论证了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对于破除“两个凡是”、重新确立实践标准起了重大的促进作用。
当时有些学者虽然也反对“两个凡是”,但在理论上对“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的命题尚存有疑虑。有人认为逻辑证明也是检验真理的标准,有人认为真理标准应当是认识的对象而不是实践。这使陶德麟深感“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并不是“常识”,而是需要从学理上周密论证的命题。为此,他又连续发表了4篇论文。
在《逻辑证明与真理标准》一文中,为了避免因名词含义歧异而产生的假争论,陶德麟首先界定了三个关键词即“真理”“逻辑”和“逻辑证明”:“真理”是指认识与对象的符合;“逻辑”是指由前提、推理形式和结论三个要素组成的演绎推理;“逻辑证明”是演绎推理的一种运用。由此,他首先明确了所要讨论的问题是“作为演绎推理的逻辑证明是不是判定认识与对象符合的标准”,然后严密地论证了如下观点:(1)作为前提的命题无论是公理、定理、定义还是经验命题,它们的真理性都不可能由逻辑来证明。(2)推理形式的正确性即有效性也不可能由逻辑来证明,因为这种证明本身不能不运用推理形式,而这种推理形式的正确性同样又需要证明,结果只能是循环证明或无穷后退。(3)正确的推理形式可以归结为蕴涵式的重言式即永真式(tautology),它能“管”的只是前提与结论之间的逻辑蕴含关系,而不是前提和结论是否与对象符合。数学推导所证明的也是公理与定理、定理与定理间的逻辑关系,而公理和定理是否符合客观对象恰恰是数学推导不能证明的。(4)由真前提合乎逻辑地推出真结论也不能说明逻辑证明是检验真理的标准,因为前提的真只是一定范围内的真,而当实践超出了这一范围时结论就未必真,这在科学史上是极为常见的。(5)逻辑证明在提供新知识、组织实践检验、确定实践结果的意义等方面有不可缺少和不可代替的作用,但在确定认识与对象是否符合这一点上,“判决”者并不是逻辑而是实践。由此,该文令人信服地阐明了逻辑证明为什么不能作为检验真理的标准。
在《认识的对象是检验真理的标准吗?》一文中,他以对话体的形式细致地论证了如下论点:(1)以认识对象为检验真理的标准,等于说“要判定认识与对象是否符合,就看认识与对象是否符合”,因而不过是同义语反复。(2)以认识对象为检验认识的标准无法操作,因为认识无法直接与客观对象相对照。如果通过观察去“对照”,就等于把原来的认识过程重演一遍,仍然不能解决认识与对象是否符合的问题。(3)要检验某一认识与对象是否符合,只能根据这一认识设计某种方案,设定预期的结果,然后付诸实践,造成一定的客观结果,再把这一结果与预期的结果相对照,如果两者符合,这一认识与它所反映的对象相符合才得到了证实,因此,检验真理的标准并不是认识对象本身,而是实践的结果。
在《实践怎样检验认识》一文中,他以科学史为背景,把命题区分为“逻辑命题”和“实在命题”两大类(前者可分为分析命题和矛盾命题,后者则可分为知觉命题和普遍命题),对如何检验各类命题的逻辑机理做了模型化的分析,使马克思主义的真理标准原理进一步精确化并具有了可操作性。
在《真理阶级性讨论中的一个方法问题》一文中,他认为,虽然批驳“一切真理都有阶级性”的说法完全必要,但如何批驳才能击中要害却有一个方法问题,特别是首先应当弄清“一切真理都有阶级性”这句话中“真理”一词的所指。“真理”是truth的汉译,它有两种不同的含义:含义Ⅰ是指“理论的真”,含义Ⅱ则是指“真的理论”。这两种含义不可混同,正如不可把“石的坚”与“坚的石”混为一谈一样。如果取含义Ⅰ,则“真”和“阶级性”是理论的不同属性,不能说一种属性具有另一种属性,正如可以说“石是坚的”和“石是白的”,却不能说“坚是白的”或“白是坚的”一样。在这种含义上,无论断言真理有没有阶级性都是没有意义的伪命题。如果取含义Ⅱ,则“一切真理都有阶级性”和“一切真理都没有阶级性”都是假命题。有的文章为了批驳“一切真理都有阶级性”,就肯定“一切真理都没有阶级性”,在方法上是不当的。正确的做法应当是首先指出“文革”中流行的“一切真理都有阶级性”的命题指的是“真”有阶级性、它是一个伪命题,再来揭露这个伪命题在群众中的蛊惑作用。
对“双百”方针理论基础的时代思考
“双百”方针是思想文化领域的根本方针,是坚持真理问题上的实践标准必须遵循的方针。但陶德麟认为,在拨乱反正中仅仅强调“恢复”“双百”方针是不能解决问题的。他认为:“虽然‘双百’方针提出的初衷完全正确,可是后来由于对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后的社会主要矛盾的估计发生了原则性的偏差,这个方针的理论基础实际上被修改了。它的理论基础已经基本上不是马克思主义关于认识发展规律和文化发展规律的理论(当然也包括意识形态的理论),而是被扭曲了、变形了的‘阶级斗争’理论,因而它的主要内容与繁荣社会主义文化的目的是无法统一的。”为了恢复“双百”方针理论基础的本来面目并推动其进一步发展完善,他先后在《光明日报》和《求是》杂志等报刊上发表了系列论文,以确凿的事实、细致的分析和犀利的语言论证了这样一些重要观点:
第一,把“百家”归结为无产阶级与资产阶级“两家”,把一切科学艺术的不同见解和争论都归结为阶级斗争,不符合思想史的事实,在理论上也是错误的。
第二,精神世界的问题不可能用“专政”的办法解决。即使确是思想领域的阶级斗争,也必须遵循思想斗争的特殊规律,即必须用说理的方法而不能用强制的办法。“无产阶级在文化领域对资产阶级专政”是完全错误的口号,这一口号不能为马克思主义赢得寸土,只能导致对马克思主义的歪曲和败坏。
第三,要正确地贯彻“双百”方针,就必须以认识发展规律和文化发展规律的理论(当然也包括意识形态的理论)为基础,对这一方针作重新解释。只有经过重新解释的“双百”方针才能真正成为促进科学艺术进步和文化繁荣的方针。他还对今后如何切实贯彻“双百”方针的问题提出了一系列重要的建议。正是由于抓住了问题的症结,他关于“双百”方针的系列文章在理论界产生了强烈的反响,既有力地批驳了在真理面前“无产阶级”与“资产阶级”没有平等可言的哲学教条,又维护了“双百”方针应有的科学含义,为新时期社会主义文化事业的繁荣作了极具意义的开路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