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着力推进社会治理体制改革与创新
——国家行政学院社会治理研究中心主任龚维斌教授访谈录
程铁军
//www.workercn.cn2016-09-05来源:安徽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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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78年以来,随着改革开放的推进和现代化建设的进行,我国经济社会政治文化等各个方面发生了全方位的巨大变化。在此过程中,社会的组织方式和秩序建构模式也进行了相应的调整和改革,由传统意义的社会管理走向现代意义的社会治理。那么,我国社会治理体制的改革创新主要表现在哪些方面,如何做好新时期的社会治理工作,这些问题一直为大家所关注。带着上述问题,记者以网络通讯方式采访了国家行政学院社会治理研究中心主任龚维斌教授。

  记者:您在多次学术报告中强调,我国社会管理体制的改革创新,主要体现在社会治理理念、社会治理主体、社会治理方式、社会治理重心等几个方面。您为什么首先强调理念创新?

  龚维斌:理论是行动的先导,社会管理体制改革当然首先要解决理念创新问题。党的十八大提出了“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这样一个重要思想。作为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社会治理”在学术界使用多年后正式进入党和国家的理论和政策范畴。社会治理是指,立足公平正义,以维护和实现群众合法权益为核心,协调社会关系,处理社会问题,化解社会矛盾,防范社会风险,促进社会认同,保障公共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社会治理是由社会和治理两个词组成的,既可以把 “社会”理解为 “多种社会力量和社会主体”,把“社会”作为主语,即社会性力量的治理;也可以把“社会”理解为对象,把“社会”作为宾语,即治理的是社会领域的事情。

  记者:您强调,社会治理是中国历史传统与现实发展的产物,具有很强的“中国特色”。这些“中国特色”表现在哪些方面?

  龚维斌:第一,从社会管理走向社会治理。中国人长期以来习惯于社会管理这一概念,而对治理以及社会治理却十分陌生。进入21世纪以来,随着中国经济高速发展、城镇化快速推进,经济社会结构以及人们的阶层和需求结构深刻变化,新旧社会问题和社会矛盾交织,迫切需要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受到治理理论的启发,也是基于对社会管理实践的总结,党和政府以开放的胸怀和不断创新的理论勇气,提出了社会治理这一新思想。社会治理是对社会管理理论的发展,是顺应时代发展要求、更具人文精神、更加合理的社会管理。第二,立足公平正义。公平正义既是社会治理的重要原则,也是社会治理方式方法的衡量标准,更是社会治理效果和质量的评判依据。第三,坚持以人为本。社会治理要求坚持以人为本,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以人为本要求维护人的尊严、满足人的需求、保障人的权利,是社会治理最重要的原则。第四,追求活力与秩序的统一。社会治理强调既要追求稳定和秩序,更要激发社会活力。追求秩序和活力的统一是社会治理对社会管理理念的重要发展。不能片面强调维护社会秩序而忽视了激发社会活力,要防止出现“一管就死、一放就乱”的局面。第五,重视源头治理。社会治理要求实行源头治理,而非末端治理,不是坐等问题出来以后再想办法解决,而是要提前预防、事先疏导,不是简单地管控、压制。

  记者:社会治理要求运用多种力量,实行社会公治。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要求重新调整政府与社会的关系,过去政府对社会事务干预过多和对社会公共服务供给不足等问题亟需解决,为此我们应当努力扩大社会治理的主体。如何扩大社会治理主体?

  龚维斌:建立党政主导下的多元共治社会治理新格局,是中国社会治理体制改革创新的必然选择。第一,党政主导。中国特色的社会治理体制要求加强党委领导,发挥政府主导作用,鼓励和支持社会各方面参与,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自我调节、居民自治的良性互动。党对社会治理的领导主要体现在对社会治理形势的判断、重大方针政策的制定上,体现在对社会思潮、价值观念、舆论民意和社会心理的掌握和引导上,体现在对社会治理人才的选拔、使用和培养上。政府对社会治理的主导作用,主要表现为经常性地研判社会发展趋势、编制社会发展专项规划、制定社会政策法规、统筹社会治理方面的制度性设计和全局性事项管理、筹集和合理配置社会治理资源。第二,多元参与。现代社会中人们的社会需求千差万别,社会事务纷繁复杂,社会问题和社会矛盾林林总总,党和政府不可能、也不能包揽一切,必须动员和运用市场组织、社会组织等多方面力量参与社会治理。第三,发展社会组织。一方面盘活存量,即用改革的办法规范已有社会组织的行为,激发社会组织活力;另一方面做大增量,与发达国家以及社会治理创新的现实要求相比,中国社会组织数量远远不足,迫切需要大力发展。

  记者:社会治理方式是指运用何种方法和工具治理社会,它是社会治理体制改革与创新的核心内容。您认为社会治理方式改革的主要内容是哪些?

  龚维斌:我认为,现阶段我国社会治理方式变革的重心应当包括两个方面:运用法治方式,运用信息技术。十八大以来,法治成为社会治理方式改革创新的主旋律。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推进法治社会建设的重大任务,要求把社会治理纳入法治化轨道,提高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各级领导干部要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各项工作;要求各级领导干部自觉带头守法,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解决问题,引导和支持人们依法理性表达诉求、依法律按程序维护权益,预防和化解矛盾,有效实施社会治理。法治要求规范约束政府权力,保护公民权利,这就要求我们做好三方面工作:着力构建群众利益表达机制和协商沟通机制、构建社会矛盾预警机制、健全社会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机制。信息化与互联网为信息互通、资源共享、社会合作提供了极大的可能性和便利性,既给社会治理带来挑战,也给社会治理方式创新带来机遇。我们应当要充分意识到新一代“互联网+”技术与社会治理服务融合在社会治理中的重要作用,把它作为提升社会治理精细化水平的有力支撑。

  记者:随着工业化、城市化、信息化、市场化和国际化的深入推进,社会治理的形势和任务发生了极大的变化,社会治理的重点领域和工作着力点也应该随之变化和调整。您认为社会治理重心应当作哪几方面的调整?

  龚维斌:社会治理重心的调整应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第一,重视网络社会治理。网络社会的诞生既给人们的生产生活、学习购物、交流交友等带来极大方便,同时网络信息鱼龙混杂、真假难辨,信息安全存在隐患,一些言论不理性、不负责任甚至有政治目的,对社会秩序和政治稳定构成威胁。因此,统筹现实社会的治理和网络社会的治理成为一项紧迫的任务。第二,重视城市社会治理。快速城市化进程带来两个极化效应,一是城市特别是大城市人口急剧膨胀,公共资源紧张,公共服务不足,外来人口难以融入当地社会,社会治理面临诸多困境;一是农村特别是中西部经济欠发达地区农村人口 “空心化”,出现大量“空心村”和“空壳村”。城市化带来的这些新变化与新挑战给社会治理提出了崭新的课题,我们要在一如既往地加强和创新农村社会治理的同时,积极探索建立适应城市特点的社会治理体制,科学规划、建设和管理城市,加强城市管理机构建设,改革城市执法体制,提高社会治理水平。城市社会治理在城乡社会治理格局中的地位将进一步上升。第三,重视基层社会治理。社会治理的重点和难点都在基层。以乡镇街道和社区居委会为主体的基层直接面对和服务群众,基层社会治理水平的高低直接反映和决定着整个国家的社会治理水平。第四,重视公共安全与应急管理。公共安全事关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健全公共安全体系、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确保公共安全是社会治理的重要内容。我们应当高度重视非常态社会治理的应急管理工作,织密织牢公共安全网,补好应急管理的短板,提升公共安全保障和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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