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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除腐败魔咒的行动路线图
//www.workercn.cn2014-07-04来源:中国教育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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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代化国家治理腐败体系重在标本兼治,以制度建构惩治和预防腐败,这是当代社会主义中国破除腐败魔咒、走出政权兴亡周期率的行动路线图。

  ■黄红平

  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领导集体坚持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老虎、苍蝇一齐打,取得令人瞩目的成绩。截至2014年6月30日,落马的省部级以上高官30余人,其中包括多名中央委员和一名副国级。在打“老虎”的同时,坚决扑灭活跃在群众身边的“苍蝇”,约20万余干部受党纪政纪处分,上万名县处级以上干部违纪违法被查办。严惩腐败是治标,反腐败斗争的胜利,归根结底取决于国家治理腐败体系的现代化。作为中国特色廉政模式的政策体现,现代化国家治理腐败体系重在标本兼治,以制度建构惩治和预防腐败。这是当代社会主义中国破除腐败魔咒、走出政权兴亡周期率的行动路线图。

  国家治理腐败体系旨在由劣治转为良治

  国家治理腐败体系是由国家建立的能够有效预防腐败、实现廉洁政治的制度体系结构。这一概念源于20世纪90年代透明国际倡导的国家廉政体系理论。国家廉政体系理论实际上反映的是一种能够对某个国家或地区的反腐败政策框架进行有效诊断和评估的分析范式。鉴于腐败治理的复杂性,它强调各反腐败机构和制度安排之间的互动和合作,以替代那种孤立地对某个机构或制度安排进行单独评估的方法,设计出一个具有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的政策框架审视体系,并具有内部的相关性、内在依存度和综合有效性。

  构建国家治理腐败体系的核心目的,是为实现国家职能的转变,即由劣治转为良治。一个比较完善的国家治理腐败体系包含广泛的改革观,要求通过执政党和政府的政策过程及社会改革解决公共部门易生的腐败。反腐败的重点是改革滋生腐败的体制温床,而不是惩治腐败个体。因此,构建国家治理腐败体系的过程,本质上就是一个制度建设的过程。这种过程要求通过连续的制度变迁,促进国家治理腐败能力现代化,降低腐败治理成本,提高治理腐败收益,形成政治廉洁、社会清明的良治国家。国家治理腐败体系的精髓主要是着眼于预防腐败,探讨建立一个透明和具有问责的制度框架,以此有效推进各项反腐败改革。

  作为反腐倡廉制度的集合体,国家治理腐败体系绝非各项制度的简单叠加。相反,它是由有内在关联性的若干制度要素遵循制度建设客观规律形成的制度体系,具有逻辑性、系统性和层次性。从制度反腐视野看,一个国家或地区的治理腐败体系都应是一个完整的系统,不仅要求子系统齐全,而且要求制度系统的纵向结构、横向结构、形式结构配套科学合理。国家治理腐败体系是由制度建设要素组成的,但绝对不只是要素。就好比汽车是由各种零件组成,但不能把某个零件叫做汽车一样。汽车只有由一套零件之间相互有机咬合和连接在一起的行驶系统,才能真正运作起来,不同的部分承担不同的功能。国家治理腐败体系是由若干制度要素组成的有一定功能的有机整体,各个子单元的要素一旦组成系统整体,就具有作为独立要素所不具有的性质和功能,表现出的整体性质和功能不等于各个要素的性质和功能的相加。

  中国版的国家治理腐败体系

  构建国家治理腐败体系是人类反腐败的智慧结晶。无论一个国家或地区处于什么样的发展阶段,采用什么样的社会制度,哪怕腐败的程度多么严重,但构建国家治理腐败体系对于医治腐败仍具有普适性,其旨在将腐败由“低风险、高回报”的行为变为“高风险、低回报”的行为。同样,构建中国特色的国家治理腐败体系是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反腐倡廉道路的应有之义,也是社会主义中国走向反腐倡廉建设成功的必由之路。新中国成立60多年来,党和政府在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过程中,逐步形成具有中国气派和中国作风的国家治理腐败体系。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就是中国版的国家治理腐败体系。

  中国特色国家治理腐败体系的发展与党的反腐败思路演进基本同步。这一体系在新中国成立时奠定雏形,但真正完善是在1978年后的改革过程中。以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为分水岭,中国特色的国家治理腐败体系经历从传统型国家治理腐败体系走向现代型国家治理腐败体系的演变过程,鲜明标志就是党对运动反腐思路的抛弃。计划经济时代的传统型国家治理腐败体系,突出特点就是缺乏系统和长期反腐的理念,期望通过短期的突击性政治运动来一劳永逸地解决腐败问题,但效果却难以持久。新时期以来,党在总结古今中外反腐败实践经验的基础上,研究廉政建设规律,充分意识到过去反腐倡廉建设中的弊端,逐步调整反腐败思路,提出构建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这个现代化反腐战略,实现国家治理腐败体系的升级换代。

  相比于传统型国家治理腐败体系,中国特色的国家治理腐败体系初具现代化特征。一是综合性,主要着眼于以系统的观念反腐败。以前的反腐败战略具有单一性、分散性与非系统性的特点,而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注重解决腐败问题的整体性、综合性和系统性,要求将反腐倡廉建设看作一个由交相作用的若干要素组成的有机整体思考,贯穿现代化建设伟大事业和党的建设伟大工程,科学设计反腐倡廉体制机制和制度。二是前瞻性,主要着眼于以长期的观念反腐败。以前的反腐败战略侧重于治标,满足腐败问题本身在短期内处理,而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则更注重治本,不仅重视对腐败本身问题的解决,而且重视消除滋生腐败的土壤和条件;不仅重视对腐败问题解决的即时性,而且重视治理腐败的制度创新。

  完善中国特色国家治理腐败体系应遵循的原则

  一个结构复杂并具有大型规模的政治和社会系统,往往需要明确的指导思想来统一整个体系中各个组成要素的思想和步伐,更需要有统一的工作原则来规范和协调各个组成要素及多种手段之间的关系。作为推进中国特色国家治理腐败体系现代化的蓝本,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是新形势下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一项复杂而重大的系统工程,必须要把握四点原则。

  第一,要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总体布局和党的建设科学化要求相适应。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内容,也是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的重要途径。遵循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加强党的建设要求,把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融入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体现在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制度建设各个方面。

  第二,要以改革创新精神推动反腐倡廉建设。用改革创新精神的思路和办法解决导致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深层次问题,是坚决惩治和有效预防腐败的根本途径,也是长期以来党和政府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经验。深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要以改革精神推进制度建设,以创新思路寻求治本之策;要注重总结新经验、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要从国情和党情实际出发,借鉴国外有益做法,创新工作思路,完善工作机制,破解工作难题,更加有效地防治腐败。

  第三,要坚持“惩防并举、重在建设”的理念。治标与治本、惩治与预防,合则双美,离则两伤。惩治是预防的前提条件,预防是惩治的必然要求,实践中要做到惩治和预防两手抓、两手都要硬。惩治要始终抓得紧,通过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向人民表明党和政府反对腐败的坚定决心,遏制住腐败现象的滋生蔓延,教育警醒干部。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以建设性思路、举措和方法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形成有利于反腐倡廉工作的思想观念、文化氛围、体制条件、法制保证和工作机制。

  第四,要注重科学性、系统性、整体性与前瞻性的内在统一,统筹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各项工作。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是一个系统工程,需建立综合战略,讲究手段的综合性、过程的渐进性、思路的开放性与工作的层次性。要不断根据形势发展的需要,把改革的推动力、教育的说服力、制度的约束力、监督的制衡力、惩治的威慑力结合起来,增强体系建设的综合效能;要把战略性目标与阶段性目标任务结合起来,既立足当前,又着眼长远;要把各方面力量有效整合起来,充分发挥各行业各部门的优势,增强体系建设的整体合力。

  (作者系南通大学南通廉政研究中心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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