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中工网理论频道时政撷英-正文
基层纪检监察组织有效履行职责探析
侯本树 张志合
//www.workercn.cn2015-02-04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分享到:更多

  

  当前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开展的聚焦主业、落实“三转”的工作,正是针对长期以来机制陈旧、职责梗塞、主业缺失等困扰和妨碍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履行职责问题提出的有效解决路径。通过“换脑”转变思路,解决基层党委多年来对基层纪委的认识问题;通过“通络”打通梗塞,解决基层纪委自身职责定位问题;通过“明目”指明方向,解决基层纪委主业缺失问题,从而盘活基层纪委这支中坚力量。

  “换换脑”,就是彻底扭转乡镇党委长期形成的惯性思维模式,坚决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

  “三转”,就是要求党委要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积极主动接受纪委监督;要求基层纪委突出主业,不再分管其他工作;坚决落实查办案件“一为主两报告”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确保真正实现“三转”。此外,对乡镇纪委实行签字背书、述职汇报等制度,确保其思想上、行动上、业务上同步转到位,严禁“口”转“身”不转,“形”转“神”不转。同时,县级纪委要进一步强化纪工委监督乡镇党委履行主体责任、乡镇纪委履行监督责任的作用,明确规定乡镇纪委书记是所属纪工委的人员,业务上要主动接受指导,通过组织、协调、督导等确保乡镇纪委对县纪委的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通通络”,就是要坚持实现输血、造血、通络并重,充分激发基层纪检组织活力。

  在输血上,鉴于乡镇纪委在案件查办方面存在的人手不足、能力较弱、业务匮乏和人员调动频繁等问题,推行“强强联组”机制,即查办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要以乡镇纪工委为单元,以乡镇纪委为个体,赋予纪工委对辖区乡镇纪委人员力量安排、调度、使用的“尚方宝剑”,纪工委可以将所分包的乡镇纪委书记和专职纪检干部“捆绑”组团、强强联组,通过有效整合相对分散的组织、人员、力量,增强查办案件的整体力量,破解办案瓶颈问题。

  在造血上,增强基层纪委干部的业务能力,聘请有关专家、上级纪委业务骨干开展讲座或培训;实行以案代训,组织协调乡镇纪委书记和专职纪检干部异地办案,让基层纪检监察干部在办案实践中掌握办案程序和技巧,掌握调查取证、谈话艺术、文书写作、问题定性和处理结果等基本业务本领和技能,使他们具备敢办案、能办案、办成案的能力。

  通络,就是要同频互动,解决党风廉政建设不均衡的问题,积极为乡镇纪委减压、解惑、支招。一是实行常驻巡查制,对信访居高不下的地方开展常驻巡查,督导剖析导致问题发生的原因,充分利用诫勉谈话、信访约谈等方式,早打招呼、早做处理,把问题化解在初级阶段,将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二是综合利用信访资源,力争把已经发生的信访事件解决在基层,除实行上下联动外,还推动左右互动、交叉互促。

  “明明目”,就是要解决纪检监察干部思想问题、解决执纪监督灯下黑问题。

  解决纪检监察干部思想问题,指明“三转”后乡镇纪委工作目标和方向,通过开展干部队伍自身建设,让他们从内心明确作为一名纪检监察干部的主要职责和任务是什么、日常工作有哪些,杜绝主业缺失行为,防止出现“种了人家的地,荒了自家的田”现象。

  解决执纪灯下黑的问题,只有瞪大眼睛才能明察秋毫。针对当前出现一些乡镇纪委书记在落实监督责任上,由于在本地为官,抹不开面子怕得罪人怕丢选票,在监督执纪时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致使执纪效果失之于宽、失之于软,基层纪委在办案时应实行书记回避制度,对举报本乡镇党组织和监察对象违纪违法行为,根据案件的需要,可由属地纪工委指派其他乡镇纪委书记为主办人、本地纪委书记为协办人,依纪依法开展办案工作,减少办案阻力。

零容忍党员干部追求低级趣味

  趣味属于人的心理和精神上的选择,党员干部远离低级趣味,关键是要管住自己,不但筑好“防火墙”,还要备好……  

中 工 网 版 权 所 有 ,未 经 书 面 授 权 禁 止 使 用
Copyright © 2008-2010 by www.workercn.cn. all rights reserved
浏览本网主页,建议将电脑显示屏的分辨率调为1024*768

扫码关注

中工网微信


中工网微博


中工网抖音


工人日报
客户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