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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里程
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是新一届中央纪委根据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这个全面深化改革总目标作出的战略调整。这既是纪检监察机关自身的一次深刻变革,也是实现纪检监察机关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举措。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王岐山同志强调,“三转”要聚焦中心任务,往监督执纪问责上转,这为纪检监察机关深化“三转”进一步指明了方向。我们要认真落实中央纪委部署要求,思想认识再深化,工作重点再聚焦,推动“三转”转出新成效、转出新气象、转出新局面。
“三转”本质是自我改革、职能回归。“三转”是纪检监察工作顺应改革大势的必然要求。改革是十八届三中全会的主旋律、主基调。转,实质就是改革,就是用改革的思路和办法解决问题。我们自身的改革,不是自我封闭的改革,是融入全面深化改革全局、与各项改革任务协调联动的改革。推进“三转”就是要以改革为主线,放在全局中去把握,因势利导,顺势而转。
“三转”是更好地适应反腐败新的形势任务的必然要求。党的十八大以来,反腐败力度空前加大,取得了显著成效,凝聚了党心民心。但也要看到,当前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腐败问题在一些地方和领域依然多发,“四风”问题积习甚深,必须保持高压态势才能有效遏制。纪检监察机关按照党章明确的职责,重在查处案件和执纪监督,能够形成强大的震慑。实践表明,惩治越有力,治本就越主动,预防就越有效。
“三转”是破解纪检监察工作存在问题的必然要求。近年来,纪检监察机关特别是基层纪检监察机关存在工作面铺得过宽、职能泛化和主责淡化等现象。“三转”就是要破解这些问题,从“包治百病”转变为“术业有专攻”,从“陷入职能部门具体事务”转变为“更高层次监督”,从“眉毛胡子一把抓”转变为“聚指成拳、重点突破”,更好地发挥党内监督专门机关的作用。
“三转”关键是准确定位、科学履职。转职能就是要厘清职能定位,解决“干什么”的问题。党章规定,各级纪委的主要任务是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党的委员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党章还明确,纪委要做好对党员经常性教育、对党员领导干部行使权力进行监督、检查和处理违纪案件、受理党员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权利等五项工作。这“三项任务”和“五项经常性工作”,是各级纪委承担的主要职能。但在具体实践中,基层纪检监察组织经常被派到第一线督查推进各类重点工作,纪检监察战线越来越长,久而久之,“执法监察”变成了“行政执法”,“效能监察”变成了“效能建设”,“纠风治乱”变成了“行风管理”,越位、缺位、错位问题越来越突出。转职能,目的是聚焦主业、回归主业,坚决把不该管的工作交还给主责部门,集中精力执好纪、问好责、把好关。
转方式就是要科学履职,解决“怎么干”的问题。纪检监察职能不断深刻转变,必然需要工作方式方法与其相适应。要强化“监督的再监督”、“检查的再检查”、“执法的再执法”,把更多精力放在督促有关责任部门依法依规履行职责上,不再介入监督对象的具体监管行为。要注重抓早抓小,对党员干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教育、早查处,防止小错酿成大错、小案拖成大案。要强化问责追究,通过领导约谈、提出监察建议等方式,督促党委、政府及其职能部门党组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切实担负起抓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
转作风就是要求真务实,解决“干得好”的问题。作风建设的小切口,打开的是越来越大、越来越深的工作面。纪检监察机关转变工作作风,就要切实纠正“四风”,努力形成严、细、深、实的工作作风。要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做好基础性工作,完善基础资料,做到情况明、数字准、责任清、作风正、工作实。要加强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对纪检监察干部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切实防止“灯下黑”。
“三转”核心是厘清职能、聚焦主业。2013年以来,按照中央纪委部署要求,江苏省纪委监察厅坚持“三转”同步推进,将力量向主业汇聚、工作向主业聚焦,更加科学有效地发挥纪检监察职能作用。一是深入推进纪检监察机关聚焦主业转职能。全面清理议事协调机构,省纪委、监察厅原先参与的113个议事协调机构经过两轮清理后仅保留12个。调整优化内设机构,参照中央纪委模式推进省纪委、监察厅机关新一轮内设机构调整,在不增加编制、机构和人员的情况下,执纪监督力量大幅增加,从事执纪监督一线业务工作人员占总编制的64.5%。二是及时启动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工作。成立省纪律检查体制改革专项小组,开展调查研究,制定工作方案,按照统筹协调、循序渐进的原则,研究确定2014年工作要点,将全年改革任务细分为14大项31小项,明确时间进度、责任单位和具体责任人,目前各项工作正稳步有序推进。三是积极探索落实“两个责任”的具体举措。省委制定下发《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的意见(试行)》,对党委领导班子集体责任、领导班子成员个人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作出具体规定,列出责任清单,强化责任担当,推动“两个责任”全面落实,为“三转”提供有力保障。
“三转”目的是攥紧拳头、增强实效。纪检监察工作是否得到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能否取得人民比较满意的进展和成效,是检验“三转”成功与否的最终标准。经过一年多的实践,我们感到,“三转”之后虽然一些工作移交了,但责任更重了、工作更忙了,精神状态也不一样了,忙碌而充实,紧张而有序。广大干部群众对纪检监察机关推进“三转”高度关注、充分肯定,认为纪检监察机关的战线收窄了,但打出去的拳头更有力了、效率更高了。一是作风建设成效更好。我们狠抓八项规定精神的贯彻落实,建立党委、政府和纪委联动督查机制,制定实施作风建设情况监督检查办法,突出重点时段重点环节,严查违规行为,坚决纠正“四风”。去年以来,全省共核查作风方面违纪违规问题1039件,处理违纪违规人员1284人,全省党政机关因公出国(境)、公务接待、公车购置、会议活动等费用同比均大幅下降,党风政风和社风民风明显好转。二是惩治腐败力度更大。我们把查办案件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2013年,全省纪检监察机关立案查处违纪违法案件10387件,其中涉及厅级干部13人,党纪政纪处分10357人,移送司法机关791人。三是源头预防措施更实。我们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和省委《实施办法》,深化具有江苏特色的惩防体系建设,努力形成“不想腐、不能腐、不敢腐”的工作机制。加强和改进巡视工作,通过巡视发现突出问题84个,移交违纪违法线索72件,其中4名厅级干部被立案调查。(作者系江苏省纪委副书记、监察厅厅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