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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政之道,首在用人。我们党历来重视选贤任能,始终把选人用人作为关系党和人民事业的关键性、根本性问题来抓。习近平同志强调,进行具有许多新的历史特点的伟大斗争,关键在党、关键在人。建设一支宏大的高素质干部队伍,要求组织部门把知事择人、用人治事作为选人用人的重要理念,立足岗位选干部,敢为事业用人才。
知事择人、用人治事,以党和人民事业需要为前提。知事择人,首先在“知事”,就是要知道事业所需、岗位所需、任务所需,这样才能选准用好干部。一要知大局,弄清事业发展需要什么样的人。当前,全党全国人民正在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奋力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组织部门必须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把事业发展需要作为选用干部的首要标准和根本出发点,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努力打造政治强、懂专业、善治理、敢担当、作风正的干部队伍。二要知岗位,弄清岗位职责需要什么样的人。骏马能涉远,犁田不如牛;坚车能载重,渡河不如舟。一个干部再有本领,也不可能什么都会、什么都行。当今社会,行业分工越来越细。组织部门必须把不同岗位的专业性质、工作内容、职责标准、职权范围、工作程序、岗位风险及履职应具备的条件了解透、掌握好,切实为人选定出精准“坐标”。三要知实情,弄清地方建设需要什么样的人。不同地区的功能定位、基础条件和发展任务不同,对干部的要求也就有所不同,选配干部时就要有所侧重。组织部门必须充分了解掌握所辖地方的区情和民情,了解掌握不同地方产业发展程度、功能布局特点、经济社会发展重心,了解掌握各地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状况等,根据不同地方的具体情况,有的放矢地选人用人。
知事择人、用人治事,以人岗相适、人事相宜为基本要求。人岗相适、人事相宜是干部工作科学化的重要原则,也是知事择人、用人治事的基本要求。简单讲,就是协调好岗位和干部这两个因素,为每个岗位配备最恰当的干部,把每个干部放到最恰当的岗位。一要公道正派。“为官择人者治,为人择官者乱”。组织部门肩负着为党和人民事业选贤任能的重要使命,必须增强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意识,客观公正地看人待人,科学准确地识人用人。把事业岗位需要、现实德才表现作为选人用人的基本标准,不凭地域籍贯、感情深浅、关系亲疏选人用人,自觉抵制“关系网”“潜规则”等不正之风。二要开阔视野。视野决定境界,境界决定格局。党的事业很伟大也很宏大,需要开阔选人用人视野、放眼各条战线,充分调动各方面干部的积极性。西部欠发达地区由于人才资源相对短缺,容易出现人岗不相适、“拉郎配”的现象,这对知事择人、用人治事提出了更高要求。要想获得“千里马”,就必须进一步解放思想、开阔眼界,坚持大范围选人,坚持从多数人中选优秀的人,从优秀的人中选最合适的人。三要精准识察。知人不深、识人不准,往往会出现用人不当、用人失误。组织部门必须不断优化识人方式、识人途径,既知人之长,又知人之短。健全完善多渠道、多层次、多侧面考察干部的机制,切实防止干部考察片面化,把干部考准识准。
知事择人、用人治事,以履职尽责为根本目的。履职治事是干部的天职和本分。知事择人,根本目的是用人治事,让问题得到解决,让工作得到推进,让事业得到发展。一要引导干部能治事。能力是治事的工具和利器。要坚持不懈实施干部素质提升工程,不断加大教育培训力度,使干部能为、会为、善为。加大实践培养和锻炼力度,注重在改革发展主战场、维护稳定第一线、服务群众最前沿、脱贫攻坚决胜仗中培养干部。二要促使干部想治事。当前,一些地方和单位出现“为官不为”现象,这与知事择人、用人治事是背道而驰的,必须坚决纠正。我们千挑万选的干部要做治事的中流砥柱,勇于担当急难险重任务,敢于触及矛盾问题;要干在实处、走在前列,雷厉风行抓落实,扑下身子抓落实,坚韧不拔抓落实。推进干部能上能下,加大“下”的力度,拓宽“下”的渠道,盘点“下”的人选,让那些只想当官不想做事、只想揽权不想担责、只想出彩不想出力的干部丢帽子、失位子,努力形成能上能下、优进劣退的用人机制。三要激励干部敢治事。当前,一些干部在改革创新路上步履迟缓、不敢担当,存在“怕而不为”、不敢治事的现象。各级党委和组织部门必须为敢于担当的干部担当,坚持“三个区分开来”,为冲锋陷阵者担当、为敢于亮剑者担当、为勇于改革者担当、为无私忘我者担当。探索建立容错免责机制,为敢于治事者撑腰打气,最大限度地激发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作者为中共宁夏回族自治区委常委、组织部部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