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躬身践行党员标准,争做合格党员是当前“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基本要求。而现实中,有些同志疑惑:我们都经过党组织严格审查把关、符合党员标准才得以光荣地加入共产党,为何还要求我们争做合格党员?这就需要我们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发展观的思维方法,以中国共产党95年的光辉足迹为线索,通过梳理党员标准发展变化的历史,正确理解和把握党员标准与时俱进的时代要求,自觉践行,永葆党的先进性。
中国共产党的首次亮相和最早的党员标准,强调共同理想信念。中国共产党这个响亮的名字,于1920年11月首次在《中国共产党宣言》亮相。1921年在上海召开的中共一大,通过了《中国共产党纲领》,首次明确规定党员标准:凡承认本党党纲和政策,并愿成为忠实的党员者,经党员一人介绍,不分性别,不分国籍,都可以接受为党员,成为我们的同志。但是在加入我们的队伍以前,必须与那些与我们的纲领背道而驰的党派和集团断绝一切联系。
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的党员标准,强调阶级觉悟和群众基础。从1919年“五四”运动到1949年新中国成立,新民主主义革命的直接目标是建立无产阶级领导的人民民主专政的共和国,党员标准围绕党的中心工作转移而发展变化。从二大到四大,革命形势需要迅速增加党员数量,增强组织力量。因此,只要承认党纲和党章就可作为发展党员的首要条件。在革命紧要关头召开的五大,为挽救革命挽救党,把“参加党的一个组织”规定为党员的基本条件。后来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第三次修正章程决案》对入党资格增加了“党员年龄须在十八岁以上”“服从党的决议,参加在党的一定组织中工作并缴纳党费”等标准要求。在莫斯科召开的中共六大,“唯成分论”出现,成为党员的基本条件是:要有坚强的阶级觉悟、政治认识,能在党的支部工作,是斗争中的积极分子。1929年12月古田会议对“唯成分论”进行纠正,提出了五条党员的具体标准。1935年12月召开的瓦窑堡会议指出:能否为党所提出的主张而坚决奋斗,是党吸收新党员的主要标准。1938年3月,中央要求克服发展党员的关门主义倾向,大批革命分子入党。1939年,时任中组部部长的陈云同志提出了共产党员的六项基本标准,1945年6月,中共七大通过的党章首先提出了党员的四项权利和四项义务。
社会主义建设时期党员标准,强调阶级成分和政治立场,根正苗红。1951年3月,中央提出了共产党员的八条标准: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组织;坚定最终实现共产主义的决心;永不叛党;执行党的政策和决议, 严格地遵守党的纪律,起模范作用;把党的利益,摆在自己的利益之上;经常地用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方法;全心全意地为人民服务,虚心地听取人民群众的要求和意见,及时地向党反映,并把党的政策向人民群众作宣传解释;努力学习,提高觉悟。中共八大对党员提出更高的标准:任何从事劳动、不剥削他人劳动的中国公民,承认党的纲领和党的章程,参加党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工作,执行党的决议,并且按照规定缴纳党费的,都可以成为本党党员。1969年中共九大通过的党章规定,党组织的大门对年满十八岁的中国工人、贫农、下中农、革命军人和其他革命分子开放。
改革开放时期的党员标准,强调有实招出实绩。改革开放初期,邓小平同志对党员标准有这样的阐释:共产党员要重于实践,行实干,有实招,做实事。能否成为群众模范的合格党员,归根到底,看他在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中,是否做到了诚心为人民服务,立志改革开放,献身现代化事业。只有真正做出了实绩,才是合格党员,反之,则“不合格”。1982年党的十二大通过的党章重新规定了党的基本要求和八项义务。规定:年满十八岁的中国工人、农民、军人、知识分子和其他革命分子,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愿意参加党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党的决议和按期缴纳党费的,可以申请加入中国共产党。1992年10月18日,党的十四大部分修改通过的党章,对党员标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专门增加了一项义务:党员在各领域要起先锋模范作用。1997年9月党的十五大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章程》强调:所有共产党员都不得谋求任何私利和特权。2002年11月,十六大党章将“其他社会阶层的先进分子”纳入申请入党对象。2007年10月,十七大党章在党员义务中增写了“学习科学发展观”“学习法律知识”和“带头实践社会主义荣辱观”内容。
十八大以来党员标准的新要求,强调政治标准,做“四讲四有”合格党员。完成“双百”奋斗目标,需要更高素质的党员队伍。十八大修改后的新党章规定党员的义务要求是:在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基础上,增加了学习科学发展观。对党员领导干部,新党章还提出“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五湖四海、任人唯贤”的选人标准。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中多次多层面多维度提出党员的标准要求。关于合格党员的理想信念问题,强调没有远大理想,不是合格的共产党员;离开现实工作而空谈远大理想,也不是合格的共产党员;关于合格党员的政治标准问题,强调党组织要严格把关,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确保政治合格;关于合格党员学习和遵守党章党规问题,要求党员领导干部做学习党章、遵守党章的模范;关于合格党员的党性原则问题,强调党性说到底就是立场问题,共产党人要自觉坚持党性原则。全党同志要强化党的意识和组织意识,做到忠诚于组织,任何时候都与党同心同德。相信、依靠和服从组织,自觉接受组织安排和纪律约束,自觉维护党的团结统一。中央提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就是要着眼党和国家事业的新发展对党员的新要求,坚持以知促行,做讲政治有信念,讲规矩有纪律,讲道德有品行,讲奉献有作为的“四讲四有”合格党员。(作者为广西大学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基地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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