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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肯定了互联网金融的创新意义,明确了互联网金融的含义和业务模式,确定了监管职责分工,落实了监管责任,它的出台为互联网金融更好更快发展带来了新契机。
在调结构惠民生中的作用将进一步凸显
互联网金融正对人类金融模式产生深刻影响,众筹、P2P网贷、第三方支付、大数据金融、互联网信托、互联网消费金融、互联网保险等大众耳熟能详的热词,在悄然改变着资金融通、支付、投资和信息中介服务等业务模式。据粗略统计,2014年全国网络银行的交易额达1549亿元,为2008年的5.4倍;第三方支付交易额达23万亿元,为2009年的7.7倍。P2P网贷的交易额也由2009年的1.5亿元增至2014年的3292亿元。2013年6月,余额宝上线后,仅仅5个月,规模迅速突破1000亿元,用户超过2900万户,成为国内规模最大、首支突破千亿元的基金,引起了社会各界对互联网金融的密切关注和不同看法。
虽然互联网金融在发展过程中暴露出一些问题和隐患,如行业发展“缺门槛、缺规则、缺监管”;客户资金存在安全风险,发生多起经营者“卷款跑路”事件;从业机构内控制度不健全,从业机构的信息安全水平备受质疑等等。但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在缓解资金供需双方信息不对称、降低金融交易成本、提高金融服务质量和效率、引导民间金融走向规范化等方面起着积极作用。同时,互联网金融在满足“三农”、小微企业、中低收入阶层等社会薄弱环节投融资需求的独特功能和作用正在日益显现,特别是在经济新常态下,互联网金融作为一种金融新业态,对促进小微企业发展和扩大就业正发挥着现有金融机构难以替代的积极作用,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打开了大门。
传统渠道已难以满足旺盛的融资需求
近年来河南省金融行业发展较快,2015年上半年,全省银行业各项贷款余额首次突破3万亿元,较年初增长10.05%,高于全国平均增速2.28个百分点,社会融资规模总量也连续数年居中部六省第一,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发展的能力显著增强。但尴尬的局面是,与全国其他省份相比,我省互联网金融发展较为滞后。目前全国互联网金融机构主要集中在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等一线城市,我省互联网金融机构数量不及全国的百分之三。截至2015年6月末,全省有P2P网贷平台44家,仅占全国P2P网贷平台总数的2%,累计成交量仅占全国网贷平台成交量的0.1%,并且河南大多数P2P机构规模较小,管理水平薄弱,与优秀平台的差距较大;全省仅有3家股权众筹公司,无法发挥股权众筹解决创业者第一笔融资和创业第一公里的优势;在第三方支付领域,全省只有2家公司拥有牌照,尚无法开展互联网支付和收单业务,只可发行预付卡;在征信领域,更是没有公司拥有数据分析和相关业务开发能力。整体来看,河南互联网金融发展行业仍处于规模小、管理经验不足的初级阶段,与河南经济社会的发展特别是各方经济主体日益增强的多元化融资需求极不匹配。
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二者紧密联系、相互融合、共赢共生。新常态下,全省经济下行压力较大,河南同样面临着增速换挡、结构优化、动力转换等共性问题,加之资产质量下滑和信用风险加剧,银行业金融机构对实体经济特别是“三农”、小微企业放贷更趋于谨慎,经济社会发展中的融资难、融资贵问题仍未根本解决。强化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加快推进互联网金融在河南健康快速发展,将对实现全省经济发展战略目标产生重要积极作用。
一是互联网金融发展有利于河南实现三大国家战略规划。以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建设为例,在互联网金融时代,郑州航空港综合经济实验区航空物流金融,跨境贸易电子商务与互联网金融的深度融合将极大地带动河南的经济发展。随着移动互联技术的发展,信息和成本会越来越透明,用最小的转运使货物价值最大化,郑州居中的地理优势将会有力发挥出来。通过搭建智慧航空港协同创新云平台,推进智慧枢纽和智慧物流平台建设积极融入国家“一带一路”战略,我们更有希望在这里实现“买全国、卖全国”、“买全球、卖全球”。航空港内搭建互联网供应链融资平台,将使银行、融资公司等金融机构与供应链核心企业实现有效对接,并在此基础上为供应链上的企业提供一体化金融服务,鼓励金融企业开展各种针对航空港区内的供应链融资业务,如出口应收账款融资业务、出口发票融资业务等。二是通过加快发展P2P网贷平台,可以进一步缓解中小企业融资困境。伴随着创业热潮的到来,我省中小企业增长迅速,截至2014年11月份,河南省的中小企业数量达到42.1万家,占全省企业总数的98%以上,已成为河南省构建现代产业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但因中小微企业自身财务制度不健全、缺乏有效抵押担保物等原因,其旺盛的融资需求却难以通过传统的银行贷款渠道得到满足,产生“麦克米伦缺口”(中小微企业获得的融资额远低于其对经济增长所做的贡献)。而P2P网贷则具有融资门槛低,借款期限短、放款快速等优势,能与银行融资形成互补。三是互联网金融发展有利于缓解农村金融难题,促进农业现代化进程。河南是农业大省、农村人口大省,一直以来,农村金融是我省金融体系最为薄弱的环节,农村金融服务质量和效率不能较好满足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和农民多元化金融服务需求。通过搭建农村互联网金融服务平台,与银行、保险、基金等金融机构对接,为农村交易客户提供结算上的便利,降低结算成本,解决涉农企业、小微企业、农村新型经济主体融资难、融资贵的实际问题,能够有针对性地激发农村消费市场的活力,打破传统金融在时间、空间及成本等各方面的制约。
加快推进互联网金融创新发展
互联网金融的创新和发展,既需要市场驱动、鼓励创新,也需要政策助力,促进健康发展。面对新一轮互联网金融浪潮,河南省抢占互联网金融发展先机的同时,应努力做到“三个坚持”。一是坚持行业自律。成立省级河南省互联网金融协会,凝聚行业的共识和力量,严格遵循“鼓励创新、防范风险、趋利避害、健康发展”的总体要求,从金融业健康发展全局出发,认真落实政府和金融管理部门的监管意图,同时争创河南省互联网金融“特色”,探索互联网金融发展的新模式。二是要坚持服务实体经济。充分研究省情,主动对接河南省产业发展战略,围绕先进制造业大省、高成长服务业大省、现代农业大省战略定位,与省内的电子商务平台深度合作,加大对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项目、重点领域的金融支持,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推动经济转型增效升级。三是坚持普惠金融导向。加大对小微企业、科技型企业、涉农、扶贫、民生以及社会弱势群体的金融支持力度,满足不同阶层多元化的金融服务需求,强化互联网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提高金融服务质量和效率,让互联网金融创新和发展的成果真正惠及广大人民大众。
在政策层面上,河南要积极采取多种措施,主动作为,加快推动互联网金融健康较快发展。一是要加快制定全省推动互联网金融发展的政策措施。在落户奖励、税费减免、场地使用等方面提供便利和支持,吸引、聚集优秀的互联网金融人才,支持互联网金融企业、产业园区、产业基地发展。设立互联网产业发展引导资金、产业投资资金,为互联网金融产业发展提供信息、培训、孵化等服务,形成“筑平台、聚人才、汇才智、引资金、强实业”的发展格局,鼓励我省传统金融机构通过互联网金融转型升级。支持省内符合条件的企业围绕互联网金融开展技术和商业模式创新,强化互联网金融机构和我省中小微企业融资互动发展。二是要推动改善支付环境。支持第三方支付机构与金融机构共同搭建安全高效的在线支付平台,开展在线支付、跨境支付、移动支付等业务。加大力度扶持农村地区支付环境建设,鼓励金融机构增加农村地区自助终端设备数量。三是要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推进全省信用信息数据交换平台建设,推动政务信用信息与社会信用信息交换共享,打造省级公共信用信息统一服务平台。建立跨部门信用联合奖惩机制。四是要加大金融风险防控力度。通过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加大对互联网金融的监督管理,严厉打击以互联网金融名义进行的非法集资、金融诈骗等违法活动。加强互联网金融投资者风险教育,防范互联网金融风险。(作者单位:中国人民银行郑州中心支行金融研究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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