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贸易港是当今世界最高水平的开放形态。加快建立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高质量高标准建设海南自由贸易港,要把制度集成创新摆在突出位置。
对标世界最高水平的开放形态,推进制度集成创新。《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提出了对标世界最高水平开放形态的制度设计和具体举措:一是贸易自由化便利化,突出“一线放开、二线管住、岛内自由”的特点;二是投资自由化便利化,严格落实“非禁即入”,全面放宽市场准入,最大限度降低准入后壁垒,建立健全公平竞争制度,实质性降低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进一步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三是跨境资金流动自由便利,分阶段开放资本项目,扩大金融业对内对外开放,创新金融监管的体制机制;四是人员进出自由便利,在引用人才方面打破传统体制机制束缚;五是运输来往自由,实施高度自由便利开放的运输政策。此外,实现数据安全有序流动,实行“零关税、低税率、简税制”的税收制度。由此,以制度集成创新为重点,建立对标世界最高水平的开放形态、与高水平自由贸易港相适应的政策和制度体系。
以制度集成创新带动改革开放全面深化,形成既有中国特色又有较强国际竞争力和广泛影响力的政策与制度体系:一是以“五大自由+数据安全有序流动+特殊税收制度”为重点,形成自由贸易港基本经济政策与制度安排;二是以着力推进政府机构改革和政府职能转变、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为重点,推进自由贸易港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三是以自由贸易港法为基础,构建自由贸易港法治体系,营造国际一流的自由贸易港法治环境,为海南自由贸易港的制度集成创新提供法治保障。
以制度集成创新打造国际化、法治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加快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关键是尽快集聚一批具有较强竞争力的市场主体。进一步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在市场准入承诺即入制、投资自由制度、公平竞争制度、产权保护制度等方面,探索符合自由贸易港发展的制度安排。为此,要以制度型开放为重点充分激发市场活力。以高水平开放带动改革全面深化,建立并完善以公开、规范为主要标志的开放型经济体制,打造国际化、法治化、便利化营商环境。要以制度型开放推动自由贸易港的开放政策、税收政策等政策优势与制度创新相结合,由此充分激发市场活力,形成市场环境的突出优势。与此同时,要以建设高效率政府为重点深化行政体制改革。解决行政层级多办事效率低、职责划分不清晰、授权不充分等问题,建立与自由贸易港发展相适应的行政管理体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