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构建科技创新生态系统 保障“新基建”落地
“新基建”以科技创新为内动力,以企业数字化、数字产业化、产业数字化为建设主线。加快构建科技创新生态体系,保障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技术实现,有效支撑“新基建”的落地推进都要求我们深化改革,协同推进政府管理服务体制改革、搭建新型平台、改革科技创新体制机制、完善配套措施机制。
第一,综合施策精准布局“科技创新+”体系。结合城市发展规划,统筹布局高校、企业、科研院所、人才、平台等科技创新要素。精准制定“网络+”“智慧+”“数字+”等科技战略。建立适应新技术新需求的科技创新制度,以制度创新促进科技创新,为“新基建”提供制度保障。积极培育创新型龙头企业、高新技术企业、中小微企业,培育形成强大的梯次型创新企业群。建立政策链、服务链和资金链联动的创新发展模式,从财政金融支持、人才支撑、创新载体建设、科技服务业发展等各个方面,全面加大对科技自主创新的支持力度,形成覆盖自主创新体系全过程的政策链。
第二,强化企业技术创新的主体地位。在顶层设计上,按照国家的战略部署,出台配套落实细则。通过奖励、补助和政策扶持,吸引新型投资,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形成优势集群。引导有研发优势和行业地位的国有企业进行战略性关键技术的攻关和产品研发,提高自主创新研发水平。支持和鼓励有实力的民营企业参与国家重大基础设施项目技术研发。培育发展创新型企业,支持高水平研发机构与企业联合创新,通过人才链、技术链、产业链、价值链、创新链带动各所有制企业共同发展。
第三,搭建创新综合平台载体。借力“新基建”扩张投资消费空间,整合电商平台、直播平台、移动支付、快递物流、智慧城市等平台设施资源,推动新经济和传统产业发展。加快推进互联网大数据分中心建设,提升行业、产业、企业,尤其是中小微企业的风险防范和预警能力。搭建企业创新驱动孵化平台,以“平台+”产业链、创新链、资金链的模式,整合具有科技研发能力的企业,开展技术联合研发攻关。培育专业性科技创新孵化器,在团队建设、资金支持、对接资源等各个方面,为创新主体提供服务,帮助创新主体解决实际问题。搭建科技资源开放共享平台、技术转移服务平台等重要企业推介载体,为创新主体提供从交流合作、研发设计,到成果市场转化的全链条服务。
第四,构建新型研究机构。综合利用地方优质资源,央地联合推进新型协同研发机构建设,培育无行政级别、无主管部门、无经费、无事业编制的新型研发机构。该机构通过市场化运营模式,将科技创新、人才培养、管理服务和创业投资等功能融为一体,成为发展创新型经济和新兴产业的重要载体。通过体制机制创新,构建起创新生态链和系统性生态环境,有效融合地方政府、学校、科研机构、企业、社会资本,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构建“政产学研”协同发展的研发机构。
第五,改革和完善科技创新体制机制。围绕成果转化、股权激励、税收等关键环节,持续推进科技体制机制改革。充分调动高校和科研院所的创新资源,推动成果转化和应用,打破制约科技成果转化的瓶颈,在收益分配上有效激发科技人员参与的积极性。精简科技管理流程和申报环节,把科研人员从繁琐的申报材料中解放出来。通过合理放权建立层次分明的管理体系,开展项目立项决策权下放试点,赋予项目承担单位更大自主权。完善“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的外部监管链条,健全诚信管理和信用信息披露机制,提升电子政务治理能力,提升科研经费使用效率。
第六,营造科技创新环境。以市场和价值创造为导向,改革创新政府服务链,营造有利于创新主体成长的友好型社会环境,建立“科技—经济—科技”有效循环。积极引导企业从事创新性竞争,避免同质性竞争,资金支持多用于新产品、新工艺或新技术等领域。设立新兴战略产业引导基金,布局国有资本向新兴产业领域聚集,促进高精尖和关键领域技术研发取得重大突破。创新投融资模式,推动创新主体快速发展,完善多层次资本市场,促进创新创业资本高效对接。通过政策、土地、税收优惠、融资、财政补贴等方式,鼓励引导实力较强的民营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健全财政、审计、纪检等部门联动机制,建立宽松、开放、包容的创新文化和社会环境。
(作者单位:中国宏观经济研究院经济体制与管理研究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