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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深刻回答了在中国为什么要搞法治,如何搞法治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是指导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纲领性文献。《决定》对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其中包括对律师队伍建设提出了新的任务和要求,为我国律师业改革发展建设提供了新的机遇。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律师工作的重大政治任务。
一、认真领会《决定》对律师工作的新要求
《决定》对律师工作提出的任务和要求,具有极大的创新性。特别是着眼于国内国际两个区域,统筹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着眼于强化律师法定诉讼和非诉讼职能作用,提出律师工作服务的新领域;着眼于优化队伍结构、强化服务作用,提出构建社会律师、公职律师、公司律师等的律师执业新结构;着眼于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建立从符合条件的律师中招录立法工作者、法官、检察官制度;着眼于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把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法治作为律师从业的基本要求;着眼于强化管理服务,加强律师事务所管理,发挥律师协会自律作用等一系列新举措、新要求,这对于推进我国律师事业的发展,更好地发挥律师在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和社会依法治理中的作用都有着重大的指导意义。
律师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方向更加明确。《决定》鲜明指出,要把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法治作为律师从业的基本要求,增强广大律师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自觉性和坚定性。这进一步为律师事业发展指明了前进方向,明确了我国律师制度最根本、最重大的问题,事关律师事业的本质、方向和发展道路。我们要深刻理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科学内涵,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律师制度。
律师服务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任务更加明确。《决定》提出,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实现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我们要准确把握律师工作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中的职责使命,围绕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各个环节,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伟大历史进程中贡献力量。
建设完备的律师服务体系的要求更加明确。《决定》提出,要建设完备的法律服务体系,推进覆盖城乡居民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加强民生领域法律服务,保证人民群众在遇到法律问题或者权利受到侵害时获得及时有效法律帮助;强调要发展律师等法律服务业,统筹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发展涉外法律服务业。这为建设完备的律师服务体系明确了具体路径。我们要准确把握建设完备的律师服务体系的基本要求,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实际需要,满足社会和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法律服务需求。
建设高素质律师队伍的措施更加明确。《决定》首次将律师队伍纳入社会主义法治工作队伍范畴,明确要求加强律师队伍思想政治建设,构建社会律师、公职律师、公司律师等优势互补、结构合理的律师队伍。提高律师队伍业务素质,完善执业保障机制。加强律师事务所管理,发挥律师协会自律作用,监督律师严格遵守职业道德和职业操守,加强律师行业党的建设,等等,为加强律师队伍建设提出了一系列全面、明确、具体的措施。我们要准确把握律师队伍建设的目标要求,进一步加强律师队伍思想政治建设、业务建设、职业道德建设和党的建设、行风建设。
二、充分认识建设完备的律师服务体系的重要作用
我国律师制度恢复重建30多年来,律师职能作用不断拓展,在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中起到了重要作用。实践证明,律师队伍是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要力量,律师工作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中具有独特优势。
完备的律师服务体系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加速器”。广大律师积极适应我国经济发展新常态,通过介入创新驱动发展、城镇化建设、深化农村改革等国家重大经济改革发展活动,大力服务稳增长和调结构、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转变农业生产方式等经济发展重点领域,广泛参与国内及国际贸易、投资、融资、仲裁、环境保护等民商事活动,发挥律师维护市场经济秩序的服务作用,依法维护各类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社会发展。
完备的律师服务体系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助推器”。广大律师充分发挥熟悉法律法规又了解法律实务的特长,为立法工作提供意见建议,促进科学立法。通过担任政府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为政府运用法律手段管理经济和社会事务提供法律服务,促进严格执法。通过依法履行辩护代理职责,协助司法机关全面、准确地查明事实,正确适用法律,从实体和程序上维护司法公正。通过具体的执业活动以案释法,弘扬法治精神,促进全民守法。
完备的律师服务体系是平安中国建设的“调节阀”。广大律师通过积极参与矛盾纠纷预防化解工作和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为涉法涉诉信访处置、社会矛盾调处、基层纠纷调解等提供法律服务,引导和支持人们理性表达诉求、依法维护权益。通过拓展律师参与社会治理的渠道,进一步发挥律师在党和政府主导的维护群众权益机制中的重要作用,协助党和政府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矛盾,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平安中国建设。
完备的律师服务体系是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防护盾”。广大律师通过从事辩护代理业务,发挥在加强人权司法保障中的职责作用,促使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通过积极承担社会责任,切实履行法律援助义务,有效地维护低收入阶层和农民工、残疾人、老年人、未成年人等弱势困难群体的合法权益,实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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