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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旅游投资和消费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部署改革创新促进旅游投资和消费工作。《意见》把“实施旅游基础设施提升计划,改善旅游消费环境”放在第一部分,既体现这部分内容的重要,也暗示目前在这方面存在问题较多。虚假广告、价格欺诈、欺客宰客、超低价格恶性竞争、非法“一日游”等旅游市场顽疾,各地都不同程度存在,严重影响了人们的旅游消费体验,成为消费拉动的一大羁绊。因此,《意见》提出要大力整治旅游市场秩序,严厉打击上述不法行为,着力改善旅游消费软环境。
旅游市场的这些问题之所以说是顽疾,是因为它们盘根地方,与利纠结,很难根治。前几天笔者的一位朋友到张北“草原天路”自驾游,回来抱怨说这趟出门玩得很不开心。他举例说,刚到张北赶上“草原音乐节”,人满为患,不少旅店趁机涨价,比平时贵很多。多花钱还在其次,关键是旅店居住条件、服务质量都很差,让人很不爽。有新建的旅店还没有装修好就开门迎客,房间内闭路电视、电脑网络均没有开通,最大的问题是房间装修使用劣质材料,气味刺鼻,睡一晚第二天头痛恶心。
相比旅店居住条件差,游客吐槽更多的还是旅游餐饮。前两年著名的海南三亚“宰客门”事件即为典型。尽管各地以三亚为鉴,大力整治旅游市场,但问题并未得到根本解决。
事实上,旅游消费宰客问题暴露的是整体商业环境出现了系统性的病变,而绝非简单的软环境问题。从消费角度讲,是价格欺诈、价格扭曲、价格歧视。价格欺诈反映的是作为游客的消费者其价格知情权被褫夺;景区旅游资源独占及市场竞争不充分,则导致价格扭曲,并非供求关系的真实反映;而旅游商品价格多轨制,往往境内外游客“同游(物)不同价”,形成令人痛恨的价格歧视。从旅游市场角度讲,出现上述问题,凸显的是地方政府监管之低效。出门被宰几乎是每个中国旅客都有的不堪经历,而被宰之后投诉无果,大多数人最终选择隐忍,这恰恰体现了旅游地地方政府监管的慵懒、被动、低效。
就像旅店未装修完工即开门营业只为了多赚钱一样,政府监管低效其实也是为利(税收、政绩等)所驱使。有人说,对于一个旅游城市而言,游客就是衣食父母,而不是用来打劫的过客。然而,现在不少地方打着“旅游搭台、经济唱戏”的幌子,对当地旅游资源过度开发,片面强调创收,忽视景观维护和文化传承。在此过程中,不顾国家相关规定,景点票价一路飙升,官商联手推出各类雷人的人造景点,甚至推出严重挑战道德底线的旅游项目,而其成本最终都转嫁到了游客身上。
被宰多了,许多人基于“吃一堑长一智”的俗训,对待旅游的态度就会趋于保守,尽量减少出门旅游的次数。消费者的这种“智”显然与国家拉动旅游消费的政策大势相悖,自然令人担忧。
怎么办?《意见》给出了答案:在大力整治旅游市场,严厉打击各种不法行为的同时,建立健全旅游产品和服务质量标准,规范旅游经营服务行为,提升宾馆饭店、景点景区、旅行社等管理服务水平。健全旅游投诉处理和服务质量监督机制,完善旅游市场主体退出机制。深化景区门票价格改革,调整完善价格机制,规范价格行为。当然,旅游市场存在的这些问题,都有着内在的联系,从法律角度看,它们均带有法律上的特点,都可以转化为法律问题。因此,必须从旅游法律法规建设入手,不断完善旅游市场法制环境,只有这样才能从根本上维护旅游市场秩序,保护广大消费者的旅游权益,促进我国旅游业持续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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