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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有媒体报道了非法向长江倾倒渣土的新闻。一方面,为记者的监督勇气和敬业精神点赞;另一方面,对非法向长江倾倒渣土的行为感到愤怒。笔者认为,这种行为不仅破坏水环境、影响防洪和降低航道通行能力,而且将破坏长江独特的生态环境,为众人所不齿。应采取措施,坚决遏制非法向长江倾倒渣土行为,保护长江生态。
重拳出击,严惩不贷。对给长江生态造成恶劣影响的案件必须重拳出击,严惩不贷,使那些为了一己私利、唯利是图、赚黑心钱的企业和个人感受到切肤之痛,从内心深处产生对法律的敬畏。绝不能对此轻罚轻处,否则就会因违法成本低而再次发生类似违法行为。
联防联控,问责追责。长江保护涉及千万家,更与政府职能部门的履职尽责有重要关系,也与监管机制的有效运转有密切关系。要建立长江大保护的联防联控机制,水行政、国土资源、卫生、建设、农业、渔业、交通、环保、公安等部门要及时通报信息,加强沟通联系,联手整治非法行为,使利欲熏心者无空可钻、无利可图。同时,要加强对政府职能部门工作人员的教育和管理,对执法人员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的要严肃追责,绝不含糊。
依法治水,严防污染。要认真执行《环境保护法》、《水污染防治法》,严禁非法向长江倾倒渣土和废弃物,严格饮用水水源水质保护,严格划定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严禁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设置排污口,严禁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新建、改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严禁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新建、改建、扩建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
发动群众,有奖举报。广大群众是环境保护的千里眼、顺风耳,是长江大保护最大的依靠者和信赖者。应从国家层面制定《环境质量损害行为举报奖励办法》,鼓励人民群众积极举报环境质量损害行为,帮助有关政府职能部门及时发现、控制和消除对环境质量的安全隐患,严厉打击损害环境质量的违法犯罪行为,从而保证环境质量只能更好,不能变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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