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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针对网售面膜产品非法添加问题的监督抽查结果,再一次让人们感受到网售化妆品市场之乱。抽查结果显示,从微信卖家购买的137个标称各类功效的面膜样品中,有33个样品检出非法添加了糖皮质激素,占总抽检样品的24.1%。
糖皮质激素作为一类具有抗炎、抗过敏疗效的临床药物,亦有美白、嫩肤作用,但长期使用人体皮肤会产生激素依赖症状,停用后反而会加重皮肤过敏,出现红斑、丘疹、毛细血管扩张等严重问题,因此业内称其为“皮肤鸦片”。鉴于此,卫生部2007年颁布《化妆品卫生规范》,明确规定禁止在化妆品中添加糖皮质激素类物质。
令已行而禁不止,这在证实了网售化妆品市场乱象的同时,也进一步加深了一些人“网络购物不甚靠谱”的固有印象。面对这种情况,舆论中关于尽快完善适应电商模式的准入许可和登记备案制度,加强对网售商品市场监管的呼声就愈发强烈了。
不过,治理网购乱象,只把眼睛盯住电商平台、微信平台恐怕是不行的,而有的网友提出限制甚至完全取消微信购物,这就更是因噎废食之举。让电商平台加入治理行列,使其负起相应的责任,这是必须的。事实上,新消法及一些部门法规对电商平台对假货担责这一点,一直是很明确的。但鉴于电商平台的市场地位和市场属性,也不宜令其承担过多责任。比如,曾有人建议,消费者在网上买到假货权益受损,可让电商平台先行赔付。表面上看,让电商平台担责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遏制网购售假,但想借此达到根除的目的,是不可能的。这是因为,电商平台没有权利要求入驻网店先行缴纳一定数额的押金,也没有能力通过验货、审核资质等方式对具体经营者进行现实审核,如果对网络消费纠纷采取一刀切,可能加重电商平台的经营成本,扼杀互联网经营创新;更重要的是,电商平台并非假货的生产者,某种意义上它们也是假货的受害者。电商跑不了,倒是好打,可板子只打在它们身上,不公平之外,恐怕还会放走真正的害人者。
显然,问题的根源在有假货这东西。电商不生产假货,它们顶多只是假货的搬运工。而我们都清楚,其实真正的假货源头在线下。如果不盯住线下打假,就算是发展较为成熟的亚马逊、eBay这样的国外电商,也一样拿假货没办法。近几年,这两家电商也饱受售假质疑,甚至被消费者告上法庭。不过,由于线下打假较为给力,两电商受假货困扰程度相比国内电商要轻得多。这当然要归功于美国打假力度大。美国刑法规定,禁止任何人参与假货交易,违者最高可判处20年以上监禁,同时处以超过500万美元的罚款。在劳动力本就稀缺和昂贵的美国,再配合如此毫不含糊的法律规定,很少有人敢为造假货冒如此大的风险。
想想看,实体市场的假货尚能大量存在,虚拟市场有假货也就不足为奇,而搞清了假货的存在根源,怎样进行网购打假,思路也就清晰了。因此,我们应该改变监管电子商务的模式,重点放在加大对实体商户制假售假的打击力度上,要像美国那样通过隆刑峻法威慑犯罪。当然,线上打假和线下打假一样,都是一项艰巨而长期的任务,不是依靠某个单一力量就可以完成的,需要商品生产企业、电商平台、市场监管部门、消费者组织及包括广大消费者在内的所有社会成员共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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