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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
“智慧旅游”是“美丽中国”建设的重要载体,是加快旅游业转型升级的必然选择,是现代旅游业的发展方向,也是打响“清新福建”品牌的有效路径。当前,全国旅游业迎来“互联网+旅游”新时代。作为旅游大省的福建应当把握时代潮流,顺势而为,用“互联网+”思维指引智慧旅游建设,助力传统旅游业智慧升级。
“智慧旅游”是“美丽中国”建设的重要载体。省旅游局早在2010年在全国率先提出了创建智能旅游省的战略构想,并制定了《福建省“十二五”智能旅游发展专项规划》,具有远见性地提出要依靠智能技术发展“智能旅游”,突出旅游与文化、旅游与科技整合,进一步完成旅游产业及关联产业从粗放到集约、从规模到质量的整体转型,并确定了建设智能旅游先行先试的战略目标。可以看出,智慧旅游是加快旅游业转型升级的必然选择,是现代旅游业的发展方向,也是打响“清新福建”品牌的有效路径。
当前,全国旅游业迎来“互联网+旅游”新时代。作为旅游大省的福建应当把握时代潮流,顺势而为,用“互联网+”思维指引智慧旅游建设,助力传统旅游业智慧升级。“智慧旅游”也被称为智能旅游,它以云计算、物联网等新技术为基础,通过互联网/移动互联网,借助便携的终端上网设备,主动感知旅游资源、旅游经济、旅游活动、旅游者等方面的信息,从而实现对各类旅游信息的智能感知和智慧利用。智慧旅游的建设与发展最终将体现在旅游管理、旅游服务和旅游营销等层面,并服务于广大游客、旅游企业和各级旅游管理部门,是一种面向未来的全新的旅游形态。
“十二五”期间,福建智慧旅游建设成果显著,在智能旅游交通管理、智能导游、电子门票、移动支付等建设方面走在全国前列。福州初步构建了以智慧旅游公共信息服务、旅游业态智能服务、智慧旅游政务管理三大服务体系为支撑,以福州旅游全媒体营销推广体系为驱动的“3+1”智慧旅游体系。武夷山市围绕“国际旅游度假城市”建设目标,初步完成了包括智慧旅游互动触摸屏平台、旅游二维码地图、武夷一卡通平台在内的17个智慧项目建设。2015年5月,福建在国内旅游业首创采用“PPP”模式,与厦门欣欣信息有限公司签订合同,合作成立“福建智慧旅游有限公司”,建设运营发展全省智慧旅游平台;在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厦门片区设立福建智慧旅游研发基地,项目将规划建设我省旅游产业大数据平台、云应用平台、旅游营销平台、公共信息服务平台及娱乐融合等5个平台,并配套建设虚拟旅游平台及手机客户端。2015年9月15日,福建智慧旅游云集群项目正式启动,省旅游局领导向参与试点的47家企业现场授牌,标志着福建智慧旅游工作全面迈入“互联网+旅游”新时代。但是,应该看到,福建智慧旅游建设也存在一些问题。首先,智慧旅游建设力量有待整合,过于侧重政府功能。其宣传、规划、建设和后期利用都以政府为强力主导,市场参与力度有待加强。其次,智慧旅游发展存在着整体水平不高、区域和行业发展不均衡的问题。智慧旅游上马项目虽然众多,但一些项目浮于设施表面,对旅游信息缺乏整合和深度挖掘。福州、厦门、龙岩、武夷山四个智慧旅游试点城市建设成效初显,而其他地区和景区的智慧化建设仍处于起步阶段。智慧酒店和智慧旅行社的建设明显滞后于智慧景区建设,存在着较大的行业差距。此外,智慧旅游管理体制不健全、智慧旅游人才匮乏与研究滞后等,都制约了福建智慧旅游的建设和发展。为此,在“互联网+旅游”新时代,福建应采取多项举措指引智慧旅游建设。
深化认知,统筹规划。各级政府应该充分认识到智慧旅游建设在优化旅游产业结构、改变文化旅游营销方式、升级旅游经济增长方式、提高旅游企业经营管理水平、促进旅游产品与旅游业态创新、推动旅游产业与一二产业融合发展以及增加旅游产业的竞争力等方面所发挥的重要技术平台和支撑的作用。省市县各级领导要加强对智慧旅游的认知与把握,通过行业教育和社会宣传,形成人人认知、人人参与的智慧旅游建设大格局。各级政府在福建旅游发展总体定位和目标要求下,制定智慧旅游发展专项规划,同时将城市规划与智慧旅游规划有机结合,构造智慧旅游城市的大格局。同时注重弥补区域差距、实现行业均衡发展。全省上下要清晰布局,形成智慧景区/企业、智慧县区、智慧地市到“智慧旅游大省”的总体布局,避免出现各地重复上马智慧旅游项目,积极统筹协调,增强各个板块的匹配性,使我省智慧旅游真正实现整体推进,协调发展,为将来融入“智慧旅游大国”的总体布局打下基础。
完善标准,推进试点。加快推进福建智慧旅游各类标准的制定与推行,通过标准的统筹引领,确保全省智慧旅游建设科学有序。以福州、厦门、龙岩和武夷山市建设“国家智慧旅游试点城市”为引领,推动全省开展智慧旅游县试点建设;鼓励有条件的市县建设智慧旅游目的地;以鼓浪屿、武夷山、三坊七巷、湄洲岛等试点景区引领智慧景区建设;以省内规模旅行社和高星级酒店为试点推进智慧旅行社、智慧酒店建设。到2020年,实现全省所有4A级及以上景区和智慧旅游试点单位实现免费WiFi、智能导游、电子讲解、在线预订、信息推送等功能全覆盖。
政府引导,市场主导。明确旅游市场各主体的地位、角色和关系,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推动智慧旅游建设从行政引导向市场驱动转变。各级政府部门要加强政策引导和市场监管,鼓励旅游景区、企业投入智慧旅游建设,发挥其市场主体作用。一是打造好智慧旅游电子商务平台。充分利用新媒体将各种旅游信息按需要重新组合,生成旅游在线销售产品。在主要购物网站开设旅游官方旗舰店,提供便捷的游、宿、购、食、娱、行等信息查询、询价、咨询和在线交易服务。二是搭建旅游和乡村旅游营销平台。用智能化、信息化手段扶持旅游企业开展宣传营销。
优化体系,鼓励创新。进一步加强智慧旅游基础平台构建,着重大数据挖掘与跨平台融合。加强与交通、公安、气象、测绘等部门合作,完善跨区域、多部门旅游信息共享机制,优化智慧旅游管理和利用体系。以“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为契机,培育龙头企业,打造“互联网+”旅游产品,加快商业模式创新。探索“移动互联网”旅游服务新模式,通过智慧旅游APP,包括基于微信、微博、FACEBOOK等主流社交媒体平台的应用和独立开发的APP应用,集成二维码扫描服务,强化线上线下互动交流。建立旅游目的地统一的电子票务“预约+购买”系统。实现各个景区票务预约系统在区域范围内数据互联互通。
注重实效,满足需求。智慧旅游建设以满足游客旅游需求为出发点。智慧旅游不能过度超越旅游者接受能力和操作习惯,而要贴近旅游者、贴近市场、贴近实际,让智慧旅游不仅有智力,还要最大限度地惠及百姓。旅游主管部门要让旅游者满意,就要主动协调相关部门,整合社会各种信息资源,掌握假日旅游规律,做好工作预案。重视建设网络投诉板块,集合最新的旅游信息、景区介绍和活动信息、自驾游线路、商家促销活动、实时路况、票务等,为游客提供在线查询、预订等服务。
分类指导,加大投入。智慧旅游惠及的主体不只是政府,还应该包括各涉旅企业。对于能够给企业带来成本节约和价值增加的系统,如景区资源管理、售检票、信息推送、定制系统等,应当以企业为投资主体;对于公益性质强、能够为政府监管带来便利的系统,如旅游公共服务平台、监管平台、政务系统等,应当以政府为投资主体。通过强化信息的增值服务功能,发挥大数据库的平台中介作用,加快旅游需求与产业的对接,让企业看到智慧旅游巨大的市场价值,积极、主动参与投资。要加大对智慧旅游建设的投入,设立专项引导和扶持资金,优先保证公益性旅游服务项目的资金,加大对智慧旅游建设重点领域、重点项目的引导力度。要积极拓宽融资渠道,通过市场化运作手段,落实其他部分的建设资金。
培育人才,营造环境。智慧旅游的建设和运营人才保障是必要条件,智慧旅游系统需要信息技术、旅游营销、规划设计和旅游文创等人才支撑。各级旅游局要成立智慧旅游工作小组,吸引相关专业人才参与,同时加强智慧旅游培训力度,建立省—市—县—景区/企业四级培训体系,为全省智慧旅游建设提供强有力的人才保障。完善智慧旅游工作目标责任制和岗位考核责任制,制定奖惩体系,营造竞争氛围。(作者单位:华侨大学旅游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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