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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社区要倡导和发扬让人们共同接受的文学信念。这不仅仅是指对具体的文学风格和文学流派的提倡,而且还有对文学精神的理解。文学活动的过程更能体现文学精神的本质。文学社区化说到底就是要创造一种以文学为媒介、崇尚精神的生活方式。
所谓“作家群”,基本上与地域有着密切关系。从今天的文学实际出发探讨地域与文学的关系时,需要关注一些新的变化和新的现象。
地域文化的自然性让位于社会性
在文学研究中,关于地域文化的提法,逐渐被“区域文化”所取代。但是,人们在使用“区域”取代“地域”时,并没有自觉地从理论上区分二者的差别。也许更多的还是一种求新和跟风的原因,人们基本上还是在原来的理论框架内使用“区域文化”这个概念。在一些学者的论述中,甚至将二者混用。《中国地域文化丛书》的编者札记就指出:“地域文化,或称区域文化,是一门研究人类文化空间组合的地理人文学科。”在文学批评中,“地域文化”用得比较多,但也有一些人改用“区域文化”。我愿意将这种改用看成是对地域文化的自然性让位于社会性这一大的趋势所作出的理论回应。
“区域”相对于“地域”来说更具有现代学术意味。“区域”在地理学上是一个专用术语,也是数学中的一个特定概念。“地域”和“区域”的细微差别就在于,前者更多地带有自然的色彩,而后者更多地带有人为的色彩;前者更多地属于农业文化时代,后者更多地属于现代化时代。今天我们需要更加关注区域性特征,研究在地域边界越来越模糊的状态下,区域性特征是如何发挥作用的。
区域性特征其实就是地域文化的社会性所留下的痕迹。对于中国当代文学来说,因为其具有组织性与合目的性的特点,所以社会性的影响是相当大的。这就要说到文学制度的问题了。相对于政治制度、经济制度等社会制度,文学制度更为隐性,更多地通过一种社会习惯和精神指令加以实现。不同的社会形态具有不同的文学制度,文学制度是一个社会使文学生产获得良性循环、文学能被广大社会成员接纳的基本保证。
从《光明日报》“聚焦‘作家群’”栏目的文章中可以看出,批评家们所总结的一个地区的作家群特征,多半是由地域的社会性所造成的。如谭运长专门提出了一个“广东打工文学作家群”的概念,这显然与广东作为改革开放的前沿,打工潮最为壮大有关。作者甚至认为,广东的作家创作“并未在充分开掘与应用地域文化资源上取得突出的成就”。当然,这并不能说是广东作家没有开掘与应用的能力,而是在广东这个全球化影响颇为突出的地区,地域文化的色彩更加淡化。又如刘复生在讨论海南作家群体时,特别强调“移民作家”这一概念。这显然与海南当代史上发生的几次重要的移民潮有关,“尤其是1988年建省办特区所导致的‘十万人才下海南’。这在很大程度上改变了作家的构成,甚至改变了海南读者的主流阅读预期”。陕西的文学曾经是地域色彩最为浓厚的,因此陕西的乡土文学叙述也具有强大的传统,这突出体现在上世纪90年代的“陕军”崛起及其对“陕军”的阐述。然而周燕芬在她对新世纪陕西作家群体观察的一文中则告诉人们,陕西的作家在长篇小说创作中具有“去地域性”的倾向。
都市叙述逐渐取代乡村叙述,成为文学的主调
中国是一个农业大国,在文学上引以自豪的是乡土文学。但新世纪以来,情况悄悄发生了变化。当下的文学创作,不仅早已不是乡土文学的一统天下,而且都市文学迅猛发展,大有取而代之的势头。中短篇小说代表着小说的文学性标杆,因此可以从中短篇小说的现状判断都市文学的走势。翻开各类文学期刊,反映都市生活的中短篇小说占有大多数。从年轻作家的选择重点看,近些年涌现出的年轻作家,他们多半选择的是都市生活题材。这一点特别突出表现在70年代出生的作家以及80后的身上,这与他们的生活经历和知识结构有关。
都市文学的兴盛是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过去主要是以乡土文学的方式来处理都市经验的,这么做有其历史的道理,因为都市还处在乡村的包围之中,都市人还只是进了城的乡下人。今天,这种状况得到了改变,全球化和现代化的双重合力,已经使城市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在这种背景下,真正独立的都市文学亟待出现。尽管都市文学越来越兴盛,却缺乏有思想力量的作品。其中一个重要原因是都市文学还没有建立自己的传统。
从思想资源上看,写都市文学的作家,特别是年轻作家,多半还是以西方现代主义文学作为参照的。当然,西方的都市化和现代化远远走在我们的前面,他们的思想资源值得借鉴,但真正要建立起自己的传统,还必须依赖自己的经验和精神遗产。而这基本上都是属于社会性的因素,与自然性的地域文化关系不大。中国当代文学的都市文学就有赖于“中国特色”才能真正建立起自己的传统。因此更需要关注在都市化进程中那些具有“中国特色”的东西。不久前,我参加了一次东北老工业基地与当代文学的研讨会,对于主办方能够将老工业基地作为当代文学的重要资源来加以研究非常赞赏。关注工业,也就是关注“中国特色”。中国作为现代化的后发国家,工业仍是城市生活的重要内容。中国人不必为传播到世界各地的“中国制造”而羞惭,恰恰相反,“中国制造”正是“中国特色”的一种呈现方式。因此,工业经验和工人文化应该是建立都市文学传统的重要因素。
以文学社区推动文学精神的弘扬
综上所述,社会形态的地域性正在压过自然形态的地域性,钢筋水泥构筑的地域性正在取代田园山水构筑的地域性。如何主动介入到地域社会性和地域都市化对文学的影响之中,应该是一个有意思的话题。在此,我愿意提出一个“文学社区”的概念。
社区,作为一个现代社会学的概念,最初是指一种理想类型的社会。它首先是由滕尼斯在《共同体与社会》中提出的。他将任何基于协作关系的有机组织形式定义为社区,旨在强调人与人的亲密关系和共同的精神意识,以及对社区的归属感和认同感。文学社区是指在一定的地域界限里,通过一些文学组织将该地区的作家凝聚在一起,相互之间形成良性互动的场域。
最近几年,河南的文学发展比较突出,提出了“中原作家群”的概念,不少文学新人从这里冒出。这些年来河南省作家协会做了不少有益的工作。湖北也形成了一个互补的文学社区。这里的作家不仅阵营整齐,而且风格多样,像一个绚丽多彩的百花园。孤立地看,湖北作家具有比较鲜明的个性,也不乏创新精神,但他们不把“新”推到极致,不以异端的方式引领时尚。这在于湖北的文坛具有一种融洽的、开放的氛围,湖北作家相互之间形成了一种互补的关系,你中有我,我中有你,和而不同,融会贯通。
在关于社区的理论中,“社区化”的概念非常重要。所谓“社区化”,就是在一个社区内要让人们形成归属感,同属于一个社区的人愿意一起交往,分担痛苦,分享快乐。社区的理论认为,信仰是形成社区感的重要因素,人们根据共同的价值观与信仰的交往互动,才能实现社区化。文学社区同样如此,一个文学社区之所以对广大作家具有凝聚力和吸引力,就在于它倡导和发扬了让人们共同接受的文学信念。这种文学信念不仅仅是指对具体的文学风格和文学流派的提倡,而且还有对文学精神的理解。过去对待文学精神的认识总是和世俗功利联系在一起,因此文学体制往往看重的是文学活动的结果,而忽略了文学活动的过程。从一定意义上说,文学活动的过程更能体现文学精神的本质,文学体制就应该考虑如何使文学精神在文学活动过程中充分发散。
湖北省作家协会这几年所做的工作就值得推广。他们在几年前启动了“湖北农民作家扶持计划”,以出版了一套“湖北农民作家丛书”告一段落。今年又开始实施“湖北工人作家扶持计划”,也将获得一套工人作家丛书的成果。湖北省作家协会的工作,其意义并不完全在这里,而在于这个工作的运行过程中对文学精神的推广和弘扬。
据我了解,是一封农民的来信,促使湖北作协实施扶持农民作家计划的。多年以前,刚刚当选上湖北作协主席的方方收到农民周春兰的来信。这位因为家庭贫困只读了初中的中年妇女,在乡村每天要承担沉重的农活和家务,却酷爱写作。她给方方寄上她写的两篇短篇小说,并在信中倾诉了她多年坚持写作的艰难、生活的困窘,特别是不被理解的苦闷。方方特地去周春兰的家乡看望了她,她的一句话深深打动了方方。周春兰说:“只有写作,才能让我活出尊严。”很难想象,这是一位天天与土地、灶头打交道的妇女说出来的话,显然她在写作中获得了别人难以体会到的精神力量,她在写作中看到了别人未曾看到的精神世界。
事实上,像周春兰这样酷爱文学的农民并不是孤立的个案,而且他们中的绝大多数热爱文学的原因也基本上一样,他们并不是想依靠文学获得名利,而是从文学中获得精神安慰。方方通过实施农民作家扶持计划后对农村的文学现状有了更多的了解,她感慨道:“我们帮助农民写作,并非要推出几部惊世作品,而是希望通过他们的写作,向生活在乡村的人们传递一种生活方式:在农村,业余时间除了看电视看录像赌博打麻将之外,还另有一种活法,就是读书写作,这是一种更值得尊敬的生活方式。”方方的话点出了文学社区化的关键。文学社区化说到底就是要创造一种以文学为媒介、崇尚精神的生活方式。
社区理论强调了信仰的重要性,认为在一个良好的社区里,人们根据共同的价值观与信仰的交往互动,才能实现社区化。这就需要有一个信仰自我激发的过程。作为生命共同体,是要用信仰来凝结的。信仰也是文学社区的凝结剂。从一定意义上说,文学就是一种信仰。也只有当我们把文学作为一种信仰来对待时,才能够真正构建起一个良好的文学社区。
(作者单位:沈阳师范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