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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里达:能用“古典”方法来研究的“古典”哲学家
//www.workercn.cn2016-01-08来源:文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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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书写”

  正如我刚才所说,我们本能地将书写视为后来出现的事物:我们先说话,然后书写;甚至可以说,历史出现(与书写一同出现)在史前之后。因此,德里达发明“原书写”的目的是在于说明书写并不是“后来”才出现的(在言语,和史前之后出现),而是原创的,始终在场的。他对这一显而易见的共识的发难乍一看似乎十分荒谬,甚至可笑:他怎么敢与最基本的道理背道而驰,坚持书写与话语同时出现,甚至早于后者呢?但这其实是德里达哲学的中心论点之一。

  书写的从属特征是我们的文明的自我呈现的基础:苏格拉底和耶稣并不书写。书写如同他们的门徒,不过起到了代言人的作用:书写是与话语一致的交流方式,但始终处于从属地位,只有需要在时空中延伸、投射和传播时才有用。这里出现了一个德里达明确批评的观点:这种观点自然而然地认为与更为真实的交流方式,即直接口耳相传的话语相比,书写主要是一种从属的,或“补充”的方式。德里达认为,这种表面看上去符合一般常识的书写观念,贯穿了整个哲学史,甚至“在根本上,成为了书写的纯哲学解释”(《哲学的边缘》)。这一认识使书写变成一种简单的协调交流的方式,或者换句话说,我们将书写定义为一种“在场的延伸”方式:将真正的在场(即声音)转移到声音无法自然达到的地方(比如远程通话:其实,书写和远程通话一样,也是一种远程交流的方式)。我们看到,对书写的传统观念建立以“真正的在场”(声音,话语)为首这一思想之上,并且书写(或者说任何其他的远程交流方式)不过是一种延伸,输出这一“真正的在场”的方式。

  但是对德里达来说,这种观念是对交流这一概念的全盘误读。他认为,交流根本不是为了输出“在场”,相反是为了输出“不在场(absence)”。有必要在这里对这一乍看十分惊人的论点做一番解释。在书写中,接受者必然不在场(因为我们只会给不在场的人写信),德里达借此完全推翻了书写的通常观念(“哲学观念”,事实上是“形而上的观念”),并阐述了一切交流形式在实质上都是“书写”,因为从根本上说,接受者的不在场在任何情况下,包括在书写中,都扮演着同样的角色。如果将接受者不在场的交流方式称为“书写”的话,德里达的论点就在于阐释(或指出),事实上,书写(或不在场)必然存在于所有的交流形式中,即使这些形式披着在场的外衣。于是,一切交流模式在他眼中都是不在场中的交流,即书写,而不是在场中的交流,即声音。德里达把这一模式称为原书写(archi-écriture),这就意味着“书写”,或“不在场”是一切交流,包括口头交流的基础。在这一模式中,书写先于声音。

  我们看到,这一论点如果要成立,就必须接受一条基础观点,那就是一切交流,无论看起来如何,都在“延迟”,在“不在场”中进行,包括通过话语的交流。然而,这一论点其实比我们想象中要更容易接受和理解。其实,我们在经历了20世纪在人文科学领域的那么多相关研究之后,难道还敢肯定话语能够在两个在场的人之间,或在个人与自己之间建立起一个清楚明晰的交流吗?德里达认为,正相反,交流只有在“不在场”时才能进行。他从他的时代的精神分析法、现象学和文学中提取了最广泛、最显著的推论。当我们与别人说话时,这个人对我们来说,并不比我们自己对自己来说更在场。我们并不能确切地知道我们说话的原因,和我们的话语具体会产生的影响。因此(这一论题不停地被反复提出,比如娜塔丽·萨洛特的小说),我们的话语能够达到肉体在场的人,却远远无法触及真正在场的人——相对于自己和他人的在场始终是一种幻觉。于是诞生了这种本质上十分自然的观点,那就是书写(接受者的不在场是显而易见的,甚至是必要的)应当被视为一切交流形式的原型。

  德里达提出了原书写概念,因为一切交流的普遍模式(德里达甚至称其为:可能诞生的条件)就是一切话语的发出者和接受者的不在场;此种不在场可以是真实的,也可以是虚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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