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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如何评估重大工程竞赛?
评估主体
重大工程竞赛委员会和各参建单位竞赛领导小组应根据工程项目的工期长短定期开展劳动和技能竞赛评估工作。工期较长的可每两年评估一次,工期较短的可每年评估一次。
评估指标
劳动和技能竞赛评估指标包括认知度、参与度、认可度和实际效果四项指标。
评估方法
采用定量评估与定性评估相结合、自评与他评相结合的方法进行,定性评估数据化。
六
竞赛有何表彰奖励?
各地可根据相关要求,结合实际在考核评估的基础上开展重大工程竞赛先进单位、先进集体、先进班组和优秀建设者的评选。
评比表彰的范围
1. 在重大工程建设中的所有参建单位均可参与先进单位的评选。
2. 参与先进集体和先进班组的评选必须是参与了所在单位组织的劳动和技能竞赛活动,有考核评分成绩并在重大工程竞赛委员会办公室备案(进入参赛集体和参赛班组名录)。
3. 参与优秀建设者的评选必须是在重大工程建设工地工作满一年以上的建设者。
表彰奖励
1. 表彰决定下发以后,重大工程竞赛委员会即可择机在建设工地召开表彰大会,对获奖单位、集体、班组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颁发荣誉证书,分别授予“*** 工程建设先进单位”、“***工程建设先进集体”、“***工程建设先进班组”和“***工程优秀建设者”荣誉称号。
2. 对被评为先进集体、先进班组和优秀建设者的,除颁发荣誉证书外还给予一次性物质奖励,具体奖励标准由重大工程竞赛委员会与项目业主研究制订。
3. 重大工程竞赛委员会在受表彰的单位、集体和个人中按照程序择优向上级工会推荐“五一劳动奖”、“工人先锋号”和劳动模范的候选名单。
4. 重大工程竞赛委员会对开展的单项(专项)竞赛、阶段目标竞赛等辅助竞赛可以单独予以考核表彰奖励,对在技能比武、岗位练兵、技术创新等活动中成绩突出的,可授予“金牌工人”、“技术能手”、“技术状元”、“创新示范岗”等荣誉称号,并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