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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延边州总全力拓宽工资协商覆盖面
//www.workercn.cn2013-11-12 13:57:41来源: 中工网—《吉林工人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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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由延边州委督察室牵头,州总工会、州人社局等相关部门组成的联合督察组,对全州各县市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工作进行了现场督察。从督察报告上来看,截至2013年10月底,延边州共签订工资专项集体合同1746份,覆盖企业8068户,登记备案1825份,职工年工资增长普遍超过10%以上。目前全州已建工会的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建制率已达到82.3%,争取2013年底建制率达到90%以上。

    延边州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始于2011年12月。从2011年起利用3年左右的时间,在全州已建工会的企业(包括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普遍建立工资集体协商制度。2012年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建制率达到80%;2013年达到90%以上。同时,要在不同所有制企业中选择50家企业作为示范联系点,通过对联系点的指导推广,实现全州企业普遍建立工资集体协商制度。

    在全面落实工资集体协商工作中,各企业有台账、有记录、有章法、有步骤、有指导、有监督、有落实、有增长,党政领导亲自调度,工会干部全力指导,企业经营者广泛参与,基层职工笑逐颜开。延边路兴沥青贮运公司自2008年实施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后,连续五年为职工涨工资,并为全体职工提供缴纳“五险一金”、冬季发放取暖费、冬储期间照常发放满额工资等福利待遇。

    调查中督察组还发现,延边州一些非示范企业的推进工作则相对缓慢或效果不明显。在部分企业中,企业经营者与基层职工的收入存在巨大差异,企业经营者认为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就是给员工加薪,提高企业成本,影响企业发展,不愿减少既得利益或改变分配格局;部分职工则单纯地认为,贯彻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就是涨工资,与企业效益无关。

    从督察结果来看,通过三年的集中攻坚,全州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得到多数企业特别是民营企业劳资双方的普遍支持和认可,并在社会上形成广泛共识。但同时也存在着一些问题。有的认为开展工资集体协商会引发劳资矛盾,影响当地的投资环境,加大企业的用工成本,影响投资者的积极性,所以不想“谈”;部分企业经营者认为开展工资集体协商是对自己权力的约束,是自加“紧箍咒”,所以不愿“谈”,一些相关部门对工资集体协商钻研不够,把握不准,认为此项工作难度大,所以不会“谈”,因此影响了工资集体协商的成效。

    延边州总相关领导表示,工资是职工劳动权益的核心,工资集体协商事关职工切身利益,事关企业和谐稳定,下一步要采取积极措施,克难奋进全力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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