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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姚“四阶段、十动作”有效规范企业工资集体协商
//www.workercn.cn2014-03-06 11:20:40来源: 中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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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余姚市总工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结合余姚市中小民营企业的特点,把民营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分为四个阶段、规定十个动作,为企业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套上“紧箍咒”,提高规范化水平。

    第一阶段:协商准备

    动作1、提出要约。工会或行政要根据市政府发布的年度职工工资最低标准、城镇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和本企业生产经营情况等变化,以书面形式向对方提出集体协商要求。

    动作2、要约答复。收到《集体协商要约书》的一方要在10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作出答复,商定集体协商的具体时间。

    动作3、产生代表。协议双方要根据要求分别产生本次协商代表人数和名单,并分别确定首席代表,企业方协商代表不得多于职工方协商代表。

    第二阶段:集体协商

    动作4、酝酿议题。双方代表要通过意见征求、走访座谈等方式,广泛征求职工对工资、福利、津贴的建议和要求,结合企业生产经营和发展情况,形成协商议题。

    动作5、形成草案。协商代表要遵循兼顾双方利益原则,就协商议题进行充分的交流,双方意见趋向一致后,以双方代表协商会议的形式形成工资集体协议草案。

    第三阶段:协议生效

    动作6、审议签字。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的工资集体协议草案,要在15个工作日内提交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讨论,经职工代表大会全体代表过半数或职工大会全体职工过半数同意通过,再由双方首席代表签字盖章。

    动作7、协议报审。经职代会审议通过的工资集体协议,要在双方首席代表签字之日起10日内,报送当地劳动行政部门审查。劳动行政部门自收到协议文本之日起15日内未提出异议的,协议即行生效。

    第四阶段:公布履行

    动作8、协议公布。企业应当在工资集体协议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向全体职工公布协议文本。公布方式可以按照厂务公开的要求,通过厂务公开栏、企业网络平台和企业内部报刊等形式向全体职工公布。

    动作9、履约报告。企业应将协议内容分解到有关部门落到实处,每半年向职工公布一次工资集体协议履行情况,每年向职代会(职工大会)报告工资协议履行情况。

    动作10、检查督促。企业应成立工资集体协议履行监督小组,由企业行政和工会分别派员参加,对协议履行情况进行检查督促,对监督中发现的问题要以书面形式提交双方首席代表研究处理。(赵校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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