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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连最起码的劳动经济权益都保障不了,又何谈沐浴公平正义的阳光?
“让农民工的尊严实实在在地体现在工资上”
中工网北京3月9日电 (记者沈刚 郑莉)本报“农民工‘进城’的那些坎”系列报道,在两会上持续发酵。代表委员提醒,必须采取切实行动维护农民工劳动经济权益,“让农民工的尊严、社会的公平正义实实在在地体现在工资上”。
“我的保安队有一个小伙子,娶了北京姑娘,想去开出租挣钱养家。可他去应聘时,公司一听说是外地的就让他出去了。”全国人大代表、北京市保安服务总公司海淀分公司副经理朱良玉说。
而在农民工代表、山东三箭置业集团油漆粉刷工陈雪萍看来,“恶意欠薪”远比就业门槛更可怕。“干一年要不回工钱,家里老人、孩子吃什么?更别指望进城落户了。农民工最怕最愁的,就是欠薪。”
实际上,我国从2003年底掀起清理欠薪风暴,至今已有10年。这10年中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工会组织做了大量工作,欠薪现象大幅度减少。
但代表委员提醒,在部分地区、行业,特别是建筑业,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顽疾仍久治不愈。以今年为例,截至1月15日,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就为150.29万农民工追回被拖欠工资及赔偿金108.87亿元。
“劳动经济权益是农民工各项权益的基础。如果连工资收入都保障不了,又如何沐浴公平正义的阳光?”来自河南团的农民工代表王馨提出疑问。
此次两会上,多位代表委员对此提出建议。例如,全国政协委员盛明富建议,住建部制定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担保制度及相应实施管理办法,以对工资保证金制度形成补充和辅助;湖南省政府参事秦希燕代表建议,降低“欠薪入罪”门槛……
同时,代表委员提醒:保障农民工的劳动经济权益,不仅要让他们按时足额拿到工钱,还要真正落实同工同酬。
“同工同酬已经写进了各级政府的工作报告,但不能停留在纸面上,关键是要落到实处。”陈雪萍调研发现,在很多基层单位,同工不同酬的现象还很普遍,有些工种甚至差好几倍。
还有代表提醒,不要忽视“隐性欠薪”——例如,对农民工超时工作不发放加班费、随意罚款、加大劳动定额、克扣福利待遇等情况。
“工资收入是农民工最关注的实际利益。”全国政协委员李滨生建议政府逐步提高最低工资标准,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制度,促进农民工工资合理增长,落实农民工与城镇职工同工同酬,“让农民工的尊严、社会的公平正义实实在在地体现在工资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