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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兴安岭漠河县总工会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实现“双赢”
//www.workercn.cn2014-03-26 14:12:41来源: 中工网——《黑龙江工人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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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工网讯(张强 记者 郭艳军)近年来,大兴安岭漠河县总工会把“推行企业性工资集体协商,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作为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重点工作,坚持在协商中促和谐、在履约中促落实、在“双赢”中促发展,收到良好成效。

    为了保障工资集体协商顺利推进,县总工会实施包保责任制,实行“领导包片、部门包块、具体人员包点”,做到协作互补,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及时解决工资集体协商遇到的实际问题;积极争取县党政、县人大和政协、县人社局等各方面支持和帮助,共同研究部署、联合执法检查,有效促进工作落实和整改。几年来,县总工会每年都通过职代会组织民主测评,职工代表对林业局《集体合同》执行情况满意率平均达95%以上,非公企业职工对《工资集体协议书》执行情况满意率平均达98%以上。

    针对全县局各私营企业不同的行业特点和生产经常实际,县总工会采取灵活多样的要约形式和协商方法,不断创新协商运行机制。对林业局国有企业,重点就职工工资增长幅度、保险、福利待遇等进行协商;对餐饮行业、旅游行业等生产经营正常、经济效益较好的行业,重点就职工工资水平和增长幅度进行协商,实现职工工资随企业经济效益和劳动生产率的提高同步增长;对实行计件(计时)工资的建筑行、营林生产等行业,重点通过协商确定劳动定额、计件单价、工资标准等内容进行协商,保障工资合理性;对文化行业、物流行业,突出协商工资按时足额支付,建立工资支付保障机制。华鹏供热有限公司工会深入基层一线、征求职工意见126条,归纳梳理6类诉求,与企业主磋商把员工工资由原来的固定工资改为岗位绩效工资,实行多劳多得,最后定出了八个工资等级,夏季实行计件工资,职工平均工资2140元,职工年增长200元。

    为了进一步规范协商程序,县总工会制做了工作流程和示范文本,对协调组织、定额标准、协商意向、协商草案、审议通过签署备案、公告实施等各个方面提高明确要求,彻底解决工会组织“不敢谈、不会谈、谈不深”的问题。实行交叉回避,解决不敢谈问题;让参与协商的职工代表尽可能地不与自己的老板“面对面”。文化行业工资协商中,选举出的5位职工代表与5位企业老总均不在同一建筑公司任职,避免了不敢谈的问题;精选谈判代表,解决不会谈的问题;选出的代表要有一定的参政议政能力,了解企业经营状况,掌握谈判技巧,确保谈判成功率。提高自身素质,解决谈不深的问题;精通《工会法》、《劳动法》以及相关国家工资定额执行政策,有理有据争取自身权益。县总工会坚持全程参与谈判过程,调解谈判中存在的矛盾和问题,最后监督见证签约、备案。如今年沿湖城工资谈判中,在职工休息休假上,出现僵持,经过县总工会及时调解,职工享受国家法定休息日,占用职工休息时间给予双倍加班费用,并通过协商书确定下来,使职工权益得到切实保障。

    据了解,林业局现有国有企业15家,建会15家,建会率100%。县总工会先后建立了文化、建筑、餐饮等 6个行业性联合工会,兴安镇、北极镇、图强镇等8个区域性联合工会。林业局《集体合同》得到全面贯彻执行,分别为机关事业单位、林业公检法和文教卫生、林业职工人均月增资250元、220元和150元,高于地区增幅。补发历史拖欠独生子女父母奖励166.5万元。林业职工人均纯收入分别实现21624元,职工工资年平均涨幅为16%,受益职工3807名。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民人均纯收入分别实现19407元和13750元,同比分别增长23%和18%,列于全区前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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