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啤攀枝花公司协商谈出“好薪情”
//www.workercn.cn2014-05-02 07:56:40来源: 中工网--《工人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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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啤攀枝花公司协商谈出“好薪情”
连续3年工资增幅超出总公司标准,管理层为此3年受“罚”被扣工资,但总经理认为“很值”
中工网讯 (记者高柱 通讯员刘鲲)由于为职工调整工资的增幅超出了总公司指定标准范围,作为子公司的6名管理层人员在总公司的考核中“受罚”,3年被扣除共计15万元的工资。这是近日记者在重庆嘉酿啤酒攀枝花有限责任公司了解到的一件事。
该公司工会主席柯贵益介绍说,自2010年以来,公司开展工资集体协商。依法建立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制度,规定职工工资报酬不低于2100元/月;制定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的实施办法,规定公司行政方与工会每年必须开展一至两次工资集体协商,职工工资在不低于全市最低工资标准的情况下,调整幅度与公司效益挂钩。
2013年,该公司工会先后与公司行政方就调整职工工资幅度进行了两次平等协商,使职工人均工资增长了400元。今年,公司根据生产经营状况,在2013年工资的基础上,再次通过协商为职工上调了5%的工资。3年多来,公司未出现低于协议规定发放职工工资的情况,也未出现工资争议和其他违反集体合同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行为。
职工何军说:“我原来工资只有八九百元,现在能拿到3000多元,加上公司发的福利,一个月的收入让我很有成就感,工作也更有劲了。”
职工工资上去了,但公司管理层发现,为职工调整的工资增幅超出了总公司指定的标准范围,而按照相关规定,管理层人员将对此负责,在总公司考核中被扣工资。尽管如此,该公司管理层仍坚持开展工资集体协商。
“被扣工资对我们来说不仅不算是吃亏,反而还很值得。职工是企业经济效益的创造者,理应分享经济效益的红利。对企业来说,职工工资上去了,对企业的认同感会进一步增强,有助于企业长期稳定发展。”该公司总经理李建国说。
编辑:郑一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