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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工会穿针引线促劳资和谐(图)
//www.workercn.cn2014-07-11 09:43:32来源: 中工网--《劳动午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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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典型事件】

  职工不服判决欲上诉 工会俩月化解矛盾

  因认为公司未足额支付工资和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某科技公司的小王等几名职工向北京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今年1月,仲裁裁决该公司只需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的差额,驳回了小王等人的其他申请请求。小王等人收到裁决后不服,上诉到海淀法院。

  海淀法院考虑到目前该企业所属的整个行业经营都不景气,如果以公司受政策影响难于经营为由,判决公司不需要向职工支付工资差额及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赔偿金,职工必定会继续上诉。如果因为这一行业普遍存在的问题判决公司败诉,势必引发整个行业近千名员工大面积的起诉,不利于社会的稳定和行业的健康发展。因此法院在受理初期就积极促使双方沟通通过调解化解问题,但一直未取得成效。

  今年5月,接受该案件的调解工作后,海淀区总工会劳动争议调解中心对此案件非常重视,工会调解员接到案件后立即着手进行调解,不仅派出了富有调解经验的工会调解员,还设计了有针对性的一整套调解方案。在调解中,工会向小王等人介绍了该行业不景气的现状,让他们理解公司的难处,并且告诉小王等人调解节省时间,钱拿到手也快。于是,小王等人答应了在合理的限度内做适当的让步。

  同时工会调解员告诉企业负责人,拖欠工资是违反劳动法的,建议公司做出合理让步,这样也会避免因劳动者胜诉而导致引发行业内部大面积的诉讼。

  不久前,在调解员的努力协调下,该公司和职工都做出相应的让步,达成一致意见,签订了调解协议书,从法院撤诉。这背后,离不开工会调解员从中“穿针引线”巧妙地调和。(中工网记者 张晶 王香阑 闵丹 周美玉 马骏 黄葵 文/摄)

“和”是目的,更是境界

周兴旺

  “礼之用,和为贵。先王之道,斯为美。”

  这是《论语》里传颂至今的格言。

  可见,追求和谐,以和解的方式解决问题,自古以来就是解决内部矛盾最佳的方式。

  工会在劳资双方之间穿针引线,既代表职工反映诉求,又综合权衡资方利益,最终通过协调化解争议,达到双方握手言和、皆大欢喜的效果,您能说这不是工会工作的目的吗?

  做工会工作,当然是立场坚定,坚定不移地代表职工权益,但并不意味着不要顾及整体利益和资方的合理关切,盲目效仿西方工会动辄“罢工”“斗争到底”的手法。中国民间俗话说“不能因为分粥不均,就把粥锅砸了”,说的也是这个道理。

  所以,以和为贵,不仅是我们民族的传统智慧,而且也是当代社会解决复杂矛盾的最有效方式。

  在绝大多数情况下,企业的整体利益与职工的长远利益是相融相通的,所谓“小河里涨水大河里满,大河里没水小河里枯”,这都要求工会干部要兼顾各方利益,综合考虑职工个体利益和企业整体利益的辩证关系,通过“穿针引线”“长袖善舞”,甚至“苦口婆心”“循循善诱”,将尖锐的矛盾缓和下来,求得团结和谐的目的。

  善于做和谐劳动关系的工作,应该成为当代工会干部的一项基本功。“和”,是目的,更是境界。它要求工会干部态度“和颜悦色”,手法“心平气和”,通过沟通谈心的方式,在“和风细雨”中左右周旋,巧妙化解矛盾,使企业重现“政通人和”的局面,也使整个社会戾气下降,和气上升。从这个意义上讲,各级工会都应掌握“求和”“促和”的艺术,以坚定的原则和柔软的身段,求得利益各方在博弈中“欣然言和”的终极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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