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政建设局做法有不寻常处:招标书里的“项目工会”
//www.workercn.cn2014-09-03 15:05:35来源: 中工网——《湖南工人报》
分享到: | 更多 |
一个有效的联席会:切实建好项目工会
据介绍,长期以来,市政建设行业务工人员的工资等合法权益能否有效得到保障,一直是长沙市委、市政府关心、社会广泛关注的问题。
为破解难题,2012年5月3日,长沙市总工会、市政建设局举行联席会议,围绕在项目建设一线组建工会组织这一新课题进行了认真研究和探讨。最终达成共识:按照《工会法》和《中国工会章程》要求,市政建设局成立系统工会,下设机关工会和5个项目部联合工会;以项目工程为单位,成立市政建设局项目工会,隶属项目部联合工会。项目工会由项目部联合工会委员会成员、项目建设管理方人员、务工人员三方组成,项目工会委员会通过选举产生,原则上项目部联合工会委员任项目工会主席。
“会上,我们双方还一致同意将有关成立项目工会的相关条款和及时足额发放务工人员工资等写进招标合同。同年6月12日,市总和我们又联合将此共识以会议纪要的形式上报到了市政府有关领导。
“为把好事办好,我们严格规范项目工会的筹建和运转,无论是从法理上还是从行政管理上都做到了有法可依、于理有据。市政建设局系统工会负责人说,最让他引以为豪的是他们在项目工会会员会籍上采取的具体办法:一是对没有加入工会的项目管理方人员和务工人员采取“登记造册告知制”,即在项目管理方人员、务工人员进场时,在自愿原则下,告知已成立工会组织,组织其加入工会,并造册登记,在其离开时会员名册自行对其进行注销。二是对已加入所属单位工会的项目管理人员实行项目工会和所属单位工会“双重领导”。
据统计,长沙市政建设局的10个项目工会目前已实现务工人员100%入会,会员已达3600余人。
编辑:郭丽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