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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阵地引发基层工会新变化
在较早投入使用的呼和浩特市和林县职工活动中心,每天参加乒乓球、羽毛球、台球、篮球等健身锻炼人数达200多,中心每年进行的各种比赛达几十场。
和林县总工会主席兰长根把活动中心当成展示工会工作的新窗口,“活动中心不同于原来的困难职工帮扶中心,更像一个多功能的平台,集合了各类文体活动、困难帮扶、职工书屋、职工讲堂等功能。中心对职工免费开放,在全县职工中有非常高的影响力,工会真正得到了广大职工的认可。”
自治区总工会调研室负责人说,旗县级工会是工会工作落到实处的重要支点,应当是工会服务职工举措在基层的具体实施者,职工文化活动阵地的设立,有利于克服部分工会的机关化倾向,让职工真切感受到“工会就在身边”。
据了解,自治区总工会还将积极探索研究解决活动阵地人员配备、职能整合、后续管理等配套政策和措施,切实发挥文化宣传、教育培训、维权服务等职能。
初步统计,仅年底前投入使用的12家旗县级职工文化活动阵地,将新增工会基础设施2.3万平方米,资产总值10亿元以上。
为此,自治区总工会划出了工会资产保值增值的“红线”:在建设职工文化活动阵地过程中,凡涉及工会资产置换的,必须按照规定逐级上报履行审批手续;新增的工会资产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全总的要求,及时办理产权登记手续,明确工会资产的产权归属。
要姓“工”,更要有“文”
按照自治区总工会的规划,职工文化阵地建设最终将实现12个盟市和102个旗县(市区)的全覆盖。“全区各地经济社会发展不平衡,必须坚持量力而行、因地制宜的方针。”自治区总工会有关负责人说。
自治区总工会要求各地注重结合当地实际,采取巩固一批、新建一批、改扩建一批、合建一批等方式。“建设的难点在市属区,尤其在大城市,寸土寸金,职工人数多,对活动阵地的规模要求较高,资金缺口大。”该负责人坦言。
据了解,在建设资金投入方面,自治区总工会要求坚持地方政府投入为主、工会为辅的原则。同时,自治区总工会还将对国贫、区贫和“三少民族”地区适当给予奖补资金的倾斜支持。
“不仅建设资金,运营费用也不能忽视,巴林左旗职工活动中心每年仅水电暖等费用就达20多万元,目前由政府承担。”巴林左旗总工会主席张洪起说。
自治区总工会在建设规划中要求,活动阵地的经营性项目要面向市场,扩大收益,更好地支持和促进公益性文化项目的发展。同时,“职工文化活动阵地的非经营性项目不得少于全部项目的50%”,“每个阵地,每年组织较大的文体活动要达到5场以上,精心打造深受职工欢迎、参与率较高的服务品牌”。
当地社会人士提醒,“职工文化活动阵地必须坚持姓‘工’,而且要有‘文’。改革开放以来,一部分工人文化宫经营管理不善,变成了商场、茶馆,背离了文化宫的初衷,丧失了服务职工的功能。这个教训不能忘记,唯如此,才能让找回的工人文化宫的记忆惠及更多职工。”(中工网记者 张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