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工网讯(记者 王鑫)为充分发挥工会组织优势和作用,加强对科技型中小企业支持,切实帮助企业和职工解决实际困难,近日,辽宁省总工会制订了《辽宁省总工会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
《若干措施》从把科技型中小企业工会工作放在突出位置;提高在劳模和五一劳动奖评选中的比重;全额补助工会经费;激励职工献计出力创新创造;提升职工劳动能力和技能素质;加大职工服务帮扶和关心关爱和营造支持企业发展良好营商环境等7个方面,全面提升对全省科技型中小企业支持力度,更好为企业和职工解决实际困难提供帮助。
《若干措施》要求,各级工会组织要高度重视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和职工工作,大力推动未建会企业建立工会组织,与时俱进出台支持企业发展具体举措。对贡献突出的科技型中小企业、企业家和一线职工,在各级劳动模范、先进集体和五一劳动奖评选中要占评选企业总数1/3以上。2021-2025年对已建会科技型中小企业,在足额拨缴工会经费基础上,上级工会要将省、市、县工会经费留成部分100%给予返还补助。
要组织开展引领性劳动和技能竞赛活动,2020年底前评选30家竞赛活动优胜单位,2021-2025年每年评选一批优胜单位,分别给予20万元竞赛支持资金。2021年培育200个省级职工创新工作室,2022-2025年每年培育100个,每个给予10万元资金支持。广泛深入开展“五小”等群众性技术创新活动,推动科技成果在省内转化,每年评选10项省级优秀创新成果,每项给予50万元资金支持。持续支持省级工会职工职业技能培训基地建设,组织开展科技型中小企业技能大赛,深入开展“送技能进企业”活动。
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困难职工100%及时纳入工会帮扶范围,对取得重大经济社会效益和在重大项目工程中做出突出贡献企业的职工进行慰问。及时协调解决职工合理诉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