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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广东省第十一届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于2014年1月10日至12日在广州召开。全会由省委常委会主持。全会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总结和部署工作,研究全面深化改革工作。全会听取了胡春华同志代表省委常委会所作的工作报告和全面深化改革专题讲话,朱小丹同志所作关于经济工作的讲话,审议通过了《中共广东省委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意见》。
全会高度评价了省委常委会去年的工作。一致认为,在党中央的坚强领导下,省委团结带领全省各级党组织、全体共产党员和广大人民群众,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视察广东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实现“三个定位、两个率先”的目标,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积极有为做好经济工作,着力推动珠三角地区优化发展和粤东西北地区加快发展,扎实推动民生和社会事业发展,全力维护社会稳定,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切实加强党的建设,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取得新的成效,实现了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第一年的良好开局。
全会提出,做好今年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视察广东重要讲话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把改革创新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各个领域各个环节,着力激发市场活力,着力推动产业转型升级,着力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着力提高对外开放水平,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着力维护社会稳定,着力保护好生态环境,着力加强党的建设,切实提高经济社会发展的质量和效益,努力增创发展新优势,在实现“三个定位、两个率先”目标的征程中迈出更加扎实的步伐。
全会认为,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是在我国改革开放新的重要关头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是指导新形势下全面深化改革的纲领性文件。《中共广东省委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意见》阐述了全面深化改革的重大意义,提出了我省全面深化改革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和基本要求,明确了我省全面深化改革的主要任务和工作重点,是新时期我省全面深化改革的指导性文件。《意见》强调要坚持和完善基本经济制度,完善现代市场体系,创新行政管理职能与方式,深化城乡一体化综合改革,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加强民主法治制度建设,强化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创新文化体制机制,创新社会建设体制机制,建立生态文明制度体系,不断增创广东发展新优势。《意见》具有很强的针对性、指导性和可操作性。各地各部门要紧密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全会指出,改革开放是决定当代中国命运的关键一招,是广东发展的“根”和“魂”,是推动广东大踏步前进的重要法宝。广东改革开放先行一步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但发展中的矛盾和问题出现得比较早,还存在较大面积的欠发达地区,改善民生、提高公共服务水平、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所面临的任务十分艰巨。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必须在全面深化改革中抓住机遇奋发有为,在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中继续发挥排头兵作用。要继续解放思想,弘扬实干精神;敢于啃硬骨头,勇于攻坚克难;广泛凝聚共识,坚定改革信心;科学统筹谋划,坚持协同推进。要坚持改革的正确方向,突出问题导向找准深化改革的突破口,着眼建设不断健全体制机制,扎实做好深化改革各项工作。要通过全面深化改革,增创营商环境、创新驱动发展、开放型经济、产业竞争新优势,努力开创广东改革发展的崭新局面。